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0/2026
公教退休金補發,政府少給一筆?李來希點名這2年度差額漏算:曲解法條硬拗不發
張庭維
2026年10月6日週二 下午12:54
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前理事長李來希指出,銓敘部、教育部目前僅從修法生效後計算補發差額,未處理113年與114年先前遭調降部分。(資料照,盧逸峰攝)
立法院會去年12月三讀修正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部分條文,退休所得已重新審定並自今年8月起依新標準發放,但「是否應追溯補發113年、114年遭逐年調降的退休金差額」爭議尚存。對此,反年改大將、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前理事長李來希在臉書發文指出,銓敘部、教育部目前僅從修法生效後計算補發差額,未處理113年與114年先前遭調降部分,呼籲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就退休公教人員提出的復審案件作出決定,「補發溢扣退休金差額,此其時矣」。
軍公教年金改革(年改)上路至今屆滿8年,直至立法院在去(2025)年底三讀通過「停砍年金」法案後迎來重大轉折,雖行政院已提出釋憲,但全國總計約18萬退休軍公教「溢扣退休金」,差額補發已於今年8月1日入帳。
銓敘部、教育部引《中規法》拒補發 李來希轟:曲解法條一意孤行
不過,李來希表示,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法修正後,公教退撫所得也已依法於今年6月9日重新審定,銓敘部與教育部並於今年8月1日開始依法重新核發退休所得,按新的標準給付所有的退休公教人員,可惜為德不卒,仍刻意忽視本案立法本意,曲解法案內容,引用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三條規定,主張新的退撫所得標準自法案修正後三日始生效力,從而法案修正通過114年12月28日生效前超額遞減的退休所得不予補發。
李來希指出,事實上,新的修正法案第37條、38條法條明文規定,「法案修正前後退休人員」一律適用新的退撫所得標準,舊有的113年1月1日後退撫遞減標準不再適用。此事非關中央法規標準法的生效日,而是法條白紙黑字明文規定新的退撫所得標準,不得低於113年1月1日的所定標準,這麼直白的法律條文規定,更何況就算法律規定有模糊空間,也應探求立法者本意,本案立法院提案人也已清楚表明回歸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給付標準的立場,銓敘部與教育部仍不為所動,仍然堅持只核發所謂法案生效後的退撫所得,扭曲法案內容,一意孤行,真是讓人遺憾。
復審案逾期未裁決 李來希喊話保訓會:請本於良知為政府築下臺階
李來希質疑,本案的執行程序過程曲折,行政院原本不欲副署,就算總統公布也不願意執行,更聲請釋憲,企圖拖延法案施行,製造政治紛亂,其後又自行解套,考試院願意執行,行政院不願意但尊重考試院的決定,行政院與考試院唱的是黑白臉戲碼,全案顯然黨政高層做過沙盤推演,本案無關預算追加,只是停止逐年遞減退養人員的所得,是純然屬於立法政策議題,毫無違憲操作空間。
李來希強調,可惜的是,民進黨當局為德不卒,仍然堅持不願意補發113年與114年溢扣的退休金,公教退休人員提起復審與訴願,迄今已逾法定審議期間仍未作出裁決,足見連審理案件的執政官員都陷入進退兩難之境,駁回公教人員的復審案件,於法不符、於理不合、於情難容,但如果順了當局的意,於心難安,奉勸當職的保訓會的委員們,請發揮職責善盡義務,本於良知做出正確的裁判,還給退休公教朋友應有的公道,為公信力已經奄奄一息的保訓會留下一線生機,行政院與考試院想要補發113年與114年的溢扣退休金差額需要下臺階,這回保訓會就為行政院與考試院的硬拗蠻幹作為解套,築建下臺階吧。
立法院會去年12月三讀修正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部分條文,退休所得已重新審定並自今年8月起依新標準發放,但「是否應追溯補發113年、114年遭逐年調降的退休金差額」爭議尚存。對此,反年改大將、全國公務人員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