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Judicial Reform Foundation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Judicial Reform Foundation ✹
中文網站:https://www.jrf.org.tw
English:https://english.jrf.org.tw

◀ 訂閱電子報 ▶
https://report.jrf.org.tw/

◀ 我要申訴 ▶
https://www.jrf.org.tw/keywords/1

◀ 我要申冤 ▶
https://www.jrf.org.tw/keywords/33

 #倒數一天 這週六就是司改會「30+1」餐會啦!歡迎一起來和我們吃頓飯、聊聊天,無法到場也歡迎透過捐款支持司改會,一起為司法改革加一點力量!每個組織背後,都有一條默默支撐著一切的脊椎。重要的後勤工作,讓前線的倡議與行動能夠持續前進。上個月...
18/09/2026

#倒數一天 這週六就是司改會「30+1」餐會啦!歡迎一起來和我們吃頓飯、聊聊天,無法到場也歡迎透過捐款支持司改會,一起為司法改革加一點力量!

每個組織背後,都有一條默默支撐著一切的脊椎。重要的後勤工作,讓前線的倡議與行動能夠持續前進。上個月的電子報,我們訪談了行政姿吟,和大家分享他在司改會的日常工作:

▋行政姿吟:需要我,我就會繼續留下來

當初會進司改會,其實是因為自己在法院當約聘庭務員,擔心約聘不穩定,想轉換跑道。經法院離職到司改會的同事介紹,到「法治教育向下扎根中心」(後來的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面試,他們需要的是專案企劃人員,但我沒接髑過,文字、文案我真的不行,硬著頭皮也寫不出來。後來和同事們協調,轉去處理內部行政,記帳、書籍庫存管理、做電子報等比較屬於執行的工作。一度有離開法治教育那邊,後來回鍋司改會,就一路做就到現在了。

自己在非營利組織工作就知道募款不易,尤其我們是倡議類型的組織,所以員工們能省經費就省,不會隨便花錢外包,所有事情都是大家想辦法執行。要大圖輸出,就去學用 Illustrator 製圖;要製作教學光碟,就看影片及網站自學剪輯;要製作電子報,因自己商科畢業,有學過程式語言,就先請志工協助做了電子報格式及網站,再學著用 HTML 原始碼編輯。當時完全是省錢的「手工團體」,成品出來時真的很有成就感。在這裡做行政就是不斷地要嘗試新工具,我算是第一批接觸 CRM(客戶關係管理系統)的,不僅改善了名單彙整,還可以用於線上活動報名及捐款者管理。最近因為執行長的支持,引進 Claude 讓大家使用,更是大大提增行政效率。

司改會的行政真的蠻像是個打雜的,廁所沒衛生紙要管、茶水間環境要管,電腦、網路、各種器具壞了要管,更不用說訂便當、場地餐廳⋯⋯甚至打蟑螂蚊子這種小事都要處理。現在會覺得自己像是辦公室同仁的媽媽了,同事都是我的小孩,不會的事來問我,我都會想辦法解決。

在司改會待了二十年,後面十年為了小孩改為兼職上班,也多了點自己的時間。在這工作很開心,無論是同事、志工律師,還是是實習生們,對司法都很有想法,但其實我對複雜的政治或法律議題其實不太感興趣,一些大案子的細節也不清楚,但我知道要支撐一個組織運作,最重要的就是「人」,如果沒有相同理念的人在後面守著,把這些行政與募款事務處理好,有再好的理想也推不出去。只要組織有需要,能幫上大家的忙,就是我一直留在這裡的理由。

#三十加一,是我們對社會的承諾
#司改加一,我們邀請您成為改變的力量,和我們一起前行。

◎ 餐會資訊

✦ 時間
2026年9月19日(六)11:30 入場

✦ 地點 #不是北車的天成 #是世貿的天成
天成世貿國際會館|宴會廳(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1號3樓)

✦ 捐款連結:
https://www.jrf.org.tw/donate

 #展覽延伸活動【一場關於代理孕母的辯論賽後——2026 司改盃賽後講座】在辯論賽場上,無法選擇正、反方,僅能依照被抽到的立場開始比賽。2026 司改盃的辯題是「我國代理孕母應合法化」。這是一個連立法院、學者與民間團體都還在爭執的問題,卻有...
17/09/2026

#展覽延伸活動

【一場關於代理孕母的辯論賽後——2026 司改盃賽後講座】

在辯論賽場上,無法選擇正、反方,僅能依照被抽到的立場開始比賽。

2026 司改盃的辯題是「我國代理孕母應合法化」。這是一個連立法院、學者與民間團體都還在爭執的問題,卻有一群高中生必須在幾週內讀完資料、站上場、替一個自己可能並不同意的立場,做出最有力的論證。

賽事結束了,但問題沒有結束。這場講座邀請本屆最佳辯士,回到他當時的準備過程:辯題怎麼拆、資料從哪裡找、遇到自己內心其實站在對面的時候怎麼辦、賽場上哪一題最難回答。

也邀請本屆評審陳家誼律師,從評判標準談雙方論證的真實強弱,並以法律實務者的視角,說明代理孕母在《人工生殖法》修法討論中真正的爭點在哪裡。

這場講座我們想談的是:面對一個沒有正解的公共議題,如何透過資料、文獻將問題看清楚。適合正在準備辯論賽的高中生、辯論社指導老師,以及所有對爭議議題感興趣的人。

#活動
▚ 一場關於代理孕母的辯論賽後——2026 司改盃賽後講座
┆主持┆林嘉恩/律師、CDPA秘書
┆主講┆陳家誼/司改會性別小組義務律師、2026司改盃評審
┆主講┆高偉承/2026司改盃冠軍、最佳辯士
┆時間┆𝟭𝟬/𝟯𝟭(六)𝟭𝟰:𝟬𝟬-𝟭𝟲:𝟬𝟬
┆報名┆https://www.jrf.org.tw/articles/3154
┆地點┆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中辦公室
台中市東區雙十路一段4-33號10樓之2

 #倒數兩天 這週六就是司改會「30+1」餐會啦!歡迎一起來和我們吃頓飯、聊聊天,無法到場也歡迎透過捐款支持司改會,一起為司法改革加一點力量!​每個組織背後,都有一條默默支撐著一切的脊椎。重要的後勤工作,讓前線的倡議與行動能夠持續前進。上個...
17/09/2026

#倒數兩天 這週六就是司改會「30+1」餐會啦!歡迎一起來和我們吃頓飯、聊聊天,無法到場也歡迎透過捐款支持司改會,一起為司法改革加一點力量!
​
每個組織背後,都有一條默默支撐著一切的脊椎。重要的後勤工作,讓前線的倡議與行動能夠持續前進。上個月的電子報,我們訪談了營運長JJH,和大家分享他在司改會的日常工作:
​
▋營運長 JJH:小火慢燉,走得更長遠
​
2007 那年我第一次踏進司改會,當時秘書處也許才 10 人左右吧!那時的辦公室有一張很大的橢圓形舊餐桌,每週開工作會議時大家就圍成一圈,聽著穿全套西裝、皮鞋總是很好看的執行長給指示。那時候議題偏傳統司法,也沒有劃分部門,我當時主要是辦理營隊、處理活動的執行秘書。
​
一段時間後我離開,去廢死(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一路工作了 7 年左右。那時廢死才剛成立不久,全職只有執行長與我兩個人,也尚未成立正式的法人團體。我從跑發起人、一籌二籌、成立大會等開始,到最後一關去領回刻好的組織關防大印。那時候因為秘書處人數少所以幾乎什麼都做,但也讓我經歷了一個組織從零開始的過程,我比較是一個支撐的角色。2017 年我再次回到司改會,中間也曾再一度離開後(先分心去處理其他人權議題)又回來,就一路從倡議部主管做到現在的營運長。
​
外界可能覺得在 NGO 工作的人都充滿熱血、燃燒自己,但我其實是一個不太喜歡太拋頭露面的人,也極少站在最前線,反而很享受擔任幕僚和支援的角色。大家覺得最無聊、最機械化的手工或行政流程,我通通都喜歡做(最喜歡包裝類的家庭代工工作)。對於一些繁瑣的行政工作,我會先拆解它,規劃出一套 SOP,然後在執行的過程中不斷調整、提升效率,這對我來說非常有成就感。
​
在 NGO 這麼多年,我不是那種總是衝第一線的工作者,不過也沒有過像有些夥伴可能會有燃燒殆盡的感覺。如果把熱情比喻成火候,可能我一直讓自己保持在小火,就像是「慢燉」那種狀態,畢竟大火很容易燒焦啊。慢燉雖然時間長,但入味更深,也才能走得長久。
​
如果問我為什麼在這個領域留下來,我其實沒有什麼崎嶇或戲劇化的心理轉折。以前協助處理香港救援工作時,看到那些曾被幫助的人給予的回饋,我會真實感覺到自己是在做一件有意義、很對的事情。會投入 NGO ,一定是有自己關心的議題,對這個社會有某種期待,但現實總有具體的限制。遇到了,也許要學會接受妥協,不執著於百分百的成功、保持生活的彈性,不要一直卡在後悔裡消耗自己。這大概是我在這個領域待了二十年,最大的體悟,也是讓自己能一直走下去的原因。
​
#三十加一,是我們對社會的承諾
#司改加一,我們邀請您成為改變的力量,和我們一起前行。
​
◎ 餐會資訊
​
✦ 時間
2026年9月19日(六)11:30 入場
​
✦ 地點 #不是北車的天成 #是世貿的天成
天成世貿國際會館|宴會廳(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1號3樓)
​
✦ 捐款連結:
https://www.jrf.org.tw/donate

【  #司改會校園講座 】先程序、再實體——一場給老師的反霸凌法律講座@師大附中國中部​這場由林鴻文律師主講的校園霸凌防制講座,主要面向附中國中部的老師。面對「什麼是霸凌」這個看似熟悉卻又陌生的概念,律師帶領現場師長跳脫非黑即白的思考,切入...
16/09/2026

【 #司改會校園講座 】先程序、再實體——一場給老師的反霸凌法律講座@師大附中國中部
​
這場由林鴻文律師主講的校園霸凌防制講座,主要面向附中國中部的老師。面對「什麼是霸凌」這個看似熟悉卻又陌生的概念,律師帶領現場師長跳脫非黑即白的思考,切入一個更務實的角度:遇到事件時,第一步不是急著評斷對錯,而是冷靜判斷該走哪一條程序。
​
林律師開場就點出一個法律人的思考習慣——「先程序、再實體」。同一個「A打了B」的客觀事實,會因為當事人的身分、行為的性質,而必須走上完全不同的程序:如果事件與性別有關,就要優先適用性平的相關規範,而不是校園霸凌防治準則;如果是學生對學生,才適用《校園霸凌防治準則》的調查機制;若是老師對學生、校長對學生,現行準則其實並不適用,而是要走《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國中小端的不適任教師處理程序)或校長調查辦法;但如果反過來是學生對老師、或老師對老師,現行的霸凌防治準則同樣未規範,只能回歸刑法(例如公然侮辱、傷害罪)、民法侵權賠償或校規處理。
​
林律師坦言,這種分流有時候相當細碎瑣碎,同一批人可能因為案件性質不同,要用不同的會議名稱、走不同的時程開會,一旦走錯程序,即使最後認定的事實沒有問題,決議仍可能因程序瑕疵被撤銷,必須整個重來。他也提醒,法規本身會隨立法院修法而不斷更動,老師遇到實務問題時,務必查詢最新版本,例如全國法規資料庫或教育部網站,而不是仰賴幾年前聽過的規則。
​
✦ 閱讀完整側記:https://www.jrf.org.tw/articles/3300
​
┄┄┄┄┄┄┄┄┄┄┄┄┄┄
​
從北到南,只要有人願意聽的地方,我們就願意分享。每一次走進校園,都是未來有人願意在各種議題「+1」的機會。邀請您一起成為讓法治教育走得更遠的力量,和我們一起「+1」。
​
【三十加一,司改加一:民間司改會31週年感恩餐會】
三十加一,是我們對社會的承諾;
司改加一,我們邀請您成為改變的力量,和我們一起前行。
支持我們 ➠ https://neti.cc/2NZBoWz
​
┄┄┄┄┄┄┄┄┄┄┄┄┄┄
​
✹ 如果你有興趣,歡迎與我們合作!
我們提供學校、社團、機構「校園模擬法庭」與「校園專題講座」合作機會,並開放台中辦公室「空間借用」申請,一起為法治教育持續努力!
​
▋ 模擬法庭|https://www.jrf.org.tw/keywords/2
▋ 講座合作|https://www.jrf.org.tw/keywords/84
▋ 空間借用|https://www.jrf.org.tw/keywords/153
​
#司改會 #法治教育 #校園講座 #偵查不公開 #司改會法治教育

11/09/2026

#香港 #聲援 #國安法
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是香港紀念六四的重要組織。2020年《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政府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鄒幸彤。歷經五年多審判及長期羈押,香港法院於8月21日裁決,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罪成。

香港高等法院今天(9/11)判處入獄,其中鄒幸彤刑期最重,判7年3個月,李卓人7年、何俊仁5年2個月。至於被告支聯會,法官判罰款港幣150萬元(新台幣600萬元)。

▌記者會主辦單位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香港邊城青年
華人民主書院
台灣人權促進會

 #記者會|香港支聯會案何俊仁、李卓人、鄒幸彤判囚5至7年,台灣民團聲援:悼念六四無罪,譴責以法律清算民主自由​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是香港紀念六四的重要組織。2020年《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政府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11/09/2026

#記者會|香港支聯會案何俊仁、李卓人、鄒幸彤判囚5至7年,台灣民團聲援:悼念六四無罪,譴責以法律清算民主自由
​
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是香港紀念六四的重要組織。2020年《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政府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鄒幸彤。歷經五年多審判及長期羈押,香港法院於8月21日裁決,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罪成。香港高等法院今天(9/11)判處入獄,其中鄒幸彤刑期最重,判7年3個月,李卓人7年、何俊仁5年2個月。至於被告支聯會,法官判罰款港幣150萬元(新台幣600萬元)。
​
台灣曾經歷過威權統治,也曾有許多人因為爭取自由而被逮捕拘禁。318運動之後,台灣社會同樣經歷了漫長的司法追訴,律師與公民社會的陪伴,也讓這些案件留下重要的法律與民主記憶。台灣作為區域中還能夠發聲的國家,必須為仍在奮鬥的人權工作者們表達支持,為此,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香港邊城青年、華人民主書院、台灣人權促進會於今日在立法院群賢樓舉行記者會,聲援鄒幸彤等三人。
​
>> 完整新聞稿:https://www.jrf.org.tw/articles/3295
​
----------
​
陳彥亘/律師、民間司改會國際小組副召集人
​
我在此就法院的判決理由,發表以下聲明:
​
第一,法院對《憲法》第一條的解讀,徹底否定了「政黨輪替」的可能性,並將任何對此之倡議直接定性為「顛覆國家政權」。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條規定:「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然而,在此案中,法院將《憲法》中「禁止破壞社會主義制度」曲解為「破壞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進而認定破壞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即構成《港區國安法》第22條的「顛覆國家政權罪」。
​
法院的這項判決,實質上確立了中國共產黨在法律上為一黨專政,且不存在任何政黨輪替的可能性。被告等人主張的「結束一黨專政」,本質上即是主張民主制度下的「政黨輪替」;但法院卻判定政黨輪替屬於「破壞中國共產黨領導地位」,因而違反《憲法》,並構成國安法下的顛覆國家政權罪。這無異於在法律上將所有要求政黨輪替的民主訴求全面刑事化。
​
第二,法院僅憑文意臆測,便將「結束」一詞等同於非和平的「推翻」與「破壞」,封殺了所有和平倡議的空間。
​
判決理由指稱,被告以個人及支聯會常委身份,積極鼓吹和執行「結束一黨專政」綱領的相關活動。然而,法院在毫無實質證據的情況下進行臆測,宣稱綱領中的「結束」一詞明顯非指「自然結束」,而是帶有「推翻」和「破壞」的意思,藉此認定其符合國安法所規定的「非法手段」。
​
法院判定,支聯會五大綱領中的「結束一黨專政」是針對中國共產黨,其目的在於結束中國共產黨在《憲法》下的領導地位,而非要求其回歸多黨合作制。法院更斷言,被告等人「不相信可以透過和平的方式(包括與中共政府溝通或修憲)來達到目標」,認定只有「推翻」和「破壞」才能達到結束的效果。這種法庭臆測強行將和平的政治訴求定性為暴力或非法手段。
​
第三,法院將非暴力的歷史紀念活動,等同於「挑起敵意」並視為顛覆政權。
​
判決理由指控被告蓄意將發生在30多年前的「六四事件」與「反送中」風波相提並論,藉此挑起受眾對共產黨的敵意,進而侵蝕及破壞公眾對共產黨的信心。
​
這意味著,在法院的邏輯中,即便是完全非暴力、僅具備言論與紀念性質的歷史活動,只要被認定會令人民對共產黨產生敵意,就屬於「以非法手段顛覆國家政權」。這項判定無異於宣告任何引發公眾不滿或質疑執政黨的言論,均為法律所不容。
​
透過這次法院的判決,事實上向所有人確認了兩件事:中共憲法是一黨專政,在法律上完全不存在「政黨輪替」的可能性。任何的言論或活動,只要在客觀效果上讓人民對共產黨產生「敵意」,就是破壞中共政權,並構成「顛覆國家政權罪」而不容許存在。
​
這項判決對香港的言論自由與民主倡議空間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深遠衝擊。

11/09/2026

悼念六四無罪

長久以來,司改會身邊有一群與我們理念相近的創作者,願意用自己的作品,陪我們一起走在司法改革的路上。​這一次,我們很高興收到蔡宗豪律師捐出的攝影作品。身為法律人,他熟悉司法工作的沉重;身為創作者,他持續在生活中尋找那些容易被忽略的片刻。​這幅...
11/09/2026

長久以來,司改會身邊有一群與我們理念相近的創作者,願意用自己的作品,陪我們一起走在司法改革的路上。
​
這一次,我們很高興收到蔡宗豪律師捐出的攝影作品。身為法律人,他熟悉司法工作的沉重;身為創作者,他持續在生活中尋找那些容易被忽略的片刻。
​
這幅作品,正是蔡律師在沉重日常裡找到的一點輕盈。他的作品讓我們有機會停下來,看見另一種溫柔而安靜的風景。
​
邀請您透過認捐,收藏這幅獨一無二的作品,也讓這份來自創作者的支持,成為司改向前走的力量。
​
🦋 《翅膀很重,幸好愛很輕》
​
往返於地檢署與法院之間,紛爭與對立是法律工作的日常,在追求個案公平與正義過程中,理解生命不單純只有對抗及取捨,還有那些微小的(關)愛和眷顧。
​
《翅膀很重,幸好愛很輕》,正是在沉重的日常裡,所覓得的一刻平衡與寧靜。
繁花悄然盛開,不張揚,願所有的美好,都能如期而至。
​
🦋 蔡宗豪律師
​
深耕於影像創作的法律人,試圖在法律專業與攝影創作之間,探索更多元的觀看可能。作品曾獲多項國內外攝影獎項,包括入圍台北國際攝影節新銳攝影獎 、新像攝影大賽生活紀實金獎、日本東京國際攝影銀獎、法國 PX3 、美國 IPA 評審榮譽獎、Sony 台灣 α 系列攝影獎,以及全國律師攝影金、銀獎等。
​
創作多取材於日常與生命經驗,在現實與情感、秩序與自由之間尋找影像的平衡;透過攝影,凝視那些容易被日常忽略的片刻,並將個人生命經驗轉化為真誠與澄淨的視覺語彙。
​
🦋 作品規格
​
• 影像尺寸|60 × 40 cm
• 裝裱尺寸|75 × 55 cm
• 裝框|鋁框
• 卡紙|無酸卡紙
• 輸出|藝術相紙/藝術微噴
• 輸出尺寸|可依收藏與展示需求調整
​
🦋 如何獲得此攝影作品?【已被認捐】
​
單筆捐款 66,000 元 ➠ https://neti.cc/3KDDQbl
在備註欄寫下「翅膀很重,幸好愛很輕」,首位預定者即可獲得此幅作品!

監察委員人事案的國會同意權行使,這並非單純的人事空缺問題。監察院依法監督政府機關及公務人員有無違法失職,並得提出糾正、彈劾及制度改善意見;國家人權委員會則負有調查人權侵害、推動人權教育、促進國際人權接軌等職責。⁡一旦監委缺位,上述功能勢必停...
11/09/2026

監察委員人事案的國會同意權行使,這並非單純的人事空缺問題。監察院依法監督政府機關及公務人員有無違法失職,並得提出糾正、彈劾及制度改善意見;國家人權委員會則負有調查人權侵害、推動人權教育、促進國際人權接軌等職責。
⁡
一旦監委缺位,上述功能勢必停擺或嚴重受限。
⁡
尤其在冤錯案件中,判決確定並不代表國家就無須繼續追問:是否有冤獄?錯誤如何發生?偵查、鑑識、起訴、審判行政或救濟制度是否存在結構性缺失?
⁡
監察院的調查雖不能取代再審或非常上訴,卻是促使司法體系自省、督促相關機關改善的重要機制。以下為監察院歷年與民間人權團體交涉、協力推動的冤案案例:
⁡
📍邱和順
⁡
83年9月:糾正10名員警、2名檢察官(王清峰委員)。102年字號1010800016調查報告,指出本案有共同被告自白矛盾、檢警誘導威逼的問題。
⁡
109年6月:高涌誠委員第四份報告(重要證物遺失,建議總統特赦)
⁡
📍 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
84年7月12日,張德銘委員調查報告:糾正法務部、警政署未盡監督與保障人權之責
⁡
📍 蘇炳坤
早期報告「認同冤情、肯定特赦」。091司調0095:特赦後之賠償與承辦人員責任。
⁡
📍 徐自強
91年12月11日,司法及獄政會議:徐案僅依共同被告在沒有任何其他補強證據下,遭判死刑案。
⁡
101司調0049:言詞辯論前透過違法指派公設辯護人之手段要求徐自強認罪等,似有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與公平法院精神等情。
⁡
📍 江國慶
99司正0004:糾正國防部。
調查報告字號0970800125。
調查報告字號0990800537。
⁡
📍 王淇政、洪世緯(后豐大橋案)
101年8月15日,司法及獄政會議:本案在場證明與證詞等違失。請法務部提請再審與非常上訴。
⁡
📍 羅明村
102年4月15日,院台司字第1022630157號函調查意見:認檢察官逾期上訴。109年司調字第44號:函請法務部調查本案真相。
⁡
📍王隆昌
102年調查意見:指出污點證人證詞矛盾等疑點。104年檢察總長據以提起非常上訴。
⁡
📍 鄭性澤
103年3月12日,李復甸委員:刑求後疲勞訊問、自白任意性、彈道與射擊位置事證不明,函請研提非常上訴及再審。107司調0003:主要認定事實基礎之證據有違法醫學學理。
⁡
📍謝志宏
107年7月11日,王美玉委員;原確定判決違反公平法院原則,函請研提非常上訴與再審。
⁡
📍 王信福
113年3月13,司法及獄政委員會通過:未經對質詰問、重要證人遭刑求及證據稀少等事由,呼籲法務部再審及非常上訴。
⁡
針對監察院過去的調查、結論乃至於部分的不作為,民間團體也非全面肯定,過去也不乏有嚴厲的批評。但若是要癱瘓監察權,無異於因噎廢食,權益真正受損的,還是在這些調查案與人權問題下的民眾。
⁡
我們再次呼籲:立法院不是只能在「全數接受」與「全數封殺」之間二選一。真正的國會監督,是願意辨別適任與不適任,提出理由,並為每一票承擔責任。監察院存廢可以討論,但在新的制度完成以前,監察權不能被架空,國家人權委員會更不能成為政黨攻防下的制度陪葬品。
⁡
#近日相關活動
⁡
【監察院可廢,監察權不可癱瘓】研討會:彈劾、糾正、國家人權與陽光法案何去何從?
​
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Kg4atPYRmVnhYQFy9

*本研討會僅開放現場參與,不會直播,歡迎有興趣的朋友報名參加!
​
【研討會場次一:沒有國家人權委員會,人權保障機制何去何從?】
時間:09/12(六)上午 10:00 至 中午 12:00。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 3B 會議室。
與談人:
葉大華(前監察委員)
徐偉群(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
黃怡碧(人約盟執行長)
余宜家(台權會秘書長)
​
【研討會場次二:沒有監察委員,高階文官違法失職如何究責?】
時間:09/12(六)下午 13:30 至 下午 15:00。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 3B 會議室。
與談人:
張桐銳(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周志宏(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文教法律研究所教授)
林永頌(律師、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董事)
​
【研討會場次三:沒有監院廉政委員會,陽光法案誰來執法?】
時間:09/12(六)下午15:15至16:45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3B會議室
與談人:
葉一璋(台灣透明組織理事長)
賴中強(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
​
————————————————

日期:09/12(六)。
時間:上午 09:50 至 下午 16:45。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 3B 會議室。
主辦單位: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合辦單位: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採訪通知】悼念六四不是罪,支聯會案鄒幸彤罪陷圄囹千日——台灣聲援香港記者會​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是香港紀念六四的重要組織。2020年《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政府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
10/09/2026

【採訪通知】悼念六四不是罪,支聯會案鄒幸彤罪陷圄囹千日——台灣聲援香港記者會
​
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是香港紀念六四的重要組織。2020年《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政府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鄒幸彤。歷經五年多審判及長期羈押,香港法院於8月21日裁決,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罪成。案件將於本週五(9月11日)判刑,三人將與早前認罪的何俊仁一同聽取刑期裁決。鄒幸彤在求情時表示,不會以「求情」形容自己的陳詞;若法庭最終將案件列作「情節嚴重」,她反而會視為一種肯定,代表支聯會的工作確實產生影響。她也表示:「監獄可以困住人,卻未必能壓低民主訴求,高牆甚至可能令相關聲音傳得更遠。」
​
鄒幸彤是一名律師,也是一名長期參與六四紀念與人權工作的行動者。2021年,因拒絕向警方提供支聯會的資料而被捕,此後持續遭到羈押。在本案審判當中直指檢控顛倒是非,將說出真相說成煽動仇恨、將尋求公義講成利用苦難、將問責限權說成違反憲法、將還政於民講成顛覆國家。
​
法治退步是一個讓人難以忽視的全球趨勢,根據2025年WJP的研究,全球過半國家在「行政機關被制衡」、「司法機關獨立性」等項目退步下滑。在這個全球法治的不利趨勢之下,香港人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下所遭遇的人權侵害與政府治理退化,更讓人無法忽視。
​
台灣曾經歷過威權統治,也曾有許多人因為爭取自由而被逮捕拘禁。318運動之後,台灣社會同樣經歷了漫長的司法追訴,律師與公民社會的陪伴,也讓這些案件留下重要的法律與民主記憶。台灣作為區域中還能夠發聲的國家,必須為仍在奮鬥的人權工作者們表達支持,如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李明洳律師所述,這起案件不只攸關三名被告的命運,而是「一場對香港司法制度的審判,也是國安法時代下,測試香港法治究竟還剩下多少生命力的考驗。」
​
因此,我們更不能對香港正在發生的事保持沉默。鄒幸彤曾說:「公道自在人心,一次的判決亦不算什麼。」今天,我們關注判決結果,也記住那些不願沉默的人。
​
為此,司改會與多位公民團體將於這週五(9/11)下午13:30點在立法院群賢樓(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1號)舉行記者會,聲援鄒幸彤等三人。
​
時間:
2026/9/11週五下午13:30
​
地點:
立法院群賢樓(台北市中正區幸福里濟南路一段1號)
​
主持:
張靜如/律師、民間司改會國際小組召集人
​
發言:
陳彥亘/律師、民間司改會國際小組副召集人
赴湯/在台流亡港人
馮詔天Sky/香港邊城青年秘書長
黃春生/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
李明哲/人權工作者
桑普/臺灣香港協會理事
龔欽龍/華人民主書院協會秘書長
​
主辦: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香港邊城青年、華人民主書院、台灣人權促進會

Address

民生西路290號4樓
Taipei
103008

Opening Hours

Monday 10:00 - 19:00
Tuesday 10:00 - 19:00
Wednesday 10:00 - 19:00
Thursday 10:00 - 19:00
Friday 10:00 - 19:00

Telephone

02-25231178

Alerts

Be the first to know and let us send you an email when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Judicial Reform Foundation posts news and promotions.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used for any other purpose, and you can unsubscribe at any time.

Contact The Organization

Send a message to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Judicial Reform Foundation:

Shortcuts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