社團法人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

社團法人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 社團法人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是一個旨在推動酷兒權益(即多重身份)、反惡法之NGO。

酷兒盟過去到現在

社團法人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前身為2006年成立的『兒少法29條研究會』,主要業務推動廢除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與提供受害者相關諮詢服務,後因業務需求於2013年10月正式改組並轉型立案為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同時於2015年08月完成法人登記設立。

酷兒是什麼

酷兒一詞來自於英文的Queer,語意是用於責罵古怪的、負面的特質。早期Queer是拿來形容不符合社會主流的性少數者,但聯盟在與夥伴一次次的生命經驗討論中發現,許多倒退的情感與各種身份標籤,其實都是如此被主流社會所責罵、所迴避的。所以這些承受污名、相對於主流社會的酷兒身份處境,是我們在乎與致力改變的。

我們是誰

我們是一群多重身份者,意指同時擁有性別身份(如: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無性戀、性別酷兒等)及社會弱勢身份(身障、精障、癲癇、罕見疾病、HIV感染者等)的多重身份者。
事實上每一個人都是

多重身份者,在社會上有不同的處境位置,可能同時是彰化人、媽媽、失業勞工等等,每一種身份與所處環境,都會組合出完全不同的處境。但我們的社會看待一個人時,常常用單一的身份去歸類,例如精神復健機構可能忽略了性少數的處境,而在同志圈中有一派聲音也意欲與底層身份切割。

我們的理念

因多重受污名的社會處境而離散的個人,往往被多數挾帶了聲音、被消弭以及找不到群體。
我們用生命體會過那樣的艱辛,所以決定現身。希望透過多重身份者主體性的發聲,讓社會無法再忽視我們。
透過看見與了解,目標於落實人人生而平等之理念,推動生活空間零歧視與推動不同多重身份者的相關權益。

組織與業務

聯盟因成員的身份與關注議題,發展成不同的小組,各自關注與推動不同議題與服務。

#反惡法小組:推動廢除刑法235條、兒少條例第29條等相關惡法,同時提供兒少條例受害者諮詢服務。

#精障性少數小組:關心性少數與非主流精神狀態者的處境,目前有精障性少數專線與同儕支持聚會的服務,推動精障與性少數圈的互相看見,並讓社會大眾看見我們。

#反迫遷小組:關注街友相關權益,並定期訪視西門町、龍山寺等周邊地區,同時傾聽街友們的需求。

#環境不做礙:針對障礙者的環境無障礙,當中包含校園、公共環境、醫院、投票等等,同時針對政府的政策性提出有力的建議。

#拉媽應援團:關心拉媽的困境與相關權益,未來將定期舉辦聚會與專線諮詢服務。

#跨性別小組:關注跨性別相關權益,未來將提供資源轉介等服務。

小組未來持續增加中…..

(歡迎大家報名與參加各小組志工)

【聲明稿】平權不是代孕的進步擋箭牌:支持人工生殖適用對象擴大,反對強推代理孕母針對近期立法院審查《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部分提案企圖以專章或少數法律條文方式將「代理孕母」併入審議一事,我們嚴厲譴責並表達強烈反對:我們支持非歧視地擴大人工生殖...
16/01/2026

【聲明稿】平權不是代孕的進步擋箭牌:支持人工生殖適用對象擴大,反對強推代理孕母

針對近期立法院審查《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部分提案企圖以專章或少數法律條文方式將「代理孕母」併入審議一事,我們嚴厲譴責並表達強烈反對:我們支持非歧視地擴大人工生殖適用對象,但嚴正反對在欠缺制度承載能力下,以少數條文倉促將代理孕母制度入法。

一、我們支持的是生殖正義,不是把女性身體勞動變成可交易的制度

行政院於 2025 年 12 月 11 日通過的《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重點包括:強化知情同意與捐贈/使用管理、評估人工生殖子女的最佳利益與血緣認知權,並讓已完成結婚登記的女同性伴侶與未婚女性得以合法使用人工生殖服務。

我們認為任何人不應因「婚姻狀態」、「性傾向」、「性別認同」或「家庭型態」,而被排除在醫療生殖服務之外。然而,我們也必須說:「人工生殖適用對象擴大」與「代理孕母制度化」是兩個倫理密度、風險型態、兒少保障邏輯完全不同的議題。把兩者綁在同一波修法裡,只會讓最具剝削風險的代孕,被包裝成「平權」的進步語言裡一併通關。

行政院本身也指出:在現行法制下,代孕涉及多重倫理、母嬰健康、人權與法律難題,因此最新版《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並未納入代孕安排,且現行條文對受術對象與施術條件的限制,使代孕在國內仍屬違法範圍。在這樣的背景下,若只用「少數條文」就企圖處理代孕中的責任歸屬、身體自主、兒少權益與監督責任,風險必然被轉嫁給最弱勢的兩方:承擔妊娠風險的孕母,以及沒有選擇權的孩子。

二、代孕的倫理矛盾不是假設題,而是制度本身必然生出的衝突

只要存在代孕契約,就必然會出現「誰能決定」與「誰要承擔」的對撞。這不是技術細節,而是制度設計一開始就無法迴避的矛盾。

(一)胎兒出現狀況:是誰的責任?誰有決定權?

當檢查發現胎兒重大異常,或需進行選擇性減胎時:
若由委託方決定,孕母的子宮被降格為「交付成果的場域」,孕母被迫承擔醫療風險與心理創傷。

若由孕母決定,委託方可能主張「契約利益受損」,進一步施壓甚至訴訟。

問題不在於「誰比較有理」,而在於:代孕本身把妊娠風險與親職期待拆分給不同主體,衝突因此必然發生。若立法不能明確保障孕母的身體自主,就等於用法律為「孕母可被支配」背書。

(二)妊娠傷害孕母時:孕母有沒有「無條件中止」的權利?

妊娠不是中性的「服務流程」,妊娠併發症、孕期憂鬱、產後創傷甚至死亡風險,都由孕母一人承擔。

若法律或契約限制孕母不得任意終止妊娠,就是把孕母的身體自主權,讓位給委託方的期望。

若允許孕母在任何時點基於健康或意願中止,委託方勢必尋求責任轉嫁與求償。

這不是個案「怎麼談合約」就能解決,而是制度本質的對撞:要保障孕母的身體自主,就必然鬆動委託方想要的「契約確定性」;反之亦然。

(三)出事之後誰負責?兒少權益不能靠事後「喬」

當委託方關係破裂、經濟狀況劇變,或孩子出生後有重大健康需求時:

誰負擔長期照顧與醫療成本?

若發生「拒收」、「延遲辦理親權」情況,孩子的法律身分、國籍與基本權益如何落實?

兒少最佳利益不是附註在條文邊邊的口號,而需要「可執行、可追責、可立即介入」的制度設計。在這些問題沒有被嚴肅處理之前,僅以幾條條文把代孕塞進《人工生殖法》,只是預約未來的一連串悲劇。​

三、在血緣與母職壓力下,代孕會讓女性同時被物化、也被傳統道德獵巫,加劇汙名。

在華人社會,「傳宗接代」與對女性母職的道德期待依然強烈。在這個脈絡下,代孕一旦制度化,很可能不是「多一種選擇」,而是多了一套更精細的控制技術:

孕母的飲食、作息、性行為、移動、醫療決策,都可能被契約化成可被監督、可被懲罰的義務。

同一個孕母,又可能被貼上「出借子宮」、「為錢賣身體」的不道德標籤,在家庭與傳統社會中遭受極大羞辱。

對弱勢女性而言,「代孕」往往不是有條件的自由選擇,而是在貧窮、負債與照顧責任壓力下,被迫接受的最後選項。

把代孕說成「你情我願」的自由交易,會直接遮蔽權力不對等與經濟壓迫。

四、兒少不是附屬品:跨境代孕與人口販運風險早已被國際人權機制點名

國際經驗顯示,當代孕被市場化、跨境化之後,最先被犧牲的往往是兒童與孕母。

孩子可能陷入國籍不明、監護不清、權利保障真空地帶。

聯合國與歐洲相關文件均指出,監管鬆散的代孕安排,可能成為虐待與人口販運的溫床,並呼籲各國正視剝削性代孕的風險。

在台灣現有的監督能力與跨境治理經驗都有限的情況下,我們必須誠實自問:

我們真的有能力防堵仲介牟利、跨境鑽漏洞,以及孩子被當作交易結果嗎?如果沒有,倉促入法只會讓灰色市場壯大,讓孕母與兒少的困境更難被看見、更難被保障。

五、如果願意鬆動華人社會的「血統至上」想像,為什麼不先把收養制度做好?

華人社會乃至現今社會對「一定要有基因連結(血緣)的孩子」的執念,是代孕市場得以擴張的重要文化土壤。

我們必須同時承認:現行收養制度本身問題重重——程序不透明、兒少需求不是核心、多元樣貌家庭仍被歧視、出養前後支持薄弱。

因此,我們不是要用「去收養就好」否定任何人的成家渴望,而是要求政府應當優先:

強化現有兒少照顧體系(寄養、收養、家外安置、創傷知情服務等)。

確保多元樣貌家庭在收養與親權上不再遭遇制度性歧視。

把「成家」從血緣想像中解放出來,回到責任實踐與長期責任。

我們拒絕讓任何政治力量,把「成家」當作推動代孕市場化的擋箭牌;也拒絕用道德恐慌去懲罰任何想要成家的人。真正的生殖正義,是在不犧牲更弱勢者的前提下,讓每一個人的身體自主、兒少福祉與多元家庭樣貌的權利,同時被看見、被保障。

01/01/2026

2026 新年快樂

2026,新的篇章開始。

在這條推動平權的路上,我們知道改變從來不是一蹴可幾,但每一次站出來、每一次相互支持,
都讓這個社會多一分理解、多一分可能。

過去的一年,我們看見更多聲音被聽見,也仍然清楚知道,仍有人在角落等待被被支持、權益等待被承認。

新的一年,我們會繼續與彼此同行——

為尊嚴而行動,

為平等而堅持,

為多元而不退後。

願 2026 年,我們都能在更安全、更自由的空間裡生活,
勇敢成為自己,並相信,權益不該有條件。

最後,新年快樂。

謝謝每一位與我們並肩前行的夥伴。

集合出版社第99部作品!歡迎大家多多支持酷兒盟的好盟友—集合出版社!💕
24/12/2025

集合出版社第99部作品!

歡迎大家多多支持酷兒盟的好盟友—集合出版社!💕

好好小說第99本《 T 字路》

一段12年的母女情緣
一封23歲寫好的遺書
一場24年後的同學會
一份跨越日月星辰的相約

作者 : 小也

好文分享:引文:這兩天的無差別攻擊事件,讓我想到一個問題。如果那天,我是在事發當場,行動不便的我,會發生什麼事?我用關鍵字「恐攻、避難」詢問了一下谷歌大神,發現避難的建議:快跑、離開現場、不要回頭。但是不能跑,要怎麼離開現場呢?跑不了的人包...
24/12/2025

好文分享:

引文:

這兩天的無差別攻擊事件,讓我想到一個問題。

如果那天,我是在事發當場,行動不便的我,會發生什麼事?

我用關鍵字「恐攻、避難」詢問了一下谷歌大神,發現避難的建議:快跑、離開現場、不要回頭。

但是不能跑,要怎麼離開現場呢?

跑不了的人包括了使用輪椅的人、拄拐杖的人、行走速度很慢的人,也包括暫時受傷及體力不足的人。

這件事情發生在捷運裡,之後轉移到商場大樓裡,當人群開始奔逃、廣播不斷催促撤離時,我們只會被留在原地。

不是因為沒有人願意幫,而是沒有人知道該怎麼幫。

有沒有發現,我們的公共安全其實預設了「每個人都跑得動」。

一般避難設施是這樣規劃的:路線指向樓梯、電梯在緊急狀況下會停用、現場人員被訓練「疏散人群」,有沒有「保護留下來的人」選項?

🤔 平安夜的省思

今天是平安夜
但是在歡渡聖誕佳節前
想跟大家聊聊前兩天的北捷隨機殺人案
是的,這的確是個很悲傷的事件
但是……在傷痛的同時突然想到一個point
就是當公共場所發生這類的危險事件時
身心障礙者或是行動不便的人
他們會陷入一個怎樣的境地呢……

極樂的好朋友-雅雯
經由這次事件想到的是
「行動不便者」消失在公共避難想像裡!
因為公共避難計畫預設人人能「跑」
卻忽略行動不便者,使其於危難中被遺棄……
雅雯也馬上投書並呼籲建立「就地避難」機制
規劃專用空間與演練,確保無人被遺落
或是有個地方等待安全的來臨

我們都需要對「危險」增加多一些的認識
更需要增加多一些「安全避難」的知識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雅雯的想法
也一起想想還能怎麼做
讓「行動不便者」也能安全的
與突如其來的危險「擦肩而過」!

👀雅雯投書詳見留言👀
照片來源:中央社

#公視 #好好出門 #大家一起動動腦

今天小編又來分享前秘書長勝翔的文章,本次文章透過實務上的遭遇與困境反思現行制度的問題,讓我們來看看到底制度上遇到什麼困境!💕貼心小提醒:本次文章字數非常多,同時本篇文章分為:「長篇版」與「口語版」兩種版本,大家可以依據自己的需求選擇版本閱讀...
05/12/2025

今天小編又來分享前秘書長勝翔的文章,本次文章透過實務上的遭遇與困境反思現行制度的問題,讓我們來看看到底制度上遇到什麼困境!

💕貼心小提醒:本次文章字數非常多,同時本篇文章分為:「長篇版」與「口語版」兩種版本,大家可以依據自己的需求選擇版本閱讀。

那我們開始囉!

—————————————

最近跟幾個夥伴遭遇到的事情,想了想,一個精神病人竟然可以被分成三個制度定義,有時候是精神病人兼身心障礙者;有時候是身心障礙者卻不是精神病人;有時候是精神病人卻不是身心障礙者,這種分割式又矛盾的現象歸咎於多套制度的管理問題,同時也反映出早年(1997年)「精神病人」納入「殘障福利法」並更名為「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現稱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精神病人權益運動重大挫敗。

為此,我寫了一篇文章探討這樣的問題,本文分成兩種版本,一種為「長篇版」與「口語版」,字數篇幅較多,還請大家海涵!

———————(長篇版)———————

《當精神疾病被個人化、障礙卻被去社會化:精神病人在台灣制度中的多重困境》

前言:

一位病人,三套邏輯。

在台灣,精神病人面臨的最大困境,往往不是「疾病」本身,而是制度如何定義他們。

理論上,我們對精神疾病與障礙有兩種不同的理解路徑:

醫療觀點:承認精神疾病本質上具有生理性的持續與反覆特性。

模式社會觀點(身心障礙權利公約精神):認為「障礙」並非個人的缺陷,而是個人特質與不友善的社會環境、制度設計相互碰撞的結果。

然而,台灣現行法制卻未整合這兩種觀點,反而以三套分裂的邏輯同時運作:

健保體系(重大傷病):以醫療視角,承認病程的「長期性與不可逆性」。

精神衛生法:以風險管理視角,聚焦於急性的「個人症狀」與治療控制。

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簡稱身權法):本應採取社會觀點,實務上卻常以行政視角,依賴「短期、一次性的功能鑑定」與僵化的期限來決定資格。

這導致同一位精神病人,在不同的制度窗口前,被迫分裂成互相矛盾的「不同的人」。

這種制度性精神分裂的根源及其後果:

一、荒謬的現實:疾病持續存在,障礙身分卻會「過期」

精神病人在台灣最常遭遇的制度性荒謬,集中體現在「重大傷病卡」與「身心障礙證明」的矛盾上。這顯示了醫療事實與行政認定之間的巨大鴻溝。

(一)醫療端的認可:疾病是長期的

當一位精神病人持有標註為「終身」的重大傷病卡時,醫療體系傳達了明確的訊息:

此人的病程屬於慢性、持續或不可逆。

症狀具有反覆性,需要長期的醫療支持與追蹤。

結論:這是一個長期存在的生理與心理狀態。

(二)行政端的否認:障礙是暫時的

然而,同一人的「身心障礙證明」卻有著截然不同的邏輯:

它有明確的「有效期限」。

資格取決於鑑定當下、一次性的功能表現。

必須在期限內完成繁瑣的行政複驗流程。

(三)制度製造的矛盾後果

最典型的案例發生在兩者交會時:一位持有終身重大傷病卡的精神病人,因為未能在期限內完成身障證明的複驗,或在複驗當天狀況相對穩定,而被取消了障礙資格。

這創造了一個令人錯愕的結論:

醫療上,他依然是需要支持的精神病人;但在行政上,他卻不再是身心障礙者。

他的疾病沒有「痊癒」,需求沒有消失,但制度提供的支持卻因為行政程序而「被登出」。這絕非個案,而是制度邏輯衝突下的必然產物。

二、精神疾病如何被「個人化」?
——制度忽略了疾病背後的社會成因

精神疾病的發生與反覆,往往是「個人」與「社會環境」交互作用的結果。然而,我們的制度傾向將問題完全歸咎於個人,忽略了結構性因素。

精神衛生法與相關體制聚焦於處理「個人的症狀」,而非造成症狀的「環境」。

—勞動環境的壓力被個人化:

高工時、輪班、職場霸凌加劇了病程。但制度不要求雇主進行職務再設計或合理調整,反而將病人的反應視為「個人適應不良」或「情緒控管差」。

—家庭與社會創傷被隱形化:

許多精神壓力源自家庭衝突、成長創傷、社會歧視或階級困境。

但制度在評估時,常預設家庭是「理所當然的支持系統」,甚至因家屬存在而低估病人的障礙程度,完全忽視了家庭也可能是壓力的來源。如:精神病人性少數即可能因為性少數身分導致家庭支持功能變成負面支持,加速惡化。

結論是:

疾病呈現在個人身上,但其根源往往來自社會;制度卻只願處理「果」,不願正視「因」。

三、障礙如何被「去社會化」?
——制度誤將社會壁壘當成個人病徵

依據《身權法》與CRPD(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核心精神,障礙來自於「人與環境的互動障礙」,而非僅是個人的損傷。

諷刺的是,台灣的身心障礙資格鑑定在實務上卻高度「去社會化」,它過度關注個人的醫療損傷程度,而系統性地忽略了精神病人面對的真實社會壁壘:

—就業市場的排斥:

面試時提及病史即被拒絕;職場將情緒波動視為不專業。這是雇主態度的障礙,非能力的障礙。


—居住權利的剝奪:

房東因污名化而拒租,或要求更高押金。這是社會歧視的障礙,非症狀的障礙。

—社區與公共空間的敵意:

社區反對復健機構進駐;大眾對焦慮身體語言的異樣眼光,導致病人自我退縮。這是環境不友善的障礙。

—行政程序的壁壘:

繁瑣的文件、僵化的期限、不友善的窗口。制度本身就構成了巨大的障礙。

—媒體與文化的污名:

將精神疾病與暴力風險畫上等號的社會敘事,製造了最深層的社會隔離。

這些讓精神病人難以生存的「障礙」,絕大多數來自外部社會,但現行制度卻鮮少將這些外部因素納入評估與支持的核心。

四、核心困境總結:錯置的邏輯與斷裂的支持

綜合上述分析,精神病人在台灣制度中的核心困境在於「制度與障礙來源的錯置」:

—疾病本質:是長期的、持續的、反覆的,但非個人化。

—生活需求:是連貫的、不會憑空消失的。

—制度回應:卻是短期的、切割的、以行政期限為導向的。

制度創造了一個荒謬的現象:精神病人的「病」被視為永續的醫療事實,但他們的「障礙身分」卻被當作可隨時中斷的行政狀態。

當制度以「切片式」的觀點來審視「連續性」的生命經驗時,精神病人就註定會掉入這些制度的縫隙中,成為被排除的受害者。

代結語:問題不在名稱,而在分類的權力

近年來,許多倡議者與當事人選擇回用「精神病人」這個原始、直接的稱呼,而非看似溫和的「身心障礙者」或其他委婉詞。

這並非要製造對立,而是一種策略性的選擇。「精神病人」這個詞,更鋒利地指向了醫療與行政體系如何分類、管理、甚至監控這群人。它提醒我們,問題的根源不在於我們用了什麼「好聽的名字」,而在於制度如何行使分類的權力,以及權利給予的方式是否合理,我們究竟該如何翻轉精神病人主體的政治性。

制度改革的核心方向應是:

承認連續性:

制度支持必須對應疾病與生活需求的長期性與連續性,不應輕易因行政程序而中斷。

納入社會模式:

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必須真正納入「社會壁壘」(如就業歧視、環境阻礙)的考量,而非僅測量個人功能。

整合邏輯:

解決醫療端(長期病程)與行政社福端(僅給予短期資格)之間的根本矛盾。

——————(口語白話版)——————

《當精神疾病被個人化、障礙卻被去社會化:台灣精神病人的多重困境》

—口語、白話版—

前言:

同一個人,到了不同窗口,就變成三種人。

在台灣,精神病人面對的真正困難,往往不是疾病,而是「制度怎麼看他們」。

理論上,我們應該同時理解兩件事:

醫療觀點:精神疾病本來就會反覆、持續,需要長期治療。

社會觀點(CRPD):障礙不是個人缺陷,而是環境不友善造成的。

但在現實中,台灣制度同時運作著三套不相容的邏輯:

健保(重大傷病):承認精神疾病是「長期、不可逆」。

精神衛生法:把重點放在「症狀」和「風險」。

身權法(身心障礙證明):用一次性的鑑定,決定你是否算障礙者。

結果就是:
同一個精神病人,到了不同制度前,就被切成三個互相矛盾的人。

一、最荒謬的現象:
疾病不會消失,但障礙資格會「過期」

最常見的矛盾是這樣:

(1)醫療端:承認疾病是長期的

如果你有重大傷病卡(還註明終身),醫療體系的意思是:

你的病程是慢性的

症狀會反覆

需要長期支持

一句話:這是一種長期的生理與心理狀態。

(2)行政端:卻當作只是暫時的

身心障礙證明卻完全不同:

會過期

用一次的功能鑑定來決定是否符合資格

要定期複驗,流程繁瑣

當天你若狀況好一點,都可能被取消資格

(3)結果有多荒謬?

一個人明明有「終身重大傷病卡」,卻因為:

忘記複驗

或複驗當天狀況太穩定

→ 就被取消障礙資格。

變成:

醫療端說你「病程需要長期支持」

行政端卻說「你不算障礙者」

需求沒消失,病沒好,只是制度「把他登出」。

二、精神疾病如何被「個人化」?
——制度把問題都推回個人身上

精神疾病之所以反覆,常常是因為「環境」造成壓力,但制度只看個人症狀,不看原因。

▸ 職場壓力被當成個人問題

高壓工作、夜班、霸凌 → 加重病情

但制度要求的是「病人自己調適」

反而不要求雇主提供合理調整

▸ 家庭問題被隱形

制度常假設:
「有家人 = 有支持」

但很多精神病人的壓力來源就是家庭,例如:

家庭衝突

成長創傷

同志身分被排斥

家庭不但不是支持,甚至是壓力來源。
但制度不會把這算進障礙認定。

✔ 結論:

制度只願意處理「你的症狀」,
但不處理「造成症狀的社會因素」。

三、障礙反而被「去社會化」
——外部造成的困難,制度卻當作「你自己的缺陷」

按 CRPD 的精神:
障礙 = 人與環境互動產生的困難。

但台灣實務上卻只看個人的損傷,完全忽略環境障礙:

▸ 求職障礙

「你有病史?」→ 不錄取。
這是雇主歧視,不是能力問題。

▸ 租屋歧視

房東拒租、提高押金。
這是社會污名,不是個人問題。

▸ 社區排斥

社區反對復健機構、鄰居投訴。
這是環境的敵意,不是症狀。

▸ 行政壁壘

流程繁瑣、期限僵化、不友善窗口。
制度本身就是障礙。

▸ 媒體污名

把精神疾病等於暴力,造成最深層的隔離。

✔ 總結:

精神病人最難跨越的障礙,大多來自外部環境,
但制度不把這些算進障礙評估。

四、核心困境:
制度與真實需求完全對不上

精神疾病:

是長期的

是反覆的

需要穩定支持

但制度給的是:

短期的

切割的

以行政期限為中心的支持

最後就造成一個荒謬現象:
病是長期的,但制度給的資格是短期的。

生活需求是連續的,支持卻可以隨時消失。

精神病人因此在制度的縫隙中不斷掉下去。

結語:
問題不在名稱,而在「誰有權力分類你」

最近有些倡議者重回「精神病人」這個稱呼,
不是因為喜歡這個詞,而是因為它更直接指出問題核心:

制度如何分類、管理、甚至控制這群人?

真正該被挑戰的不是詞彙,而是分類制度背後的權力。

未來改革方向應該是:
1. 承認疾病與生活需求是長期的

不該因為行政流程中斷支持。

2. 把社會障礙納入評估

歧視、環境、制度壁壘都應視為障礙來源。

3. 整合制度邏輯

不要再讓同一個精神病人在不同窗口變成不同的人。

唯有當制度不再將疾病歸咎於個人,不再將社會造成的障礙視而不見,精神病人才能真正從制度的邊緣,回到社會的之中。

今天來分享前秘書長勝翔的文章,讓我們透過文章回顧過去,展望未來,同時也可以檢視整體運動過程中作為主體的精神病人的政治位置、能動性與主體性。—————————精神疾病患者權益運動的變化與轉折分析:從治理、醫療到主體政治的再生產臺灣精神疾病患者...
08/11/2025

今天來分享前秘書長勝翔的文章,讓我們透過文章回顧過去,展望未來,同時也可以檢視整體運動過程中作為主體的精神病人的政治位置、能動性與主體性。

—————————

精神疾病患者權益運動的變化與轉折分析:從治理、醫療到主體政治的再生產

臺灣精神疾病患者權益運動的歷程,是一部關於權力、話語與主體的歷史,也是現在進行式,更是未來式。它不只是醫療史的一環,而是國家治理、社會控制與身分政治交織的縮影。從白色恐怖時期的「精神疾病入罪化」,到今日以「精神障礙者」、「神經多樣性」為名的權益、福利與醫療專業體系,表面上看似從壓迫走向主體化,實際上卻仍持續在治理邏輯與專業霸權的框架中運作。

一、國家治理下的精神疾病:從政治異常到社會異常

白色恐怖時期的精神醫學並非單純的治療學門,而是國家治理技術的一部分。精神疾病被用來標記「偏離常軌」與「不服從體制」的個體,藉由入罪化與收容化的手段,將政治異議轉化為醫療問題。

精神醫療在此成為國家暴力的延伸:精神病院是監獄的替代場,診斷是懲罰的語言。這不僅抹除了政治性,也讓精神疾病患者者被完全去主體化,他們被定義為「無法理性」、「失去行為能力」、「需要被管理」的對象。

這一階段的特徵是「醫療化的統治」。精神醫療以科學中立的姿態包裝國家暴力,使「治理」以「治療」之名進行。被監禁的政治犯與被收容的「病人」共享一個命運:被國家定義為「異常者」。

二、專業領軍的崛起:從政治壓制到醫療治理

解嚴後,政治暴力的形式減弱,但醫療體系的治理功能卻強化。龍發堂事件讓社會首次意識到精神醫療整體性的問題,促使政府制定《精神衛生法》,並形成「醫療—家屬—國家」三方合作的照護網絡。

然而,這套制度表面上以「照顧」為名,實質上仍延續了控制與分類的邏輯。醫療專業者在其中掌握核心權力:誰能被診斷、誰需強制住院、誰能被認定為「有病」或「痊癒/康復」。這種專業壟斷構成了新的權力結構──專業領軍。同時,專業領軍的建構,讓被定義的「精神疾病患者」無不朝著以「康復」之名的未來邁進,卻不知道在遙遠的未來才能重新被定義成「康復」的「正常人」。「康復」ㄧ詞的建構,更強化了「正常」與「異常」的二元建構。

醫療人員在制度中被賦予「判定現實」的特權,國家政策則以專業意見為依歸。精神疾病患者的聲音仍未被聽見,取而代之的是醫師、社工與家屬的代言。所謂「關懷/關心」在此變成一種柔性的治理手段:以「保護」之名削弱患者自主,以「治療」之名排除他們的政治性。

三、語言政治與再醫療化:從「障礙」到「神經多樣性」的陷阱

語言變遷是權力轉換的表徵。從「精神病患」再到「精神障礙者」,看似逐步去污名化,實際上仍未鬆動結構性的權力關係。

「精神障礙者」的法定身分建立在醫療診斷與國家認證上,若無精神鑑定與身心障礙證明,便無從獲得福利與法律承認。這種「認證化」的制度,使得國家與醫療專業重新佔據權力中心——唯有被國家承認的病人,才是合法的病人。

近年流行的「神經多樣性」論述,看似挑戰「正常/異常」二元,實則延續同一套分類系統。該詞多由心理學與精神醫學學者提出,仍以「腦功能差異」作為解釋框架,將人類差異重新包裝為可量化、可干預的對象。

這是醫療霸權的再現──語言更新,但治理不變。所謂「多樣性」只是被制度化的差異,它不處理污名、不挑戰階層、不觸及社會歧視,只是提供了一種更柔性的分類方式,讓醫療體系得以持續壟斷對「異常」的定義權。

四、主體被剝奪的日常:無行為能力與去主體性

在長期的醫療與法律體制中,精神疾病者普遍被假定為「無行為能力者」。這種假設滲透進制度、教育、媒體與家庭,使他們被視為「無法為自己負責」的個體。

法律制度對此的回應是「監護」、「保護」與「照顧」,但這種保護往往以剝奪自主為代價。患者的意見在治療決策中被忽視,他們的生活安排、財產管理甚至身體自由皆可能被他人代為決定。

這樣的去主體化不僅是社會污名的結果,更是制度設計的產物。它讓患者永遠被定位在「被代言、被代表」的角色,無法以公民身份參與討論自身的政策與權益。主體性被弱化,能動性被抹除,成為治理體系順利運作的前提條件。

五、福利化與權力再現:國家與專業的共構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修正雖象徵精神疾病者被納入福利體系,但這同時創造了新的依附關係。只有透過醫療鑑定與國家審核者,才得以被「承認」為需要協助或支持的對象。

這樣的制度將「權益」與「依附」綁在一起,使得精神疾病者的合法性來自於國家授權,而非看待整體「個人主體與社會互通產生的結果」。國家與醫療專業者在此共構出一套「福利式治理」:以照護的形式維繫權力,以認證的機制延續控制。

六、當事人運動的崛起與侷限

近年部分精神疾病患者開始自主組織,嘗試擺脫專業代言與家屬導向的運動框架。他們不再滿足於「被保護的對象」角色,而是要求「參與與決策」。這是一種政治性的轉向,象徵主體重新回到自身位置。

然而,在結構層面上,當事人運動仍受限於社會信任不足、資源匱乏與體制排除。許多政策討論仍以醫療與家屬代表為主,真正的當事人聲音難以進入決策中心。去污名雖成為口號,但制度性排除依舊存在。

七、結論:從治理到政治的可能性

總結來看,臺灣精神疾病患者權益運動的歷史是一段權力持續再生產的歷史:

• 從白色恐怖的政治治理,到現代福利體系下的醫療治理,權力雖變形卻未鬆動;

• 從「病患」到「障礙者」再到「神經多樣性」,語言雖轉換但本質仍是治理的延伸;

• 從照護到倡議,患者主體雖逐漸甦醒,但仍在國家與專業的框架中掙扎。

精神疾病患者的平權之路,並非只是「被接納」或「被理解」的文化課題,而是一場爭取「定義權與行動權」的政治運動。

真正的轉折,不在於語言更新或福利擴張,而在於社會能否承認精神疾病者作為有能動性、有思考能力、有政治位置的公民主體。

#精神病人 #主體性 #能動性 #政治位置 #專業領軍 #國家權力 #正常 #異常 #精神醫學

《聲明》回應台彩(遊盟)—關於「六色宣言」改版之嚴正立場:歷史不是舊文件,而是仍在疼痛的現場針對台灣同志遊行聯盟(台彩協會)就「六色宣言」所發之聲明,我們對於遊盟願意正視 「紅色=性愛/廢惡法」的歷史脈絡,也肯認其中對社群多樣歷程的整理與反...
19/10/2025

《聲明》回應台彩(遊盟)—關於「六色宣言」改版之嚴正立場:歷史不是舊文件,而是仍在疼痛的現場

針對台灣同志遊行聯盟(台彩協會)就「六色宣言」所發之聲明,我們對於遊盟願意正視 「紅色=性愛/廢惡法」的歷史脈絡,也肯認其中對社群多樣歷程的整理與反思。然而,作為長期關注性壓迫與兒少法(兒少條例)議題的組織,我們在此必須嚴正表達:

我們反對任何修改、淡化或刪除六色宣言中「紅色=性愛/廢惡法」之精神。

一、歷史不是「當年的議題」,而是「至今仍在流血的現場」

對於曾被惡法(社維法、刑法、兒少法/兒少條例)壓迫仍背負案底與污名的性少數而言,紅色所象徵的血與痛,並非過去式,而是現在進行式。

那不是歷史文物,而是尚未被平反的司法創傷。

若「紅色」被重新詮釋、被抽離「反惡法、護性權」的核心意涵,將使那些曾被法律與道德暴力傷害的人們再一次被歷史拋棄。

二、社會的誤解,不應以「刪除」作為代價

我們雖理解遊盟想避免外界曲解「性」為不當連結的考量,但若每次面對社會誤解,就以刪除或修改作為回應,最終受害的永遠是被污名的一群。

歷史不應因為不被理解而被修飾,教育與改革的責任不應轉嫁給受壓迫者,再次讓他們承擔「被刪除」的命運。

三、權力結構之下,「誰」能決定哪些聲音屬於主流?

任何「邀集共議」或「重寫(重訂)」的過程中,若無法讓曾被制度壓迫的群體平等入席與發聲,那所謂的「重寫(重訂)」將只是權力重演。

我們拒絕「看起來安全」的版本取代真實而痛苦的歷史。

四、「紅色」是同志運動的血與根

「紅色」象徵的不只是性權議題,而是台灣同志運動最初的燃點——它源自對性壓迫的反抗、對惡法的抗爭、對身體自主與人權的吶喊。

我們提醒遊盟:

今日的遊行,正是建立在這些被刑罰、被污名、被逼死的歷史之上。

若紅色的意涵被重寫、被去政治化,那不只是抹去顏色,而是抹去一段抵抗史。

「紅色」是不可替代的血淚記號,「六色宣言」中的「紅色」,其核心價值在於對「性權惡法」的抵抗與挑戰。它承載著過去許多性少數被法律壓迫、被社會污名、甚至被逼上絕路的悲痛歷史。

紅色是提醒我們過去血淚的見證,曾經有人因性行為、性交易、或被認定為「猥褻」的表達而遭受刑罰、被剝奪人權。這些前輩的犧牲,是今日我們能夠站上街頭遊行的「血」與「根」。

我們不應忘記,當初宣言中批判的諸多性權惡法箝制的陰影,至今仍未完全消除。「紅色」的存在,就是持續提醒社群,性權戰爭尚未全面勝利。

五、我們呼籲:回到對話,而非對立

同志運動的力量來自於差異共存,而非統一的安全語言。

比起實質更動宣言內容,我們認為更應致力於「深化與教育」。清晰闡釋原版宣言中「紅色」所代表的性權惡法脈絡與歷史意義,才能避免誤解、強化傳承。

我們盼望共同討論如何讓歷史被看見,而不是被消音。

最後,我們只希望——那些被迫沉默的聲音,不再因歷史重演而被刪除。

歷史的疼痛,並非為了紀念;而是提醒我們:驕傲的背後,有人至今仍在流血。

➡️相關聲明

《聲明》歷史的血淚不容抹滅,弱弱相殘不該重演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CoRmnBxbo/?mibextid=wwXIfr

《聲明》街友並非犯罪溫床,污名與冷漠的人心才是—北車性侵事件呼籲近日社會發生台北車站性暴力事件,我們懷著沉痛與關切,向被害者致上最誠摯的支持。性暴力不是新聞話題,而是生命的創傷;討論不該建立在獵奇上,而應以尊重與保護為前提。同時,我們也對於...
16/10/2025

《聲明》街友並非犯罪溫床,污名與冷漠的人心才是—北車性侵事件呼籲

近日社會發生台北車站性暴力事件,我們懷著沉痛與關切,向被害者致上最誠摯的支持。

性暴力不是新聞話題,而是生命的創傷;討論不該建立在獵奇上,而應以尊重與保護為前提。同時,我們也對於社會第一時間污名化街友感到遺憾,我們呼籲以下五點:

一、停止轉傳相關影像,避免二次傷害

請勿再下載、截圖、轉傳或播放任何涉及當事人的畫面與聲音。若已分享,請立即刪除並提醒身邊的人一同停止,不是只有犯罪者是加害人,冷血的人都不無辜,將犯罪過程作為消遣的人,同樣站在受害者的對立面,請讓傷害止於我們手中。

二、性暴力零容忍:同意是唯一標準

在任何時間、任何場所、任何情況下,未經同意的性行為都是性暴力。面對事件本身,本為人民可以安心的公開場域,卻沒有任何人伸出援手,台鐵的安全巡視並沒有發揮功能,我們要求政府能夠為社會角落主動提供協助,而非透過被動告知。對於已無意識的受害者女性,因一方已失去意識,其受害過程並非合意,而是徹底的犯罪,因此事重創了人民對公開場域的信任感,同時撕裂了弱勢族群之間的信任,以及女性對空間的不安全感,我們認為,政府應更加強性平教育的落實,從教育改善「忽略身體自主不得任意侵犯」的認知與行為,強調界線重要性,尊重他人身體。

三、拒絕污名街友:勿用貼標籤取代理解

台北車站是公共運輸樞紐,資源相對可近,長期以來是街友能就近取得資源的空間。請勿因事件而將街友當作第一時間的替罪羔羊,街友的居住、生存問題不能簡化為人性的陰暗面,如果可以沒有人會希望淪落於此,街友和你和我一樣,都是活生生的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命故事和遭遇,把街友視為標靶,就是忽略社會整體對於街友的汙名對待和忽略政府對社會福利制度的不作為,如果我們將犯罪結果指向街友就是卸責的方式,問題向來並非單純的族群問題,我們相信,沒有人願意選擇沒有歸宿、流離街頭;每一位街友都有其生命故事,值得被以尊嚴對待。

四、強化公共空間安全

大型公共場域應全面檢視安全措施,包括巡查頻率、視角死角、臨時遮蔽與保護機制、清楚的求助標示,以及第一線人員之「安全旁觀者介入」訓練。民眾若目睹異常,請以自身安全優先、不增加風險、不曝光被害者為原則,並就近尋求現場人員或周邊人士共同協助,亦可透過政府相關電話或App進行第一時間通報。

我們都是公共的一份子,身為公民有其責任,請記住,冷血才是犯罪的溫床。

五、看見街友的情慾與性健康需求:把支持納入日常

我們應當去除對於街友的刻板印象,而是以對待一個人的方式去看待,身為人理當擁有人的尊嚴,別讓階級概念抹去底層人民的生存權、健康權與性權。街友經常面臨生存壓力與空間匱乏,缺乏隱私與性健康資訊。我們呼籲將性與身體自主教育、避孕與性病篩檢轉介、隱私諮詢與安全空間,納入政府相關街友權益的常態工作,並與長期投入之民間團體協作,持續評估與改善。

因為我們相信,評估一個國家對人權重視的標準,理當來自對於弱勢族群的態度,而我們身為人的價值,來自我們如何看待比我們需要協助的人們,包含了弱勢性別、弱勢處境的人。

我們盼望社會大眾一起,用克制的語言與實在的行動,守護每一個人的安全與尊嚴;也願以同理與耐心,讓受傷的人被聽見、看見與被好好安放。

沒有人願意被性暴力對待,因而我們嚴肅看待,而我們認為,所有的人都不應該袖手旁觀。

《聲明》歷史的血淚不容抹滅,弱弱相殘不該重演在台灣深耕多年同志遊行將至,不過這幾天發生了一些事情,而當我們看到遊盟的公關主任/員工對於反心理性別、臺彩更改官網上對於性權的敘述,最後延宕數日於昨日(10)發表的道歉聲明,我們依然看得百感交集,...
11/10/2025

《聲明》歷史的血淚不容抹滅,弱弱相殘不該重演

在台灣深耕多年同志遊行將至,不過這幾天發生了一些事情,而當我們看到遊盟的公關主任/員工對於反心理性別、臺彩更改官網上對於性權的敘述,最後延宕數日於昨日(10)發表的道歉聲明,我們依然看得百感交集,但我們仍然呼籲遊盟應當重視過往歷史。

首先,台灣彩虹公民協會(台灣同志遊行聯盟,下稱遊盟/台彩)之公關行政主任於社媒體媒體脆上發表:「前人垃圾⋯」、「反對免術換證」、「反對心理性別認同」等言論,引發社群震驚,雖是個人發言,無法直接代表遊盟,但畢竟做爲一個撐起空間、歷史悠久的台灣同志遊行,非但沒有任何回應社群台灣各身分的質疑,甚至台灣同志遊行網站撤下「六色宣言」中的反惡法-性權論述,並表示:「臺灣同志遊行六色宣言於 2008 年頒布,其中性權主張是具體控訴當時的惡法,是以該法條時常被警察釣魚執法濫用⋯距今已過 17 年,六色宣言也即將改版。」對此,我們深感震驚與憤怒,同時非常遺憾。我們既不理解遊盟的片面抹滅前人們的努力,也認為前人們用血淚撐起的運動空間、權利竟然變成後人稀鬆平常不過、自然享受的「垃圾」。

我們作為2007年時的兒少法29條研究會(當時稱兒少法29條自救會,該法規現稱兒少性剝削條例第40條)是主要也是台灣唯一、最大的自救會,光受害者人數高達數萬人,對象更是不分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與性多元展現,此人數不難發現該法規對於性的壓迫與牽制,甚至是警方對於性少數族群的情慾/性多元表現壓迫的重要工具。

過往案件處理中,任何有關性之言論,乃至不具有任何黃色成分的諧音言語,如:真實案件聊天僅是說要當「應援團(加油打氣團)」便被起訴入罪)都有可能入罪,且入罪率高達百分百,導致數萬家庭家破人亡,更有受害者在那樣保守的年代被強制出櫃被家庭要求「恢復正常」,甚至有受害者原本高薪職業因此被資遣而發瘋自殺,亦有受害者準備了汽油桶要衝地檢署自焚以示清白⋯諸多案件對我們來說歷歷在目,更是眾人用血淚撐起的空間流傳後世,不想數十年後法規未廢,慘案仍在黑暗中持續發生,竟然被以「⋯距今17年等⋯」輕鬆幾行文字企圖掩蓋前人們的血淚與現今在黑暗中持續發生的事實。

細數「垃圾們」的努力:早有日日春公娼抗爭,抗議政府對於性工作者權利不作為,只會一昧地要求「從良」,持續污名化,後相挺同志們爭取相關權益,展現十足的弱弱相挺;促成性平教育的葉永鋕事件(1997年);晶晶書庫查緝書籍事件(2003),促成大法官釋字,撐起性少數的情慾空間;全國無數人民受害的兒少法29條(2007)在晶晶書庫事件基礎上撐起更多言論/情慾表達空間;吳氏妻妻案(2013)促成社會認識跨性別族群;同婚運動(2014)促成同性婚姻,當中各身分組織前來相挺;真愛聯盟事件(2014),各身分組織群起反抗,避免性平教育功虧一簣,亦有雙性戀組織(拜坊)、無性戀組織(無性戀小組)、BDSM組織(皮繩愉虐邦)、陰陽人組織(國際陰陽人組織)、身障同志(殘酷兒)、同志家庭組織(同家會)、身障同志的性慾(手天使)、多重身分者組織(酷兒盟,我們)等等性別/交織身分的組織成立,促成社會更多的認識與各性別身分的交流等等,這些歷史歷歷在目,若沒有「垃圾們」用血淚與死亡撐起的空間,後人早已安然習慣、享受的「權利」如何來?這些不光是歷史,更是「持續發生中」。

若沒有這些垃圾們的努力,別說開黃腔、上網約砲,甚至連展現自我、訴說自己是性少數的機會都不會有。這些權利看似已經達成,然而只是初嚐甜頭後人便開始抹滅歷史,開始像向日葵般的展現主流社會期待的陽光、積極正向,企圖抹煞、無視黑暗中仍在發生的悲慘故事。

最後,我們重申:

歷史終究可以歸於只是歷史,至少要如實面對、如實敘述,而非去頭去尾去脈絡,更屈於現有少數的權利選擇無視在黑暗中仍在發生的慘案。

悲壯的故事,讓我們帶著逝者的血淚前行。

前進的過程,不該遺忘其他仍在黑暗中受苦的眾人。

圖為:2016年「同志好釣又好騙,警政署踹共」記者會歷史畫面,2007年至2016年間,案件仍然頻傳,並沒有隨著時間與性少數族群的權益改善而有所改變,至今依然仍有相關案件⋯時任出席者:酷兒盟理事長大汗(已逝)、台彩理事阿空等

備註:經當事人留言提醒,聲明中晶晶書庫事件年份修正為2003年。

🎉 喜訊分享|秘書長小八|榮登諮商心理師金榜🎉我們很高興地跟大家分享,本聯盟秘書長 小八,順利考取了 諮商心理師 資格!👏在日常已經要承擔繁重的組織事務下,仍持續精進第二專業、完成挑戰,這份毅力與投入,令人由衷敬佩。同時,也想讓大家知道:👉...
01/10/2025

🎉 喜訊分享|秘書長小八|榮登諮商心理師金榜🎉

我們很高興地跟大家分享,本聯盟秘書長 小八,順利考取了 諮商心理師 資格!👏

在日常已經要承擔繁重的組織事務下,仍持續精進第二專業、完成挑戰,這份毅力與投入,令人由衷敬佩。

同時,也想讓大家知道:

👉 我們現有社工員、個案管理員、生活輔導員、關訪員、諮商心理師等專業人員。

我們將憑藉主體的第一線支持服務經驗,以及各種不同專業背景,為政策提出更多具體建言;也將持續為社群提供有別於傳統專業的同儕支持。

我們相信,每一份專業,都是推動改變的力量。💪✨

未來,我們會繼續和大家並肩,我們一起加油!

附帶一提,我們還有無所不能的會計兼工程師夥伴、溫柔&體貼媲美藝術治療的夥伴💕

—————————

Q1:
你們常說「同儕支持本身就是一種對抗專業化的實踐,意即疾病專業化」那為什麼還需要其他現行的專業身分呢?

A1:
目前在法令與制度上,並沒有針對「同儕支持」的完整制度,亦沒有以病人為主體的同儕支持系統,多為醫療專業或是社福專業領軍的支持服務(照顧者/家屬同儕支持不在此限)。

我們雖然持續嘗試、建構一套屬於精神病人為主體、非醫療導向的同儕支持系統,但要在現有體制內推動服務,仍會遇到諸多限制。

因此,我們選擇借鏡現有的專業制度,將其中可用的部分納入,並且融合我們多年摸索與初步發展的同儕支持系統,進一步發展出適合同儕支持的專屬專業角色。也就是說,取得其他專業身分,並不是要讓同儕支持走向醫療專業化,而是讓我們能在制度尚不完善的情況下,有更多資源與正當性來推動、建構、改良同儕支持系統。



Q2:
那會不會因為你們取得了第二專業身分(有些還是醫療身分),反而讓同儕支持慢慢走向醫療/專業領軍?

A2:
以我們的立場來說,這種可能性基本上可以排除。因為我們的核心願景,是「以病人為主體」的非醫療同儕支持。

第二專業身分的加入,目的是讓同儕角色能有更多專業性與制度對話的能力,而不是被制度同化。

當然,在遙遠的未來,如果社會真的出現一套完整、以病人為主體的同儕支持服務體系,那時候或許才有可能發生角色轉變。但這正凸顯了我們現在更需要積極去建立與守護一個由病人自己主導的同儕支持系統。

#酷兒盟 #同儕支持 #諮商心理師 #非醫療模式 #主體 #精神病人

《聯合聲明稿》別讓正名淪為無聲的循環,「神經多樣性」新名稱不該帶著舊傷近年來,社會各界致力於打破對青少年精神疾病的偏見與誤解,從「精神疾病」更名為「情緒障礙」,如今又推動將其進一步正名為「神經多樣性」,期望以更中性的語言減少標籤、提升就醫意...
30/08/2025

《聯合聲明稿》別讓正名淪為無聲的循環,「神經多樣性」新名稱不該帶著舊傷

近年來,社會各界致力於打破對青少年精神疾病的偏見與誤解,從「精神疾病」更名為「情緒障礙」,如今又推動將其進一步正名為「神經多樣性」,期望以更中性的語言減少標籤、提升就醫意願,這份正名後的動力清楚、明白。

然而,我們在此必須清楚指出:正名本身並非萬靈丹。

污名,不會因名稱的更動而自動消失;
標籤,也不會因詞彙的柔化而徹底瓦解。

從「精神疾病」到「情緒障礙」,再到今日的「神經多樣性」,這一連串正名的背後,其實反映出的是:社會至今仍未真正理解、接納精神的多元樣貌。

我們擔憂,當正名變成頻繁更換的便利貼,只是在名稱上一次又一次地試圖遮掩社會對精神疾病所產生的恐懼與歧視,卻忽略了根本問題──大眾的偏見仍未被翻轉,政府的教育與宣導也始終流於形式。

我們認同每一位孩子都是獨一無二的個體,我們應該以理解、尊重、包容的態度去看待個體的差異性。然而,我們也強調,若推動政策者認為更改名詞即可消除汙名的存在,只是為了讓社會觀感「看起來比較舒服」,卻沒有同步推動宣導教育、給予第一線工作人員實質支持,充其量只是創造新的詞彙來自我感覺良好。

更重要的是,精神疾病不只是醫學名詞,更是社會結構與壓力共同作用下的結果。

它不只發生在特定人群,而是每個人都可能經歷的現象。將其視為個人問題,忽視社會脈絡,無異於讓受苦者獨自承擔應由整體社會共同面對的責任。



因此,我們提出以下呼籲:

1. 正名運動應與去污名教育同步推進。

僅靠語言轉換無法解決歧視,應大幅強化全國精神健康教育,讓師長、家長、同儕能真正理解身心症狀的異常,如同你我日常感冒一般的具有常態性。政府應透過教育、宣導,讓人民對於具有身心症狀的患者能全盤理解、尊重、接納,而非僅只是創造新詞彙。

2. 政府應扮演主動角色,不只是名詞調整的觀望者。

無論名稱為何,國家都有責任透過公共政策、教育體系與媒體推廣,讓「精神疾病」不再是隱晦話題,更是全民共同守護與理解的重要議題。

3. 不要讓正名成為逃避社會歧視的藉口。

我們應勇敢面對社會對精神疾病的誤解與成見,而非不斷以新名詞「避戰」。要真正消除污名,就必須從根本挑戰社會對「正常」與「異常」的二分思維。



我們相信,個體處在社會群體之中,永遠離不開歷史脈絡。從醫療視角轉向人性視角,從標籤個體到反省整體社會結構。但要真正達成這個理想,不能只換詞彙,更要換思維、換制度、換社會對話的方向。

污名如影隨行,若我們只更名,未來還會有更多「新名詞」被提起、「舊名詞」被遺忘。

這不是正名的勝利,而是歷史不斷地重演。



聯合聲明單位:
社團法人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
社團法人台灣障礙女性平權連線
社團法人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

#歧視 #正名 #標籤 #污名 #精神疾病 #精神障礙 #情緒障礙 #神經多樣性 #性別不明關懷協會 #障礙女性平權連線 #聯合聲明

我們!重磅回歸,重新出發——平權不只是表徵,共好不只是口號我們前身,可追溯至2007年成立的「兒少法29條研究會(又稱兒少條例自救會)」,當時專注於兒少條例相關議題研究、廢法倡議與受害者救援。2014年,恰逢組織轉型,我們正式立案,將多重身...
25/08/2025

我們!重磅回歸,重新出發——平權不只是表徵,共好不只是口號

我們前身,可追溯至2007年成立的「兒少法29條研究會(又稱兒少條例自救會)」,當時專注於兒少條例相關議題研究、廢法倡議與受害者救援。

2014年,恰逢組織轉型,我們正式立案,將多重身份者(交織性身分)相關議題納入核心工作,轉型成立「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並延續原自救會的倡議議題與精神。

首任理事長潘世新會長,長年投入兒少條例受害者救援,也著重性少數與不同身分交織建構而成的多重身分者相關權益推動,遺憾於2017年辭世,卻留下深厚理念與行動精神。

多年來,我們持續推動多重身分者相關權益,倡議交織性困境、權益與支持系統,並試辦以當事人為主體的精神病人同儕支持服務,為性少數社群與精神病人社群搭建橋梁,盼望大眾看見兩大社群夾縫中的交織性身分者,打開看見更多樣貌的可能性。

我們的成立,從一開始就清楚一件事——達成目標後,我們會選擇自我解散。我們不希望被收編,也不願為了延續而延續。對我們來說,NGO 的最終價值,在於完成使命並且自我消亡。我們期待著那天的到來,但在那天之前,我們依然不會放棄自己的使命與傳承。

近年,因夥伴們有著不同的個人規劃與疫情衝擊,我們曾暫時修生養息,加上經費不足,台北辦公室運作陷入困境,最終台北辦公室全數撤至宜蘭辦公室。

今年,各夥伴帶著不同專業與新身分回歸,同時回顧、檢視這幾年的運動與社會氛圍,我們欣見更多交織性身分團體的成立,也看到政府、民間與醫療專業人員對同儕支持的關注提升。我們相信,疾病專業化是一門專業,不需爭論誰先建立或偷天換日去證明自己是「第一」,而是讓各領域都能持續推動與合作。

然而,那些不易被察覺、或因社會壓力而不敢公開身分的人們,依然缺乏一個安全空間;許多青少年的精神病人性少數,仍苦無歸屬。我們也反思,部分正名運動流於形式,未能帶來實質改變,意即換湯不換藥,無視污名,選擇「正名」替代「污名」,讓「污名」繼續見不得光,只能存續在人們不理解的恐慌中。

現階段,我們維持宜蘭辦公室運作,作為行政與作業中樞,其他聯絡處亦將陸續開展籌備。

當經費許可時,我們將整理各界贈送的書籍開放借閱,並規劃出一個安全、友善的空間,讓社群朋友們可以來閱讀、放鬆,或與同儕相遇。

我們,決定重新出發,在不同縣市、以不同專業背景,持續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言,並為社群提供多元、支持的服務。

因為我們相信——平權不只是表徵,共好不只是口號;污名不能被隱形,正名拒當遮羞布。

2025/08/25 秘書處全體同仁敬上

Address

羅東鎮公正街51號2樓
Yilan City
265

Telephone

+88639561471

Alerts

Be the first to know and let us send you an email when 社團法人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 posts news and promotions.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used for any other purpose, and you can unsubscribe at any time.

Contact The Organization

Send a message to 社團法人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