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2026
「驗光人員執業指南:近視管理鏡片」
守護基層執業安全,強化兒少視覺照護。
近年來,隨著學童近視管理需求的提升,相關介入工具(如周邊離焦鏡片等)多已列屬「第二等級醫療器材」,受國家法規高度監管。面對管理升級與市場環境變動,本會近期接獲許多基層驗光人員反映,對臨床實務邊界、廣告宣傳限制及合法販售資格等法規適用疑義,感到焦慮與擔憂。
為維護全體會員執業權益,降低基層夥伴因制度變動所衍生之觸法風險,中華民國驗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特邀集專業與法律顧問,參酌當前最新之國際臨床標準與醫療器材規範,彙編完成【驗光人員執業指南:近視管理鏡片】(如附圖),期盼能協助全國驗光人員在兼顧專業發展與執業安全下,安心投入兒少視覺照護工作。
本指南具備三大核心目的,請各位夥伴務必詳閱:
一、 國際接軌,確立專業論述高度
近視管理已非單純的商品買賣,而是嚴謹的「臨床照護」。本指南導入國際近視研究學會(IMI)、世界視光學會(WCO)與世界衛生組織(WHO)之標準,確認驗光人員在公共衛生與視覺照護中的重要角色,並確立「循證醫學(EBM)」為專業決策之重要依歸。
二、 釐清醫驗分工,落實合法驗配
面對第二等級醫療器材中文仿單注意事項(如:應使用散瞳劑放鬆睫狀肌後進行驗光)及《驗光人員法》對 15 歲以下學童之立法意旨與規範,本指南明確指出,驗光人員執行兒少近視管理業務時,應以循證醫學為基礎,落實「醫驗合作」,依法與眼科醫師建立協作機制,確認處方與臨床照護之連貫性。這不僅是遵守國家法規,更是專業自律的重要實踐與執業風險的關鍵防線。
三、 畫出法律紅線,遠離廣告與販售裁罰
醫療器材的違規廣告與不當通路販售,常面臨極高額度之行政罰鍰。指南中特別針對「資格取得」、「合法宣稱」、「廣告核准」與「嚴禁網路販售」等四大重點進行盤點,協助基層驗光所與眼鏡從業人員在合法合規的範圍內,妥善經營。
📣全聯會的叮嚀:
「合法合規,才是永續經營的基石。」全聯會深知基層執業的辛苦,面對醫療器材法規的嚴謹要求,本會將持續在中央主管機關為驗光人員爭取合理且具彈性的實務配套;
但在現行法規尚未改變前,請各位夥伴務必依循本指南之規範,謹慎執業、保護自己。
全聯會將持續作為全國驗光人員最堅實的後盾,與大家共同維護驗光專業的價值與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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