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你們20年前知道大樓這塊地是道路嗎?
A自救會陳會長:
我們在蓋這棟大樓的時候,網路上的傳言說;這不是20年前,更誇張的我還看到是60年前的說法,說60年前這塊土地就是道路用地了,你們還在抗爭什麼?這是道路你們怎麼可以蓋房子?說我們這是違建!我說我們這是合法的!他說:你們這是合法的違建啦!你們聽得下去嗎?
所以,我們今天拿出證明,而且有一張民國86年3月20日我們台中市政府工務局發出來的建築執照,大家知道這張代表的意義嗎?就是有這張才能蓋房子啦!今天台中市政府為什麼有辦法發出這張給我們?是因為我們這塊地不是道路用地!是商業土地!所以真正誤解的朋友,我們今天在此做澄清。
這張是87年7月24日,這是我們的使用執照!代表的是我們有建築執照以後,我們花一段時間將這棟大樓蓋好,這是使用執照,也是政府證明我們這棟大樓蓋好了,是合法的。發證明發執照給我們,我們的補習班才能以補習班的名義
在這申請營業。我想有關用地的事情請不要一再的抹黑我們。
傅東森:
別說是建商,會有人傻到知道那是道路用地還要在上面蓋房子?如果強硬要蓋,政府會給你合法的使用執照,那就是政府違法了!政府違法才有可能。政府會發給違章建築使用執照嗎?
Q: #你們有寫過承諾書說來要同意被政府徵收戶拆除嗎?
A:自救會陳會長:
關於這件事情地方謠言四起,我們實在飽受謠言之苦,先傳說這塊地是道路用地之後又換說我們曾經寫過同意書,承諾往後要打通道路時大樓會無條件讓政府拆除,連這種話都說得出口,實在讓我感到憤慨不已!我相信我們今天是正當蓋房子的廠商,如果要先寫承諾書我們敢蓋房子嗎?建好要被拆是我能承擔的責任嗎?我也不斷公開和鄉親及所有市民說過,這棟大樓若曾填寫過承諾書,我相信我能負責的就是我們配合政府無條件拆除!但也呼籲造謠者趕快講此承諾書公開,拿出來即可讓我一槍斃命,我還在此抗爭什麼?
到目前為止不但沒有人拿得出來,台中市政府都發局也站出來跟鄉親大眾說明真的無此承諾書,部分鄉親竟然仍不能理性的指責是市政府弄丟承諾書,這樣的耳語仍然不斷地傳出,請拿出謠言的證據,我們絕對配合政府無條件拆除大樓。但是,真的有嗎?
Q: #外界謠傳你們已經有拿到補償金了?
A自救會陳會長:
我們所受的滿腹委屈如果今天在這能夠在這因此得到平靜,我們也有價值了!說我們已經領到補償金了,政府已經發錢給我們了!這句話也是在仿間不斷的謠傳,大家都指著我們罵:你們錢拿了,還在抗議!是想要更多嗎?
實在有夠冤枉!拜託大家幫我們澄清,我們若有領到補償金我們今天還要來這裡抗爭?今天補償金的事情政府從來沒跟我們談過,已經把我們變更為道路用地了我們也是滿腹委屈,現在又換謠傳我們已經拿了錢,這些話不是隨便講講的,這些話真的在地方四處在談論,這是什麼世界?我覺得我們台灣的政府生病了!真的生病了!帶著鄉親製造謠言真的很可憐!
傅東森:
這個問題很簡單!今天所有權人若有拿到補償金,政府有可能只拿著紅包袋裝錢給你們嗎?我們到7-11買東西都有發票,單據拿出來不就好了!譬如說:陳元吉拿到一百萬,某某人拿到一千萬,收據拿出來不就解決了。
Q: #為什麼你們不能犧牲自己的利益去成就公益呢?
自救會陳會長:
說到這實在不知道怎麼解釋,說我們為什麼不能犧牲一下,車站這麼大為什麼不能犧牲一下,打路讓大家過也可以做功德?我說;喔~這如果是你家你不知道做何感想?今天不是我們不犧牲!今天它實在是有很好的方案,很好的替代方案可以走,這條路通路以後也是到南京也是T字路,今天真的一定要來拆除這棟大樓?
所謂的成本利益分析、比例原則,我們在法律上不是常常要說什麼比例是對的,你今天做這事真的是對的?而且我們這棟大樓我剛剛也一直在講,我們這棟大樓不是一般的國中、高中的升學補習班。它是一個所謂的職業以及勞工安全,甚至我們六樓有一個全國性的所謂的合法的場所,他是做唯一的場所沒有辦法替代的,這樣的一個公益,有輸給你從旁邊過嗎?我們今天培養出來的人才,六樓一年要發4000多張的勞安證書出來,這些證書在社會上幫助了大家多少?我們這些律師這些法官都是在這補習考出來的,我們這的職業訓練這麼多,大家沒有工作的時候在這參加政府辦的職業訓練,在這受訓取得一個再就業的機會,為什麼我們這棟大樓沒有公益呢?為什麼就是拆掉才叫做成就公益呢?我們真的看不懂這一棟補習班絕對不是一般的商業大樓。
我在這裡鄭重的澄清,真的,這一棟大樓所造就的所謂的一個公益性絕對不亞於你再把它拆掉可以成就這樣的一個簡單的交通紓解的一個公益性來的差,我希望我們這樣的聲音還是可以讓我們的媒體記者朋友,幫我們好好地傳達,謝謝!坊間謠言四起,到底真相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