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6/2026
20260604 📰 #新聞稿摘要
【廢棄物清理法修法,應落實再利用查核機制 光電板依法應回收,但費用少 罰責輕? 請環境部調度協助處理南投縣廢棄物】
國內廢棄物濫倒、假再利用真棄置、風災垃圾堆置引發火災及光電板回收等管理亂象嚴重,嚴重污染農地與水資源。立法院日前審查完畢廢清法及資源循環推動法修法草案,新法將統籌管理再利用規範、建立調度機制並加速假扣押。 ,呼籲環境部在子法中明訂嚴格規範,落實源頭減量與實質查核。
各意見代表意見濃縮⤵︎⤵︎⤵︎
🙍♀️立委陳昭姿: 光電板等再生能源設備違規罰則最高僅30萬元缺乏恫嚇力,且大型風機費率不明。中央應召開公聽會並補足再利用查核的人力與預算,未來將提預算決議要求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協助查核,才能徹底解決如學甲爐碴、丹娜絲風災垃圾堆置起火等管理沉痾。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 支持兩法盡速三讀,修法後環境部將統籌所有廢棄物及再利用管理,施行細則必須明確劃分中央與地方的分工與查核機制。環境部應依第28條,調配受補助之廢棄物處理設施餘裕量,協助南投縣等外縣市處理風災及生活垃圾,並加速非法棄置免擔保假扣押程序以防業者脫產。
名間反焚化爐自救會宋沅臻: 南投縣大氣擴散條件差,不適合興建焚化爐。自救會強力支持修法中「環境部必要時得統一調度現有設施,被調度者不得拒絕」之條文,請環境部協助調度外縣市的焚化餘裕量來處理南投的生活垃圾,並支援南投興建SRF製造、水碳熱技術等低污染替代技術設施。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常務理事吳麗慧: 過去台南後壁烏樹林曾發生風災廢棄物非法堆置、引發大火焚燒數十日的情況,造成嚴重空污並讓鄰近農民苦不堪言。為有效因應颱風災害產生的大量巨量廢棄物,堅決支持廢清法第28條修法,賦予環境部撥用、調度各地焚化爐餘裕量的權力。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 現行修法未堵死「假再利用」漏洞,應增列產源連帶清理責任,並勾稽財政部電子發票杜絕虛假金流。此外,產品規範應將溶出試驗與重金屬總量分析雙軌法制化。針對營建土石方違法回填農地、直接覆土掩埋等行為,現行6萬元罰責毫無嚇阻力,應全面提高罰則並新增刑事責任。
🙍♂️台南社區大學環境小組研究員晁瑞光: 針對《資源循環推動法》提出五大提醒:嚴防營建粒料等「假產品、真廢棄物」,對高風險產品建立獨立隨機抽驗清單;沙盒創新計畫必須強制投保並繳納復原基金以防規避;明文限制最高堆置量與時間以防囤積起火;數位護照流向追溯應公開透明;並同步配置地方稽查量能。
🙍♂️Wild at Heart Taiwan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研究專員洪碩辰: 循環經濟並非萬靈丹,原料無法無限回收且製程仍耗水電,政府應著重生產端的「源頭減量」,研商非必要之高污染產業退場機制。隨技術改變,許多新材料與複合材料更難處理,政府應善用修法權限要求企業提供資料,及早前瞻規劃未來大量風電、太陽能與儲能設備的處理機制。
🙍♂️看守台灣協會 Taiwan Watch Institute秘書長謝和霖: 欣見修法加強非法棄置刑責、賦予假扣押與設施調度權。然而,資推法第26條的自主回收制缺乏對應罰則,恐生爭議;且環團期待課徵的事業廢棄物管理費,因政院基金數量管制未能入法。因缺乏經費處理無主非法棄置場址,政院應儘速修正土污法擴大整治範疇,或保留更多稅收供環境部查核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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