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4/2026
核能安全委員會前日(28)於恆春鎮舉行「核三廠運轉執照換發案」地方說明會。恆春在地居民、屏東縣監督核能安全委員會委員及近30個民間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指出核三廠重啟不僅是技術審查問題,更涉及地方居民知情權、參與權及決策同意權,呼籲政府正視民主程序與區域正義。
本會對此亦提出嚴正抗議與譴責。協核三廠已屆除役年限,依法啟動除役程序,政府卻在除役工作尚未完整落實之際,轉而推動老舊機組重啟,罔顧核安風險與程序正義。
本會長期關注核三廠除役環評進程,並持續要求主管機關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確實履行除役義務,使除役工作依法、透明、負責任地推進。然而政府未完整落實除役環評,如今更強行推動重啟,不僅是對環評制度的輕忽,也侵害公民知情權與參與權。
高階放射性核廢料最終處置迄今仍缺乏完整法律制度。儘管民間團體已於114年7月8日共同提出《高放射性核廢料選址暨處置條例》草案,持續呼籲政府正視核廢難題,但至今官方仍未提出具體版本,核廢料選址、處置及監管機制仍付之闕如。
在法制嚴重不足情況下,政府仍急於重啟核三廠,形同持續製造更多無處可去、無法可管的高階核廢料,將沉重代價留給下一代承擔,這不是負責任的能源政策。
本會強調,核安不是口號,核廢無解是現實。在除役環評未完成、核廢法制未建立的雙重缺失下,重啟核三將危及臺灣社會安全與環境權益。協會呼籲政府立即停止核三重啟程序,完成除役環評,並儘速推動高階核廢料處置專法立法,落實非核家園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