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8/2026
中華民國緬甸歸僑協會115 學年度
雁行台灣協會「緬甸飛雁計畫」勵學金已開放申請。
一、對象:大學在學緬甸僑生(含一年級新生、不含應屆畢業生)。曾獲頒本協會勵學金者不適用本辦法。
二、名額:勵學金每學年度六名。
三、獎助金額:每名新台幣二萬元整,分上下學期各頒發一萬元;學年度上學期獲頒
第一次勵學金獎助之同學,必須參加本協會舉辦之培訓活動三次以上,併同雁行
導師之評估報告,作為核准獲頒下學期勵學金之參考。
四、獎助條件:
(一)就讀大學(含一年級新生、不含應屆畢業生)家境清寒之在學學生。
(二)學期成績及格(百分制 60 分)以上,無重大操行上之過失。
(三)家境清寒且提供以下文件者優先考慮:
1.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
2.免稅證明;
3.其他證明清寒之相關文件;
4.導師推薦信。
五、申請日期:每學年上學期開學一個月內或公告截止日前。
六、申請文件:(一)申請書。(二)前一學期成績單、獎懲紀錄證明書(大一新生免附)。
七、申請方式:填具申請書乙份,備妥相關文件影本於截止日前送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緬甸歸僑協會申請。
八、審查方式:由雁行台灣協會勵學金審核小組書面審查。
九、通知方式:申請日截止後一個月內以e-mail 通知申請人。
十、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0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
十一、公佈獲獎日期: 115年11月
十二、申請表下載: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IpWCf9pbWWxEe_9HkLlyfCMVBNJRj7oS/view?usp=drive_link
提醒事項:
1.申請書中所有 (必填) 欄位務必完整填寫,避免因資料不全而喪失獲獎資格。
2.若同學於其他單位亦符合本協會勵學金申請資格,請擇一單位提出申請並送件。
3.申請勵學金之同學,如未獲核准但仍欲參加「雁行導生輔導計畫」,只需於勵學金申請書中勾選「願意」:「本『勵學金』申請若未獲核准,本人 □願意 □不願意 參加『雁行導生輔導計畫』」,即有機會參與該計畫。
本會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75號7樓
電 話:02-89417794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如附件,請務必詳閱並備妥相關申請文件,請在期限內寄回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