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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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7【包山包海無上限,績效失控做到死】警政署前記者會
2017.05.11 透過司改會遞交國是司法改革會議之警政績效改革方案、於公共政策參與平台提案【修改集遊法】連署
2017.03.16 至勞動部討論研擬公務人員開放組工會
2017.01.22 參與總統府年金改革委員會會議
2016.12.07 與立法委員徐永明辦公室討論【警消組工會】議題,推動工會法修法
2016.11.24【超長工時亂拆班,浮濫績效要人命】警政署前記者會
2016.07.16 參與「打造新時代的警察機關:催生行政院警政總署」公聽會
2016.05.16【保二亂解雇 保訓別掩護】保訓會陳述意見記者會

2026-05-03【違法操縱考績,中市警局霸凌基層】記者會新聞稿●時間:2026年5月4日早上10點●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3會議室●新聞聯絡人:常務理事蕭仁豪0958-570282、常務理事施嘉承0975-177398●主辦單位:台灣...
04/05/2026

2026-05-03【違法操縱考績,中市警局霸凌基層】記者會新聞稿
●時間:2026年5月4日早上10點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3會議室
●新聞聯絡人:常務理事蕭仁豪0958-570282、常務理事施嘉承0975-177398
●主辦單位: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
●記者會流程:開場〉當事人施嘉承發言〉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常務理事蕭仁豪〉發言本案委任律師陳建瞱發言〉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監事廖順淋發言〉台灣書記官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張翔惠〉臺灣鐵路產業工會理事黃祥銘發言〉臺大醫院企業工會秘書長邱宇弘〉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常務理事朱智宇發言

在近期公部門霸凌事件頻傳,警工會常務理事施嘉承因台中市政府警察局違法平時考核,而被考列丙等考績,也凸顯目前法規對於公務人員保障仍然不足。在現行人事法令,平時考核應基於「客觀考核原則」,但警工會常務理事之主管卻受上級要求,給予過低、不符事實的平時考核分數,警工會認為,這就是職場霸凌,而公務員面對不合理考績、考核時缺乏保障,也說明我國公部門的霸凌防治法規仍然不足。

而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的違法考核,其依據是法律地位不明確、不符合現代法律觀念的「端正警察風紀實施規定」。風紀規定長年被詬病對於人員列管、輔導沒有確切標準,幾乎為黑箱作業,也沒有明確的救濟機制,甚至還留有諸多如「家庭訪問調查」等有侵害隱私疑義的規定,而在目前警察人員丙等考績救濟案例,亦已有保訓會案例認為依列管輔導為由考以丙等,是違法考績。

而就保障事件案件案例觀察,警察機關似乎有對受列管輔導人員針對性的予以丙等考績,但警工會仍要再度強調,平時考核應基於「客觀考核原則」,列管輔導是列管輔導、考核行為是考核行為,而不應該是「竹篙湊菜刀」,變成既不是正常輔導、也不是正當考核,只為用於監控基層、職場霸凌的法規。

而在台中市政府近期分局長調動案件、警工會常務理事施嘉承過往於議會質詢罰單後遭惡意調動經歷,警工會強烈質疑台中市政府警察局之考績、考核,有政治力介入疑義。

警工會已有依本次考績法修法歷程,向考試院提出考績法修正意見,並後續將發函至內政部,要求修正「端正警察風紀實施規定」各項不符現代法治部分。

本次記者會三點訴求:
1. 撤銷違法考績。
2. 嚴查並咎責以不合法考績霸凌事件。
3. 修正「端正警察風紀實施規定」。

---

🧑本案當事人、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常務理事施嘉承說明:
本人於四個月前發現遭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惡意以平時考核進行職場霸凌,甚至平時表現正常也會因為上級長官指示,而使得服務單位主管給予我較同事較差,且不良的考績。
自從四年多前被惡意調動至今,本人已被警局列為關懷輔導對象數年,但明明規定是半年要檢討一次,為何每個月要開的風紀委員會至今都未將我降級或從列管人員中除名?甚至施壓我單位主管,要求單位主管將我的平時考核操行打差,明明應該是由單位主管自行觀察評核的項目被高層惡意介入,這種破壞法治的行為是我個人所不能接受的。
藉由這次修考績法,我要求中央機關應將平時考核與考績脫鉤,建立明確化、透明化的考績機制,不應讓黑箱考績、考核對基層人員持續進行無從救濟的職場霸凌。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常務理事蕭仁豪認為:
本案中台中市政府警察局顯然的違法考績,本會原則上尊重行政機關的人事評價,但直接要求變更平時考核、刻意壓低考核的狀況,已經屬於違法行為以及職場霸凌。
首先針對風紀實施要點的輔導列管措施,本會認為這是落伍的法規,它不符合現有任何輔導工作原則與輔導的倫理規範、欠缺具體的定義跟救濟程序、有高度侵權的疑慮、甚至成為考績法的規範漏洞,在本會推動警察人員職場健康與安全、心理健康議題至今,這個界線不明、定義不清的規範就是最大的障礙,也是造成很多警察人員對諮商資源仍有疑慮的原因之一。
再來有關考績法與考績保障,可以看到目前推出的考績法草案過度的偏袒與授權行政機關,以本案為例,說明行政機關可以透過內部規則干涉考績評定的中立性與客觀性,這種規則顯然就是行政權侵害考試權而違憲,但目前草案完全沒有抵抗能力,顯然政府急於修考績法,但本會也要質疑,像這種行政機關破壞考績制度的現象,為什麼現在的修法完全沒有反制措施?
本案當事人曾經在議會質詢罰單問題的隔日就被調到偏遠單位,這就是顯然的政治力干預,在後續救濟時我們也有提出質疑,但不論是台中市政府警察局還是保訓會,都對這個問題實問虛答,後續當事人也持續受到不利管理措施。
本會認為這顯然有政治力持續干預考績的疑議,而對於這個法律上、正當性的紅線,現行制度卻沒有任何制衡監督方法,同時可以預期,提出救濟之後相關機關一定會有各種說詞,甚至不惜進行抹黑攻擊,但本會要強調,法治精神就是黃金標準,操縱考績、政治力介入就是違法與職場霸凌。
考績法部分,本會已提出修法建議,而本會後續也會就風紀辦法提出意見,與協助個案救濟,受到完整的保障,是公務人員依法應捍衛的權利。

👨‍💼本案委任律師陳建曄主張:
本案不只是單一警員遭考列丙等的問題,而是整個公部門長期存在的結構性問題:當考績、平時考核、列管輔導制度欠缺透明標準與有效救濟時,就已經違反公務人員受到法令保障的正當程序權、財產權、服公職權、名譽權。
所有第一線公務員,都有免於不當考核、免於職場霸凌、免於黑箱人事操作的基本權利。考績制度的黑箱與作為黨朋伐異的工具,已經眾所皆知。平時考核應正當程序,客觀審查具體工作表現;列管輔導與考績考核,不能混為一談,更不能先將人貼上標籤,再用不透明的考核程序導向不利益考績。今天受害的是警察,明天也可能是書記官,後天可能是任何一位基層公務員。
本人將協助當事人,爭取法律上應有的權益。包括撤銷本案違法考績,回復當事人的公務員權益,咎責以不合法考績進行職場霸凌的相關人員。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監事廖順淋指出:
公務機關常見法律地位不明確或不公平之考核規範,例如本件爭議中不僅有不符事實的考核情況,更以沒有明確標準的「端正警察風紀實施規定」,一方面作為考核標準、一方面又做為輔導規範,造成邊考核邊輔導的荒謬情形,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作為基層消防團體,除了支持警工推本次撤銷違法考績的訴求之外,更支持檢討「端正警察風紀實施規定」這種不合時宜的、缺乏明確標準的法規,否則,影響聲譽的恐怕不是基層的風紀,而是荒謬的機關規範。

👩‍💻台灣書記官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張翔惠表示:
本案的核心,不只是個別警員被考列丙等,而是警察機關疑似藉由平時考核、列管輔導與風紀規定,對基層員警進行長期、針對性的不利益對待。
依法,平時考核應基於客觀事實,由直接主管依實際表現評核,不能因上級指示、黑箱列管或政治壓力,而被扭曲成打壓基層、懲罰異議的工具。若明明工作表現正常,卻因被列管、被關懷輔導,即遭壓低操行分數,甚至被導向丙等考績,這不只是違法考績,更是制度性的職場霸凌。尤其「端正警察風紀實施規定」長期欠缺明確標準、透明程序與有效救濟,甚至涉及隱私侵害疑義,已不符合現代法治國家對公務人員保障的基本要求。
因此,書記官工會認為:
第一,機關應該立刻撤銷本案違法考績。
第二,機關應該嚴查並咎責以不合法考績進行霸凌之相關人員。
第三,機關應全面修正「端正警察風紀實施規定」。
書記官工會已經持續向考試院提出具體修法意見,要求建立明確、透明、可救濟的考績制度,讓公務員不再被黑箱考核霸凌。

👨‍✈️臺灣鐵路產業工會理事黃祥銘認為:
透過考績評核打壓基層及工會/團體幹部,不僅是公務人員會面對的問題,更是整體公務體系面臨的窘境,這不僅是心理層面上的打擊,甚至影響到數萬元的考績獎金以及工作權保障!本會常務理事王傑從去年就因為數次向台北站長爭取權益,遭到病假請假上的惡意刁難打壓記曠職,更在平時考績上打出70分(乙等最低分),遠低於其他有相同情假日數的同仁,明顯就是透過平時考核低分、惡意打壓曠職再扣分,讓王傑達到丙等考績的手段影響其工作權,因此本會今日聲援警工會記者會個案外,更是要呼籲銓敘部、保訓會,不要再偏袒機關,請看見考績淪為打壓工具的事實!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常務理事朱智宇發言:
本盟長期主張考績透明、將「獎優」與「汰劣」功能從年度考績中剝離,能讓管理更具即時性與公平性,本案發生邊輔導邊考核的狀況,即是管理方法上混淆不清的結果,讓「績效表現」與「紀律操守」混為一談,偏離了績效管理精神,更讓考績淪為懲罰私德行為的霸凌工具,讓機關握有考績權限的主管有惡意操作的空間,本盟呼籲警政署、銓敘部、保訓會應重視本案對機關考績公信力影響,撤銷違法考績,嚴查以考績作為霸凌手段的主管!

🧑‍⚕️臺大醫院工會秘書長邱宇弘指出:
現行機制下的「端正警察風紀實施規定」,可視作整體公務機關考績弊病的縮影,因缺乏客觀明確的考核標準,機關主管可恣意刁難霸凌基層人員卻不受約束,這類情事在公立醫院當中亦層出不窮。臺大醫院工會過去便曾在院內推動雙向考核機制,縱使獲得基層廣泛支持,最終仍被機關逕自駁回,如今藉由所謂的「增能輔導」制度,以輔導為名行刁難霸凌之實的狀況仍持續上演。我們支持警工推有關撤銷違法考績及檢討風紀實施規定的訴求,使考核及輔導回歸客觀專業對等的健全模式。

2026-05-03【違法操縱考績,中市警局霸凌基層】記者會採訪通知時間:2026年5月4日早上10點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3會議室新聞聯絡人:常務理事蕭仁豪0958-570282、常務理事施嘉承0975-177398違法考績,就是職場霸...
03/05/2026

2026-05-03【違法操縱考績,中市警局霸凌基層】記者會採訪通知
時間:2026年5月4日早上10點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3會議室
新聞聯絡人:常務理事蕭仁豪0958-570282、常務理事施嘉承0975-177398
違法考績,就是職場霸凌
主辦單位: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

在近期公部門霸凌事件頻傳,本會常務理事施嘉承因台中市政府警察局違法平時考核,而被考列丙等考績,也凸顯目前法規對於公務人員保障仍然不足。在現行人事法令,平時考核應基於「客觀考核原則」,但本會常務理事之主管卻受上級要求,給予過低、不符事實的平時考核分數,本會認為,這就是職場霸凌,而公務員面對不合理考績、考核時缺乏保障,也說明我國公部門的霸凌防治法規仍然不足。

而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的違法考核,其依據是法律地位不明確、不符合現代法律觀念的「端正警察風紀實施規定」。風紀規定長年被詬病對於人員列管、輔導沒有確切標準,幾乎為黑箱作業,也沒有明確的救濟機制,甚至還留有諸多如「家庭訪問調查」等有侵害隱私疑義的規定,而在目前警察人員丙等考績救濟案例,亦已有保訓會案例認為依列管輔導為由考以丙等,是違法考績。

而就保障事件案件案例觀察,警察機關似乎有對受列管輔導人員針對性的予以丙等考績,但本會仍要再度強調,平時考核應基於「客觀考核原則」,列管輔導是列管輔導、考核行為是考核行為,而不應該是「竹篙湊菜刀」,變成既不是正常輔導、也不是正當考核,只為用於監控基層、職場霸凌的法規。而在台中市政府近期分局長調動案件、本會常務理事施嘉承過往於議會質詢罰單後遭惡意調動經歷,本會強烈質疑台中市政府警察局之考績、考核,有政治力介入疑義。

本會已有依本次考績法修法歷程,向考試院提出考績法修正意見,並後續將發函至內政部,要求修正「端正警察風紀實施規定」各項不符現代法治部分。

本次記者會三點訴求:
1. 撤銷違法考績。
2. 嚴查並咎責以不合法考績霸凌事件。
3. 修正「端正警察風紀實施規定」。

【公務體系要調俸、加班制度要正常;公門勞工要調薪、薪餉上限要打開】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聲明本會長年來呼籲主張警察人員加班費應以全薪比例計算,並比照勞基法加成,除了這是警察人員與公職人員應有的權利,也是為了正確的呈現基層人員勞動付出。我們...
27/04/2026

【公務體系要調俸、加班制度要正常;公門勞工要調薪、薪餉上限要打開】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聲明

本會長年來呼籲主張警察人員加班費應以全薪比例計算,並比照勞基法加成,除了這是警察人員與公職人員應有的權利,也是為了正確的呈現基層人員勞動付出。

我們認為,警察工時,乃至消防、泛公職體系的長工時,以及薪資與勞務不對等的情況,源於目前的法規不正當的降低人力成本、讓公務人員成為「法定的廉價勞工」,這也造成政府部門缺乏促進業務精簡、推行有效率政策的動力,在基層端更造成工作疊床架屋、惡化的勞動狀況,在警察的部分,最常見就是在大型活動勤務、或是重大公共事件之後的各種低效能的勤務。

警察目前的勤務樣態,是源於長年來的為國奉獻、為社會安全妥協形成的結果,但我們仍要指出,這就是將社會安全,寄託在對基層權益的耗損上,政府應該將「加班費加成」這樣基本的權利還給基層、停止這種惡性循環,這樣才能開始真正的政府改造。

【公務體系要調俸、加班制度要正常;公門勞工要調薪、薪餉上限要打開】記者會
●時間:2026年4月27日早上10點
●地點:行政院前(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號)
●出席團體:
#公教人員團體: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台灣書記官工作權益促進會、全國教育產業工會。
#公立醫院:台大醫院企業工會、台北榮民總醫院企業工會。
#國公營事業:臺灣鐵路產業工會、台灣郵政產業工會、北區電聯車駕駛捷產工會、宜蘭縣基隆港務分公司蘇澳港營運處企業工會、中華快遞企業工會。
#公務機關勞工:全國環保公務機關總工會、高雄市公務機關總工會、高雄市政府所轄機關工會總工會、宜蘭縣技工工友職業工會、全國測量助理產業工會、中央健保署工會、農田水利署工會、新北市交通局工會、桃園市清潔隊權益促進會。
●我們的訴求:
1. 各級俸額至少調高6000元。
2. 應修正《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加班費全薪計算、設置加班倍率。
3. 公務人員調薪,泛公務體系要比照。
4. 檢討技工工友待遇:調整薪餉表最高至230點、檢討職工退休金計算基準。

2026-4-22【公務體系勞動者集結!要薪資待遇正常化!】記者會採訪通知●時間:2026年4月27日早上10點●地點:行政院前(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號)●新聞聯絡人:臺灣鐵路產業工會 秘書長朱智宇0931-841-880、台灣公務革...
22/04/2026

2026-4-22【公務體系勞動者集結!要薪資待遇正常化!】記者會採訪通知

●時間:2026年4月27日早上10點
●地點:行政院前(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號)
●新聞聯絡人:臺灣鐵路產業工會 秘書長朱智宇0931-841-880、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 理事長洪瑞壕0988-589-433
●出席團體:
|公教人員團體: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台灣書記官工作權益促進會、全國教育產業工會
|公立醫院:台大醫院企業工會、台北榮民總醫院企業工會
|國公營事業:臺灣鐵路產業工會、台灣郵政產業工會、北區電聯車駕駛捷產工會、宜蘭縣基隆港務分公司蘇澳港營運處企業工會、中華快遞企業工會
|公務機關勞工:全國環保公務機關總工會、高雄市公務機關總工會、高雄市政府所轄機關工會總工會、宜蘭縣技工工友職業工會、全國測量助理產業工會、中央健保署工會、農田水利署工會、新北市交通局工會

近期公務人員逃亡潮終於引起政府重視,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蘇俊榮對外宣布將會在下半年爭取「專業加給」提升,以此宣稱為調薪,然而公務體系長年以來面對「實質業務不斷攀升、承擔超額責任」需要檢討的待遇絕對不只如此。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作為全國軍公教、國公營及公務機關勞工待遇的主管單位,不僅對於遏止各機關叢生的業務束手無策,對於國公營事業、公立醫院、公務機關勞工薪資遲滯,或因待遇造成的各項困境也未有任何檢討,導致就算各國公營事業、公立醫院、公務機關在薪資待遇上有意調整,也遭到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掣肘。

因此由臺灣鐵路產業工會、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號召公務體系勞動者集結,至行政院前召開記者會,歡迎各位媒體蒞臨採訪。

👮會費確認公告💖秘書處近日清查2025年之帳務後,發現仍有以下尚未確認之會費匯款紀錄,若您符合以下帳戶末五碼,請盡速於一個月內來信郵寄至taiwanpolicetradeunion@gmail.com,讓秘書處可以盡速處理相關的程序喔~
13/04/2026

👮會費確認公告

💖秘書處近日清查2025年之帳務後,發現仍有以下尚未確認之會費匯款紀錄,若您符合以下帳戶末五碼,請盡速於一個月內來信郵寄至[email protected],讓秘書處可以盡速處理相關的程序喔~

09/04/2026

📣【 入陣公門沒薪情!五一放假來遊行!】五一勞動節遊行邀請您參與
親愛的公部門夥伴您好:

2026年5月1日將會是首次全台灣公務人員在五一勞動節放假的日子!因此 #基層公部門團體聯合號召 各位基層同仁,一起參與當天的五一勞動節遊行,透過起身行動喊出基層對於待遇調整、制度改善、職場友善、拒絕殭屍業務……等對體制不滿的聲音,誠摯邀請您一起參與!

●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6GvRLrxNn65Wzp9o7
●時間|2026年5月1日 中午12:30集合報到、13:00遊行開始(預計)
● 地點|凱道(具體集合地點待五一行動聯盟公布場地配置後提供)
● 參與遊行團體|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台灣書記官工作權益促進會、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聯絡人|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 監事王鐘銘 0915321439

🚩2026-03-25【薪資待遇要正常、考績修正要公平、基層團體要參與】公部門基層團體聯合記者會會後新聞稿• 時間: 3月25日早上10點•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1會議室• 出席團體: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台灣書記官工作權益促進會、台灣...
25/03/2026

🚩2026-03-25【薪資待遇要正常、考績修正要公平、基層團體要參與】
公部門基層團體聯合記者會會後新聞稿

• 時間: 3月25日早上10點
•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1會議室
• 出席團體: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台灣書記官工作權益促進會、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中華民國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 發言代表與順序: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理事長洪瑞壕》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理事周鑫》台灣書記官工作權益促進會常務監事丁柔云》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常務理事施嘉承》中華民國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監事廖順淋》

• 訴求:
一、政府應承諾 116 年加薪。
二、結構性待遇檢討—落實薪資全薪計算、設置加班倍率,改善專業津貼。
三、銓敘部應召開《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法會議,邀請公部門基層團體出席。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常務理事施嘉承認為:

警察人員薪資直至今日仍是依賴各種加給,導致目前警察人員的加班費以及未來的其他給付都十分低廉,甚至加班費連勞工的基本薪資都不如,造就了許多城市都依賴警察加班並強迫警察加班的現況。

而公務人員考績法本身就是一個中、高階層上下交相賊的情狀,本身球員兼裁判,導致多數高層公務員霸佔甲等名額,剩下的名額才交給基層公務員進行分食,如此情狀壓迫著基層公務員,甚至有以考績此進行職場霸凌的狀況,而我國考績十分看重平時考核,但基層公務員卻無法得知自己的平時考核情狀,如此即使受到利用考績方式的職場霸凌也難以進行救濟,我們可以很明確地說,現在制度跟未來想推行的新版考績法,在沒有基層人員參與下都是一頭擺脫不了職場霸凌的刑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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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後新聞稿:
肯定立委、政院拋出115年薪資調整契機,公部門基層團體嚴正要求:拒絕黑箱審議,制度改革應納入基層參與!

記者會後,公部門基層團體也針對今天蘇俊榮人事長立院詢答提到的 115 年度加薪轉機回應,首先基層團體樂見朝野都有共識,倘若再繼續凍薪下去,真的會讓基層公務員被通膨淹沒。

不過我們也要提醒政府,過去幾年公部門雖然看似有調薪,但實際上根本趕不上民生物價漲升的速度,基層的實質購買力早就嚴重縮水,政府必須明確給出全面加薪的承諾與明確期程,不能把調薪當成選前才拿出來施捨的政治籌碼。

雖然人事長預告會在 6 月前開會討論待遇,但我們反對「關起門來自己講」的決策模式。不管是 115 年度的凍薪決定,還是考績法修正案,基層團體都被排擠在正式討論之外,這種「被缺席」的感覺讓第一線同仁非常憤慨。因此仍呼籲,請考試院跟行政院在一個月內就召開基層座談會,讓第一線參與切身相關的考績改革與薪俸調整議題。

此外薪資結構中許多給付跟津貼不符實際需求的狀況,如公保育嬰留停津貼,仍用本俸一倍為基準來計算,實際拿到的津貼還不到基本工資,一般公教人員幾乎不敢請育嬰假,顯然與政府一向宣傳的友善育兒環境是平行世界。

因此政府對於各職種公務人員的加班費必須採用全薪(含經常性職務加給)核算,並全盤檢視各類職務薪資的結構調整合理性,讓每一分勞動付出都能得到對等的補償。

公部門基層團體將盯緊 4 月的行政院專案報告跟 6 月的審議會議,持續串聯全台灣的公務團體,在接下來的五一勞動節走上街頭,用行動告訴高層,我們要的不是擠牙膏式的恩給。如果政府還是想用黑箱決策來敷衍了事,基層同仁絕對會站出來捍衛自己的勞動權益到底。

#警察 #公務員

19/03/2026

【呼籲銓敘部:完臻考績法修法,請聽聽第一線的聲音】

健全的考績制度,是公務體系進步的基石。然而,近期《考績法》的修法歷程,卻讓我們感到憂心。

根據目前釋出的訊息,銓敘部雖已陸續與各機關人事主管交換意見,但這些意見大多偏重於「機關管理立場」。基層公務員作為制度最直接的受影響者,卻在關鍵的修法討論中(被)缺席了。

為什麼我們如此堅持基層參與?

1. 管理層看到的往往是報表,基層看到的才是真實的業務執行難點。
2. 納入多元意見,能預先發現修法後可能產生的弊端與不公。
3. 透明的溝通,才能讓修法獲得廣大公務同仁的認同與配合。

本盟近日已正式函請主管機關,建請在後續修法過程中,邀請本盟及基層團體共同交流。我們不求特權,只求一個能說話、能被聽見的機會。

2026-03-18【危險/繁重加成中央應持續檢討,地方應編足發放】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及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聯合聲明新聞聯絡人: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秘書長陳彥凱 0938-283526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常務理事蕭仁豪 0958-...
18/03/2026

2026-03-18【危險/繁重加成中央應持續檢討,地方應編足發放】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及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聯合聲明

新聞聯絡人: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秘書長陳彥凱 0938-283526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常務理事蕭仁豪 0958-570282

針對行政院宣布自3月1日起全面調高警察人員繁重及消防人員危險加成(以下簡稱加成),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以下簡稱警工推)及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以下簡稱消促會)聯合聲明如下:

警察及消防人員人力不足,警工推及消促會長期呼籲調高警消人員待遇,本次調高加成制度雖是制度前進,但我們認為在目前的政策,仍然有可精進的部分。

首先,目前的加給原則依「繁重」與「危險」程度,並依過往慣例,就人口數區分六都(六個直轄市)與非六都。但我們認為,不論是那個縣市,不同類型的轄區特性,不應僅以雙北市/直轄市/非直轄市與否作為危險/繁重的判斷基準。

如在警察部分,人口基數大的縣市自然案件量多,但人口基數少的縣市,人力也相對缺乏,容易發生職災問題也常跟人力不足相關;又如在消防部分,不同縣市包含工業區、山區、水域等都具有其危險性,我們認為不應該只以人口數或案件數為考量。

我們認為,目前的加給幅度,仍然沒有與警消人員的服務提供量相當,如台北市市長原先提案爭取1.5倍,可見地方政府也能意識到薪資與勞務的不對稱性。我們認為,政府應持續檢討,六都部分應再調高,及應開放非六都得編列至100%加成。另外我們要再提醒的是,雖然可能目前礙於整體法制,無法直接調整本俸,但有關公務人員薪資,仍然應回歸於薪俸制度的修改與調整,過度依賴加給模式,會有制度安定性的疑議。

同時呼籲,各縣市政府因應本次加成調整應儘速編列相關預算,且回溯自3月1日起發放。避免因未編列相關預算造成人力流失。

搶救消防員

#警察 #危險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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