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2024
📢 【重要更新:跨境電商營利稅率公告】
各位電商的朋友們大家好!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最新核定 Meta Platforms Ireland Limited 的跨境電商交易淨利率與境內利潤貢獻程度:
✅ 核定期間:2025/1/1-2027/12/31
✅ 淨利率:30%
✅ 境內利潤貢獻程度:50%
這份核定適用於B2B及B2C的電子勞務交易,包含:
- 服務條款
- 自助式廣告條款
- 商業條款
- 廣告刊登守則
- 社群付款條款
提醒各位夥伴,經營跨境電商時要注意相關稅務規定,有疑問也可以向會計師或稅務顧問諮詢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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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號: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函,文號:1131026718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跨境電商交易淨利率核定公告】
受文者:愛爾蘭商Meta Platforms Ireland Limited申請代理人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周修平及張育寧律師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17日
發文字號:財北國稅營所字第113102671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五、六
主旨:貴公司申請依財政部107年1月2日台財稅字第10604704390號令規定,認定114至116年度跨境銷售電子勞務適用之淨利率、利潤貢獻程度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貴公司申請代理人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周修平及張育寧律師113年4月16日113國際字第04037號申請書暨113年9月27日113國際字第09043號函辦理。
二、貴公司自114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止從事跨境銷售電子勞務交易(B2B及B2C)所取得之中華民國來源收入,經核所提供「服務條款」、「自助式廣告條款」、「商業條款」、「廣告刊登守則」、「社群付款條款」、營業內容及交易流程說明等證明文件,同意依申請核准適用淨利率為30%、中華民國境內利潤貢獻程度為50%。
三、本次核准適用之淨利率及境內利潤貢獻程度,本局將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境外電商專區」公告貴公司名稱、註冊國家(地區)、統一編號、本次核准適用期間及採推計方式核定之淨利率與境內利潤貢獻程度及貴公司之聯繫窗口等資訊,以供扣繳義務人查詢並得以中華民國來源收入依該淨利率及境內利潤貢獻程度計算所得額,按規定之扣繳率扣繳稅款。
四、本核准函係依據貴公司於申請時所提供合約、說明等文件予以審酌,貴公司於核定適用期間,營業項目或銷售模式如有變更,應重新申請核定。本局如發現後續查得實際交易內容與申請資料不符,或有藉法律形式虛偽安排,適用目的令規定不當規避或減少納稅義務情形,將按實際交易事實依法課徵所得稅。
五、檢附本核准函之英文摘要1紙。
六、貴公司如對本處分不服,應於本函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6條第1項規定,繕具訴願書載明相關資料(請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書表及檔案下載/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稅務行政/訴願書、提起訴願案件委任書項下下載使用,網址如附件QRcode圖碼,或就近向本局及各分局、稽徵所索取),並將訴願書正、副本經由本局(地址:108459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2號)向財政部提起訴願;或於本函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依同法第57條規定,利用財政部網站(https://www.mof.gov.tw/便民服務/訴願及依參申訴/訴願線上申請/線上聲明訴願,網址如附件QRcode圖碼)線上聲明不服本處分之訴願表示,並於財政部收到線上聲明訴願之次日起30日內向財政部(地址:116055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補送紙本訴願書。訴願之提起,以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收受訴願書之日,或受理訴願機關收受線上聲明訴願之日為準。
正本:愛爾蘭商Meta Platforms Ireland Limited申請代理人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周修平及張育寧律師
副本: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局長 吳連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