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復之友聯盟

康復之友聯盟 全國性精神康復者組織團體

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成立於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八日,為一全國性之精神障礙者組織團體。

設立宗旨為結合全國精神障礙者、家屬、相關專業人員與熱心社會人士及團體,積極爭取精神障礙者之權益與福利,並維護其人權。目的在喚起社會各階層對精神障礙者的認識、關心、接納與支持,不分病友、家屬、專業人員及社會人士,只要能為精神障礙者奉獻心力,不分你我,大家一起共同努力,互相合作,為爭取精神障礙者的就醫、就學、就業的權益和福利而奮鬥。

歷任理事長為沈楚文、邱献章二位醫師,前屆理事長為精障者家屬代表王珊女士,目前第五屆理事長為黃敏偉醫師。至今有24個會員團體,各會員團體之個人會員數統計已達三千多人。

聯盟服務事項包括專業諮詢服務、申訴服務、正確心理衛生知識宣導活動、政策監督與建議、教育訓練、出版刊物、研究調查、提供專業實習等,透過廣泛且多元化的服務提供,藉以真正落實宗旨,並加以實踐。

康盟始終堅持

—積極爭取精神障礙者之權益與福利。為此,康盟不懈於宣導有關精神疾病和心理衛生知識,期透過此能喚醒社會大眾對精神障礙者的認識、關心、接納和支持;敦促政府積極推動精神障礙者之就醫、就學、就業、就養等措施,並接受政府委託辦理有關精神障礙者之各種業務,同時提供會員團體必要之諮詢及協助,且建立國內康復之友團體的聯繫、合作、互助及資訊服務網絡,另外為與國際接軌,也積極與世界各國康復之友團體經驗交流及相互支持合作,藉以謀求增進精神障礙者之權益與福利。

康盟每年均舉辦反污名化系列活動,包括「心靈影展」、「健心盃」社區民眾與精神障礙者才藝交流競賽、「精神障礙者及家屬教育」、「健康美」活動等等;為推廣精神疾病及心理衛生教育並增加與會員間之聯繫,聯盟於八十七年創立「康復之友聯盟簡訊」雙月刊,以廣佈並增進精神衛生教育之相關知識與資訊。而國外參訪部分,積極參與國際性研討會議及參訪交流事務,目前已至美國、新加坡、韓國、泰國、馬來西亞等國進行雙向交流。

聯盟成立後,在歷任理事長及理監事的帶領、會員團體的合作及秘書處的努力下,依循宗旨及制訂的方針,積極地執行各項工作計畫,舉辦反污名化相關之研討會、座談會及國內、外觀摩參訪活動等,以逐步實踐康盟成立之目標,協助提升我國精神衛生知識之水準,並開創友善且和平的環境,還給精神障礙者及其家庭真正平等且有尊嚴的生活品質。未來康盟仍會持續秉持著基本精神而推動各項工作,努力以赴,進而朝向建立備臻完善的精神衛生系統之目標。
團體目標

結合全國精神障礙者、家屬、相關專業人員及熱心社會人士共同爭取其權益與福利。

我們的任務

1. 宣導有關精神疾病和心理衛生知識
2. 謀求增進精神障礙者的權益與福利
3. 敦促政府積極推動精神障礙者之就醫、就學、就業、就養等措施
4. 提供會員團體必要之諮詢及協助
5. 接受政府委託辦理有關精神障礙者之各種業務
6. 喚醒社會大眾對精神障礙者的認識、關心、接納和支持
7. 促進世界各國康復之友團體經驗交流及相互支持合作
8. 建立國內康復之友團體的聯繫、合作、互助及資訊服務網絡

📢 【重要資訊|《精神衛生法》新制上路:緊急安置期間可獲法律扶助】自 2026 年 8 月 1 日起,《精神衛生法》新制正式施行,針對嚴重病人強制住院程序有多項重要變革,包含由法院裁定強制住院、導入專家參審制度,並進一步強化病人的程序保障。...
06/08/2026

📢 【重要資訊|《精神衛生法》新制上路:緊急安置期間可獲法律扶助】

自 2026 年 8 月 1 日起,《精神衛生法》新制正式施行,針對嚴重病人強制住院程序有多項重要變革,包含由法院裁定強制住院、導入專家參審制度,並進一步強化病人的程序保障。

其中,與第一線服務工作密切相關的一項重要措施為:

🔹 緊急安置期間,如當事人未自行委任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將依法指派律師提供協助,直到法院完成是否強制住院的裁定。

法律扶助服務內容包括:
▪️ 法律諮詢
▪️ 撰寫法律書狀
▪️ 陪同出庭

相關法律扶助費用由衛生福利部補助,符合規定者無須自行負擔

🔗 詳細資訊請參閱法律扶助基金會公告

【沒有服務使用者的參與,就沒有真正的對等協商!】日前游慧昕理事長代表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出席台灣社會福利總盟舉辦的「拒當社福工具人,尋找失蹤的協商權」記者會,為精神障礙者、家屬及第一線服務團體發聲。精神疾病具有高度波動性,面對社會污名,更...
05/08/2026

【沒有服務使用者的參與,就沒有真正的對等協商!】

日前游慧昕理事長代表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出席台灣社會福利總盟舉辦的「拒當社福工具人,尋找失蹤的協商權」記者會,為精神障礙者、家屬及第一線服務團體發聲。

精神疾病具有高度波動性,面對社會污名,更需要長期且具彈性的陪伴。然而,過往地方政府委託民間團體辦理家庭照顧者支持、社區居住或自立生活服務時,經常未能真正回應精神障礙者的特殊需求。

服務內容與指標往往由行政機關「閉門造車」,缺少民間團體與服務使用者代表的實質參與;政府提供的經費與人力不足,卻要求團體承擔龐大的行政與服務責任。評估指標只計算冷冰冰的「服務人次」與「風險管控」,忽略精神障礙者的主體性,以及充權、優勢發掘與自立生活的復元需求。

正如游慧昕理事長所強調:

「精神障礙者的輔具是人。」

有品質的社區支持,需要足夠的專職社工與專業人員,也需要合理的薪資和久任保障。若只為了讓帳面上的服務人次好看,縮減人力、改以大量活動衝高數字,最終受影響的仍是精神障礙者與家屬。

服務指標應如何設定?資源應如何配置?

答案很清楚:應該詢問服務使用者,也應該聽見第一線團體的聲音。

康盟嚴正呼籲衛福部:

📢 下架「僅供參考」的過水指引
📢 訂定真正具有實質效力的實施辦法
📢 落實《社會福利基本法》第14條及第30條的修法精神
📢 在委託辦理精神障礙者社區服務前,實質邀請服務使用者與民間團體參與協商
📢 共同訂定合理的資源配置、人力編制與服務指標

沒有服務使用者的參與協商,就沒有真正維護與尊重服務使用者的權益。

社福制度要健全,必須落實對等協商權!下架過水指引,訂定實施辦法!

記者會影片|https://www.facebook.com/share/v/1Bb2sxSP4t/

#拒當社福工具人
#尋找失蹤的協商權
#落實對等協商權
#下架過水指引
#精神障礙者權益
#復元導向 #社區支持
#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 #康盟

04/08/2026

【讓人留在社區生活,需要的是支持】

自8月1日起,精神疾病嚴重病人的強制住院,將由過去的行政審查,改由法官、精神科醫師及病權代表共同組成合議庭審理。

這個程序的改變,代表我們需要進一步思考:
當一個人不需要、或已經不需要住院時,我們的社區準備好接住他了嗎?

精神疾病者能否留在熟悉的社區生活,不應只取決於家人是否有時間、有能力承擔照顧,更需要國家建構完整、可近且持續的支持系統,包括:

◆ 精神危機發生時,能夠即時介入的社區危機服務
◆ 能走進家庭、陪伴當事人與家屬的入家支持
◆ 可依個別需要提供的居住、就業、日間活動與同儕支持
◆ 醫療、社政、心理衛生中心及民間團體之間不中斷的合作
◆ 從住院前、住院中到出院後,都有人持續陪伴的服務網絡

社區支持與住院治療並不是彼此對立的選項。真正完整的精神健康照護,應依照每個人在不同階段的需要,提供適切而連續的支持;住院不該成為社區資源不足時唯一能採取的方式。

康盟期待,新制上路不只帶來審理程序的進步,也能促使政府正視各地社區支持資源仍不均衡、不足且缺乏危機承接能力的現況。

保障人身自由,不能只停留在「減少不必要的住院」;更要讓每一位精神疾病經驗者,在離開醫院之後,仍有選擇、有支持,也能在社區中安心生活。

我們所期待的,不只是把人送回社區,而是讓社區真正有能力接住每一個人。

🔗 延伸閱讀:精神病人強制住院,8/1起改由法院許可!法官:家庭和社區支持是關鍵
https://rightplus.org/2026/07/31/involuntary-admission/

https://youtu.be/iSPBrdURYFc

#強制住院新制
#社區支持
#精神健康
#康復之友聯盟

【支持公共媒體,讓更多生命故事持續被看見】一個重視多元、尊重人權的社會,需要有願意持續關注公共議題的媒體。多年來,公共電視持續投入精神健康、身心障礙、社會福利、人權及社會共融等議題的報導,透過新聞、紀錄片與專題節目,讓更多人看見精神障礙者、...
02/08/2026

【支持公共媒體,讓更多生命故事持續被看見】

一個重視多元、尊重人權的社會,需要有願意持續關注公共議題的媒體。

多年來,公共電視持續投入精神健康、身心障礙、社會福利、人權及社會共融等議題的報導,透過新聞、紀錄片與專題節目,讓更多人看見精神障礙者、家屬及第一線工作者的真實處境,也讓社會有更多理解、對話與反思的機會。

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過去也曾與公共電視合作,深刻感受到公共媒體對社會倡議的重要角色。當更多真實的生命故事被看見,社會便更有機會打破刻板印象,減少污名,建立對精神健康與身心障礙議題更全面的理解。

公共媒體的價值,不只是提供節目,更是在商業媒體較少投入的公共議題上,持續記錄、報導與陪伴社會對話。這也是推動心理健康、人權保障與社會共融不可或缺的一環。

近期,公共電視表示,115年度預算遭大幅凍刪,可能影響公共媒體服務及節目製作,並發起公開連署,希望爭取社會大眾的支持。

康盟尊重每一位公民的判斷,也邀請所有關心精神健康、身心障礙及公共利益的朋友,了解事件內容,並依自己的理念決定是否參與連署,共同關注公共媒體未來的發展。

📌 公視連署資訊:
https://forms.gle/ENQspXtDt8wRJo458

當更多生命故事被看見,偏見就有機會減少;當公共議題持續被討論,社會就更有機會朝向理解、尊重與共融前進。

#公共媒體 #公共價值 #精神健康 #身心障礙 #心理健康 #社會共融 #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

我們是來自公視、小公視、公視台語台的第一線製作人。每天負責製作戲劇、兒少、新聞、紀錄片、文化與公共議題節目。我們很少公開發言,但今天,我們不得不站出來。 二十多年來,公視陪伴孩子成長、記錄台灣土地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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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7/2026

📢【電話線路已恢復正常】
親愛的朋友您好:
本單位電話線路已修復完成,目前已恢復正常通話,歡迎來電與我們聯繫。
感謝大家這段期間的耐心等候與體諒,也謝謝大家改以 E-mail 與我們聯繫。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協助,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絡,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 再次感謝您的理解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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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7/2026

⚠️【電話線路暫時故障公告】
目前本單位電話線路因故障暫時無法正常使用,相關單位已協助處理中。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與我們聯繫,敬請先以 E-mail 與我們聯絡,我們收到信件後將儘快回覆您。
造成您的不便,我們深感抱歉,也感謝您的體諒與耐心等候。待電話恢復正常後,將第一時間再向大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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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盟專題|用科學與事實對抗偏見 Vol.02】💡 用事實和科學證據對抗偏見:從個體的自主轉化,到全人的社區生態——重新解讀 WHO《社區心理健康服務指引》的核心精神 🧠🌱【編輯說明】本文由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秘書長張朝翔撰寫,原刊於作者個...
29/07/2026

【康盟專題|用科學與事實對抗偏見 Vol.02】

💡 用事實和科學證據對抗偏見:從個體的自主轉化,到全人的社區生態——重新解讀 WHO《社區心理健康服務指引》的核心精神 🧠🌱

【編輯說明】

本文由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秘書長張朝翔撰寫,原刊於作者個人 Facebook,經作者授權由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康盟)轉載,並納入「用科學與事實對抗偏見」系列專題。

本文內容為作者依相關文獻、書籍及公開資料所作之整理與觀點分析,不當然代表康盟就個別政策或制度所形成的正式立場。

─────────────────

接續上一篇《用事實與科學證據對抗偏見:重新認識「強制性措施」與大腦的真實科學》,我們從神經科學與臨床實證探討了「疾病失認症(Anosognosia)」的本質。這一篇,我想從個體的微觀經驗延伸出來,聊聊世界衛生組織(WHO)於《社區心理健康服務指引:推廣以人為本及以權利為基礎的取徑》中所倡導的宏觀思維。

WHO 在指引中坦言:世界各地雖已有許多落實復元框架、以《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為核心的良好服務,但它們依然處於邊緣。許多政策制定者、專業人員甚至社會大眾,對這些「非強制、人本且基於權利」的模式仍感到陌生或存疑。

但科學與實證不斷告訴我們:減少強制性措施、促進經驗者的自主參與,長期而言才是真正有效、且具備最高社會經濟效益的解方。

一、 跨越「內心衝突」:從 Amador 臨床心理師與 LEAP 談起 🤝
研究顯示,思覺失調症與雙極性情感障礙者中,約有 50% 存在「疾病失認症」。這是大腦額葉與網絡功能的生理受損,並非患者「頑固」或「否定現實」。然而,這卻是患者迴避治療的主因,也是過去許多強制性措施的由來。

Xavier Amador 曾在研究中指出一個極其殘酷的現實:
對具備疾病失認症的患者要求「每天口服藥」,失敗率高得驚人——

10 天內有 25% 停藥
1 年內 50% 停藥
2 年內高達 75% 停藥

Amador 做了一個極其貼切的比喻:當一個人從神經學上就無法感知自己生病時,逼他每天吞藥,就像逼失智症患者憑記憶認出親人一樣苛刻。他每天睜開眼都在經歷內心的巨大衝突:「我明明沒生病,為什麼天天要我吃藥?」這也讓家屬陷入每天催藥、猜忌的撕裂關係中。

臨床上的解方之一,是改用長效針劑(每月或數月一次),將治療持續率大幅提升至 83%,把「每天一次」的內心衝突降至「數月一次」。但更根本的解方,是如何陪伴他跨過這個衝突?(即時是已經縮減數月一次面臨內在衝突)

Amador 提出 LEAP 溝通模式(Listen, Empathize, Agree, Partner),主張繞過病識感的爭辯,透過建立「夥伴關係」讓患者自主參與治療計劃。

Amador 講述他哥哥 Henry 的故事最為撼人:
Henry 在病發的前 7 年經歷了近 30 次強制住院;直到 Amador 改變溝通方式、建立信任夥伴關係後,Henry 開始「自主參與」治療計劃。在接下來的 20 年裡,Henry 穩定在社區生活、擁有工作,甚至在一次危機復發時,選擇「自願住院」。

從「7 年 30 次強制住院」到「20 年自主生活」,無論是人性尊嚴還是社會成本,後者都展現了壓倒性的優勢。

這正是 Amador 的「LEAP 學會」與 Torrey 精神科醫師的「治療倡導中心(TAC)」不斷呼籲的事:透過培訓讓醫護、社工、司法與 CIT 危機介入警察理解神經學症狀,轉化溝通模式。即便不得已進入強制系統,關鍵依然是後續能否將當事人拉回「自主選擇」的復元軌道上。

(💡若有興趣深入了解,請仔細 LEAP 新版書籍中對於「非自願治療」以及談及家屬「如何撐過非自願性治療」的專章。)

二、 WHO 的五大關鍵領域:理想不是空談,而是實證的體系翻轉 🏛️
理解了微觀層面的個體掙扎,我們再看 WHO《社區心理健康服務指引》提出的核心主張,脈絡就無比清晰了:

「要提供更好的服務,必須從根本上改變思考與照護的方式。健康權要求政府確保可近用、尊重尊嚴的心理健康系統——開發一個『人們想要使用,而非被迫使用』的系統。」

WHO 提出了檢核良好實踐的 五大關鍵領域,並收錄了全球許多成功範例(如芬蘭開放式對話、英國 Link House、紐西蘭 Tupu Ake、愛爾蘭 Home Focus、香港國際會所-卓越之友等):

1.對法律行為能力的尊重(Respect for Legal Capacity):
終止替代性決策,落實「支持性決策」。例如 疾病經驗者Mary Ellen Copeland 發展的 WRAP(身心健康復元行動計劃)實證方案,其核心即是當事人在穩定時預立「危機計劃(Crisis Plan)」,自行定義危機徵兆、指定信任的支持者(及排除對象),並載明醫療與照護偏好。醫療團隊隨後依據其「最佳詮釋(Best Interpretation)」執行,而非代為決策。

2.非強制性措施(Non-coercive Practices):
強制手段常帶來去人性化與創傷(Re-traumatization),反而引發後續更多的防衛與拒絕。透過傾聽、同理與 LEAP 溝通建立治療同盟,是降低強制措施的根本。

3.具生命經驗者的自主參與(Participation):
肯定具心理社會障礙經驗者(Peers)的獨特知識,讓其深入參與服務系統的設計、輸送與治理。

4.社區融合(Community Inclusion):
落實自立生活,支持當事人選擇居住地、參與社區,而非長期隔離於機構中。

5.復元取徑(Recovery Approach):
聚焦於協助當事人重新掌握生命的主導權、建立意義感與希望。心理健康不等於「完全無症狀」,帶病機制依然能過上豐盛的人生。

三、 深度剖析:Pat Deegan 的「藥物賦權」與自我身分認同的化學重塑 💊✨
要貫穿這五大關鍵領域,臨床心理學博士 Pat Deegan 的生命歷程與理論提供了最深刻的靈魂。

Deegan 博士在 17 歲被診斷為思覺失調症並遭遇非自願住院,曾被專業人員宣判為「毀滅性預後(prognosis of doom)」——被告誡必須終身服藥、放棄大學夢,甚至終身避免一切生活壓力。這種預後對自我主體性的摧殘,甚至超過了幻覺本身。

然而,在家庭與同儕社群的支持下,她拒絕了這份悲觀預言,最終取得杜奎恩大學臨床心理學博士學位。此後,Deegan 博士積極投身於精神障礙者倡導運動,協助創立了麻薩諸塞州患者組織 M-POWER 以及美國國家賦權中心(National Empowerment Center,主要創辦人為 Dr. Fisher,一位思覺失調症患者成為精神科醫師),成為美國復元運動與倖存者運動(Consumer/Survivor/Ex-patient Movement)的領袖。

Deegan 提出了顛覆精神醫學的 「藥物賦權(Medication Empowerment)」 理論:

1. 告別「回到過去」,接納「藥物作用下的我(Me-on-Medicine)」
傳統醫療常假設藥物能讓人直接「恢復正常」,回到未發病前的「正常我(Normal Me)」。但從康復者的主觀經驗來看,長期服用抗精神病藥物催生的是第三種獨特的存在狀態——「藥物作用下的我」。這不僅是生理副作用,更是具體化自我(Embodied Self)的深刻重塑與化學改寫:

體化自我的生理形變:體重驟增、動作遲緩、口乾、嘴角結塊等,迫使當事人必須學會與一個陌生、沉重且被社會污名化的身體共處。

情感與心靈的化學冬眠(Chemical Hibernation):藥物在抑制幻覺的同時,也鈍化了情感感受力與意志力。

認同危機與存在主義協商:當事人被迫面臨痛苦的抉擇——「我是否願意用情感鈍化與體能下降,來換取不被幻覺干擾的工作能力?」

2. 自我抉擇用藥與身分認同的轉化:從「被動服藥」到「主動運用」
身分認同轉化的核心,在於將服藥從「被動遵醫囑的服從者(Compliance)」,翻轉為「為了實現生命目標而主動調配藥物的代理人(Agency)」。 Deegan 提出了當事人優化用藥的核心挑戰(如:尋找內在服藥動機、探索安全減藥的可能性、尋求可接受的權衡折衷)。服藥不再是因為「醫師命令」或「家屬威脅」,而是個體將藥物與自己珍視的生命價值(如:保有工作、照顧孩子)扣連後的主動抉擇。

3. 「個人良藥(Personal Medicine)」與雙軌復健機制
Deegan 發現,康復者在生活中會自發實踐一種類似「藥方」但非化學合成的自我照護行動,稱之為 「個人藥方」:

第一類(意義與角色):擔任社區志工、照顧寵物、重返校園、為家人烹飪。

第二類(症狀緩解技術):解數學難題轉移幻聽、在大自然中漫步、寫日記、尋求同儕傾聽。

在精神復健中,「個人良藥(我們所做的事,What we DO)」與「精神科藥物(我們吞下的藥,What we TAKE)」構成了雙軌機制。

精神科藥物的作用,應該是隱退到生活背景中,去「解鎖」並「支持」個體實踐個人藥方的能力(例如:藥物控制了驚恐,讓當事人能出門志工);若藥物副作用強烈到摧毀了個人藥方(例如昏睡到無法照顧孩子),當事人便會選擇拒藥。

為此,Deegan 開發了 CommonGround(共同基礎)共享決策平台。康復者在門診前透過同儕支持員協助填寫「力量宣言(Power Statement)」(例如:「我吃藥是為了情緒平穩、能每週帶女兒去公園,我不能接受讓我昏睡一整天的藥」),讓看診從被動診斷,轉變為醫患雙方平等商討的共享決策。

四、 靈活主動的社區實踐:以 FACT 模式為例 🏥🏡
靈活主動式社區治療(Flexible Assertive Community Treatment, FACT) 乃針對社區中嚴重精神疾病(SMI)個案所發展之創新整合照護模式。該模式打破傳統診所與機構醫療的框架,透過社區外展服務(Outreach Services)深入個案真實的生活情境,在建立信任與合作關係的基礎上,落實兼具「彈性」與「連續性」的個案管理。(附帶一提:台灣應建立嚴重病人的社區處遇團隊。)

在生理心理社會模式(Biopsychosocial Model)的整體照護架構下,FACT 透過跨專業團隊與多元介入策略,全面支持個案重塑生活:

1.多專業團隊協同與彈性轉換機制(Shared Caseload & Flexible Care):
FACT 團隊由精神科醫師、社區護理師、心理師、社工師、成癮專家及就業服務員(IPS)等跨領域專業人員組成。團隊透過每日晨會與「電子白板(FACT-Board)」運作,能依個案的病況起伏,在「個別個案管理(一般維護期)」與「強化團隊照護(危機急性期,如同密集 ACT 模式)」之間無縫靈活切換。即使在面對病情復發或強制性司法處遇個案時,亦能維持服務的連續性,避免個案陷入醫院與社區間的「旋轉門」困境。

2.同儕支持與優勢觀點的導入(Peer Support & Strengths Model):
團隊特別納入具過往復元生命經驗的同儕支持工作者(Peer Support Workers)。同儕員以「過來人」的身份降低個案的戒心與防備,協助其探索自身優勢(Strengths Model),並以「陪伴者」而非「臨床權威」的角色,引導個案主導自己的復元歷程。

3.自主生活目標與健康管理計劃(Self-Determined Health & Recovery Planning):
團隊不僅關注精神症狀的控制與藥物管理,更協助個案建立自訂的自我健康管理計劃(如健康飲食、身體代謝篩檢)以及危機與復元行動計劃(WRAP)。透過擬定符合個人願望與偏好的目標,賦權個案學習自主因應疾病與日常生活壓力。

4.社區生活培訓與受薪就業支持(Skills Training & IPS Supported Employment):
不同於傳統於機構內進行的模擬訓練,外展團隊直接在個案的居住環境中進行現場的生活技能培訓。此外,結合就業服務員(Individual Placement and Support, IPS)模式,堅持「先就職、後訓練」及「爭取一般競爭性受薪工作」的原則,協助個案克服職場障礙並穩定留任。

5.重塑社會角色與落實社區融合(Social Roles & Community Inclusion):
FACT 模式的終極目標,是翻轉個案長期僅被視為「精神病人」的單一病態標籤。透過連結社區支持網絡(如親友、鄰里、社會福利與警友資源),協助個案逐步恢復其作為「家庭成員」、「鄰居」、「受僱員工」或「社區志工」等具有意義與尊嚴的社會角色,真正在社區中實現全面性的社會結納與復元。

五、 生理心理社會模式的底層邏輯:神經可塑性(Neuroplasticity)如何印證社區優勢模式? 🔬⚡
社區中的「優勢導向介入」、「自主選擇」、「先安置後訓練」、「準備度評估」、「個人良藥」,是否真的能帶來生理上的改變?神經科學與精神復健理論給予了無比堅實的硬核解答。

Rishabh Saha (2025) 在 Journal of Behavioral and Brain Science 發表的文獻指出,大腦具備終生重組的結構與功能可塑性(Neuroplasticity)。而波士頓大學 Center for Psychiatric Rehabilitation(Farkas & Anthony, 2010)提出的精神復健 Choose-Get-Keep(選擇-獲得-維持) 實證架構,剛好完美對應了大腦神經重塑的底層生物學機制:

1. 「動機導向與準備度(Readiness)」:觸發神經可塑性的起點
在精神復健的 Choose(選擇) 階段,核心並非強加目標,而是評估與發展當事人的「改變準備度(Readiness for Change)」與「動機(Motivation)」。

動機導向(Motivational Engagement):傳統醫療常將當事人的被動歸因於「不合作」,但精神復健實證顯示,透過動機強化(Motivational Interviewing)或會所(Clubhouse)的同儕陪伴,能提升當事人的自我效能感(Self-efficacy)與改變意願。

神經機制解讀:大腦的神經突觸發生(Synaptogenesis)與神經營養因子(如 BDNF 蛋白質)的釋放,極度依賴主體的主動意圖與動機。當當事人在尊重與信任中被誘發出內在動機、自主設定目標時,大腦的前額葉網絡才被真正「啟動」,為建立新的神經通路奠定生理基礎。

2. 「先安置後訓練(Place-then-Train)」:在真實情境中引發 LTP 長時程增強
在精神復健的 Get(獲得) 與 Keep(維持) 階段,最關鍵的變革是從舊有的「先訓練後安置(Train-then-Place,如無止境的機構內模擬)」翻轉為「先安置後訓練(Place-then-Train,如 Supported Employment / IPS、Supported Housing)」。

社會角色的直接重塑(Valued Societal Roles):實證顯示,迅速將個體放入真實的競爭性職場或獨立居住環境中,並在現場提供即時的技能訓練與支持(Direct Skills Teaching),其留任率與滿意度遠高於傳統模擬訓練。

神經機制解讀(LTP 與突觸修剪):大腦學習的分子基礎是 LTP(Long-Term Potentiation,長時程增強作用)。在真實職場與社區角色中重複進行的「優勢導向練習(Strengths-based practice)」,能在真實環境的強烈刺激下刺激軸突發芽(Axonal Sprouting),讓健康的神經迴路迅速趨於成熟硬化;同時,透過新角色的建立,舊有代表無助、創傷與病態標籤的神經通路則因不常使用而被突觸修剪(Synaptic Pruning)弱化。

3. 對接社區實務:優勢模式與復元導向精神復健本質上就是「大腦重塑工程」
過去,傳統復健模式天天讓當事人重複「我是病人、我無能為力」的去權體驗,這在生理上是在不斷強化被動與無助的神經迴路。

相反地,復元導向精神復健透過 Choose(基於動機與準備度選擇)➔ Get(先安置於真實社會角色)➔ Keep(在社區環境中訓練與支持),為當事人創造重複且有價值的成功體驗。

當我們在社區中運用 WRAP 預立計劃、Deegan 的個人藥方、以及 FACT 的受薪就業支持時,我們是在為當事人提供重複、積極且「優勢導向(Strengths-based)」的生活經驗:透過尊嚴角色(員工、志工、鄰居)的成功經驗,刺激了大腦結構的重組與神經元再生。

這證明了:社區中的人本與優勢復元導向介入,絕非單純的「心靈雞湯」或「社會福利」,它本質上就是一種透過環境與經驗重塑大腦神經迴路的「生物學解藥」!

結語:在關係中看見轉化的驚喜 🤍
WHO 的社區心理健康體系,從不是要將「醫療」與「社區」切割對立,而是以社區為基礎,讓醫療與跨專業團隊融入社區生態中,提供全人(Biopsychosocial)的整合支持。

我想用 Amador 醫師在LEAP書中所談的一段觀點做結尾:

大家還記得 LEAP 溝通模式發展的理論基礎之一,正是 Carl Rogers 的「以案主為中心治療(Person-Centered Therapy)」——我們創造的合作關係至關重要。也就是:

「要協助病識感薄弱的精神疾患接受治療,目前所知的關鍵,是與患者建立尊重對方、對方又能信任你的關係。」

當我們願意這樣做時,等著我們的往往就是驚喜。正如 Amador 分享的案例,隨著時間流逝,當事人真的重新看待了自己的問題。這在心理學中稱為——「改變的吊詭」,當你不再急著催促某人改變,對方卻常常會自行找到理由,並因而產生改變。

這也正是 Carl Rogers 終其一生所領悟的深刻真諦:

「在我早年的專業生涯中,我一直追問的問題是:『我怎樣能處理、治療或改變這個人?』現在,我的問題要改換成這樣:『我怎樣能提供一種關係,使這個人能用之於他自己的成長?』」

Rogers 坦言,任何仰賴智性、單向灌輸或被動接受的處遇,效果終將消逝,甚至留給當事人更深的無力感與不自足。真正的變化,永遠發生於關係之中的深刻體驗。

亦如 Pat Deegan 博士所提及的:

「對我們來說,復元不是回到過去的狀態,而是一個煥然一新的過程。這是一個發現我們極限的過程,也是一個發現這些極限如何開啟新可能性的過程。轉化,而不是恢復,才是我們的道路。」

Deegan 說明,既然康復對每個人來說都是一段獨特的旅程,就沒有現成劃一的處方。心理衛生專業人員的任務,是陪伴人們探索其特殊的稟賦與資源,幫助他們學會自我引導,而非盲目順從。

《精神衛生法》新制推行至今1年 8 個月,我們需要用更客觀、科學且實證的視野看待社區心理健康體系的發展。接下來,康復之友聯盟(康盟)也將陸續邀請醫療與社區的實務專家,為大家深入介紹各個在國際與台灣逐漸萌芽的實證模式(如開放式對話、FACT、CIT 危機介入、優勢模式個案管理、復元導向精神復健等)。

期待我們能一同擺脫碎片化的視角,用系統、科學與充滿人尊嚴的對話,攜手建構台灣真正以人為本的社區心理健康網絡。

📌 相關資料與延伸閱讀

▍WHO《社區心理健康服務指引》繁中化資源
https://covenantswatch.org.tw/portfolio/%E3%80%90%E7%B9%81%E4%B8%AD%E5%8C%96%E3%80%91who%E7%A4%BE%E5%8D%80%E5%BF%83%E7%90%86%E5%81%A5%E5%BA%B7%E6%8C%87%E5%BC%95/

▍WRAP(Wellness Recovery Action Plan)介紹
https://www.wellnessrecoveryactionplan.com/what-is-wrap/the-wrap-story/

▍Pat Deegan|CommonGround 與用藥賦權相關資料
https://www.patdeegan.com/publications-pat-deegan-commonground

▍FACT(Flexible Assertive Community Treatment)模式資料
https://fact-facts.nl/ -manual

▍神經可塑性與心理健康復元
Saha, R. (2025). *The exciting frontier of neuroplasticity: Innovations in brain health and recovery.* Journal of Behavioral and Brain Science, 15(3), 47–80.

▍精神復健與 Choose–Get–Keep 架構
Farkas, M., & Anthony, W. A. (2010). *Psychiatric rehabilitation interventions: A review.* International Review of Psychiatry, 22(2), 114–129.

#康盟專題 #用科學與事實對抗偏見 #社區心理健康 #復元 #人權 #同儕支持 #社會共融 #心理健康

康盟支持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的呼籲。社會福利服務不是政府「有案子才找、意見聽完就算」的工具性委託;第一線民間團體更不是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工具人。《社會福利基本法》第14條所強調的,是政府委託福利服務時,應促進公私之間「對等權利義務關係」。這不...
24/07/2026

康盟支持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的呼籲。

社會福利服務不是政府「有案子才找、意見聽完就算」的工具性委託;第一線民間團體更不是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工具人。

《社會福利基本法》第14條所強調的,是政府委託福利服務時,應促進公私之間「對等權利義務關係」。這不應只停留在開會、填意見表,或在流程完成後說一句「結果僅供參考」。

對許多承接政府委託案與標案的民間團體而言,最深的困境是:所在地政府機關設定與服務現場脫節、難以達成的指標,或在履約過程中不斷增加原計畫以外的工作,卻沒有相對調整人力、經費與期程。

民團不是不能接受合理的服務品質要求;問題是,未經協商、未編列經費、未配置人力的額外工作,不能透過指標、驗收或續約壓力,單方面轉嫁給第一線。這不是公私協力,而是把行政責任外包給民團。

真正的溝通協商,應該做到:

✅在規劃與招標前充分揭露資訊,納入民間的實務經驗。

✅就服務內容、人力、必要費用、驗收與付款方式進行實質協商。

✅對具體建議提出可追溯的回應與理由。

✅當法令變動、服務需求或履約成本明顯改變時,有雙向修正與公平協調機制。

✅當意見分歧時,有可信賴的爭議處理途徑,而非由機關單方決定。

民間社福團體承接的是人與家庭最真實、最急迫的需求。若制度只要求民間配合,卻沒有對等協商、合理風險分擔與實質回應,受影響的不只是工作者與組織,更是每一位需要服務的民眾。

📢康盟呼籲衛生福利部及各地方政府:回到《社會福利基本法》的立法精神,檢視並修正相關指引與委託實務,讓「溝通協商」成為改變制度的實質程序,而不是一個可有可無的行政形式。

社福專業,值得被平等對待;公私協力,應該是真正的夥伴關係。

#社福專業拒當政府呼之即來
#社會福利基本法
#對等協商
#公私協力
#社福服務溝通協商

#社福專業拒當政府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工具人

為避免民間團體混淆,以為今年7/1衛生福利部公布的「社福服務溝通協商指引」是本總盟所推動的內容,實有必要對外完整說明:

《社會福利基本法》第14條第3項明定:「各級政府委託辦理福利服務時,應...促進對等權利義務關係」。法律位階高於一切行政指導。

衛福部7/1公布的「社會福利服務溝通協商指引」,將法定之「對等協商義務」降格為機關得自由裁量之「諮詢參考」,實質上削弱了《社會福利基本法》第 14 條旨在建構「對等夥伴關係」的法律效力。在法理上已屬裁量濫用,更是對「社福基本法」立法精神的公然踐踏!

總盟深感遺憾,認為:該指引在「法律上實質無效」。

-------------------------------------------------------------

《社會福利基本法》第 14 條,法律授權不容行政指導實質變更。

衛福部斥資450萬產出社福服務溝通協商「結果僅供參考」之指引,並將在8/4起展開分區教育訓練及工作坊 ? 可以華麗轉身?

#白話文:衛福部花了450萬,訂了一份行政指引叫做「協商結果,僅供參考」。一份協商結果僅供參考的行政指引,未經「預告」直接上路,要教育訓練、角色扮演模擬,北、中、南、東分區工作坊,8/4起參加代表由政府指派,還要經過設計公司錄取,同意拍攝影片花絮⋯⋯。

《社會福利基本法》第 14 條第 3 項明定:「各級政府委託辦理福利服務時應促進對等權利義務關係」。此條文屬於法律位階之法規與立法授權,各級行政機關制訂相關行政指導或裁量基準時,均應受其拘束,不得逾越母法之立法意旨。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主張《社會福利基本法》第 14 條之立法目的,在於改變傳統社福採購中「公私不對等」之結構。行政機關應將溝通協商之實質結果,依「誠實信用原則」合理內化於委託辦理之規劃與招標決策中,而非透過行政指導將其性質定性為「行政機關之單方自由恩給」。

很遺憾,總盟多次建請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衡諸正當法律程序,修正草案中關於機關全權裁量之條文,增設實質對等之雙向修正與爭議解決機制,以符法制未果。

#社福服務溝通協商沒有授權子法嗎?
《社會福利基本法》第三十條 本法施行後,各級政府應依本法之規定,制(訂)定、修正或廢止社會福利相關法規。

請衛生福利部衡諸正當法律程序,修正指引中行政機關全權裁量之條文,增設實質對等之雙向修正與爭議解決機制,以符法制。

#文長:以下還原「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2026/6/9審查會議之版本」,擬定之「社會福利服務採購溝通協商指引(草案)」,其許多條文之實質效果,恐引發違反法律保留原則、逾越《社會福利基本法》法律授權範圍及行政裁量濫用之法理疑慮。衛福部的指引將法定之「對等協商義務」降格為機關得自由裁量之「諮詢參考」,實質上削弱了《社會福利基本法》第 14 條旨在建構「對等夥伴關係」的法律效力。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本於促進公私協力與健全社福環境之立場,2026/6/9已由孫一信秘書長代表出席衛福部審查會議,針對草案內容提出以下具體法理問題與修正建議如下 :

一、辦理方式
草案原文:「辦理方式得依案件性質彈性採行,例如召開會議、座談、書面意見徵詢或其他交流形式。」

1、行政程序法上之「實質參與」與「對等協商」,必須兼顧資訊雙向透明與即時審辯之可能性。草案授權機關得彈性採行「書面意見徵詢」或性質不明之「其他交流形式」,缺乏客觀裁量基準,恐流於形式審查,致使實質參與權受損。
2、草案中「依案件性質彈性採行」之客觀判斷標準為何?「書面徵詢」與「其他交流形式」之具體範疇與法定程序為何?
3、若行政機關採行單向之書面意見徵詢,如何確保該程序符合《社會福利基本法》第 14 條所要求之「對等權利義務關係」之法定要件?

二、協商結果整理與後續辦理
草案原文:「主辦機關應審酌與會人員意見之合理性、可行性及與案件需求之關聯性...經主辦機關審酌採納之事項,得納入後續規劃處理。」

1、「合理性」、「可行性」與「案件需求關聯性」皆屬不確定法律概念。若缺乏客觀審查機制,而將此類概念之解釋權與最終裁決權全數收歸於行政機關之「片面心證」,恐構成行政裁量之專斷,並違反行政程序法上之利益衡平原則。
2、當主辦機關與民間契約相對人(服務使用者、服務提供者)對於上述不確定法律概念產生實質見解分歧時,草案是否規劃建立第三方爭議調解或裁決機制?
3、若無相關救濟與調解配套,如何避免行政機關在採購規劃階段流於單方行政專斷,進而違背私法自治與對等原則?

三、附錄:得列與原則不屬於協商項目
草案原文: 表格劃分「得列協商項目」與「原則不屬於協商項目」。

1、社會福利委託辦理之核心爭議,往往源於外部法令(如勞動基準法、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變更,導致契約成本與行政負擔產生實質變動。草案將此類外部法規與委託條件之衝突排除於協商範疇之外,未能有效處理政府採購法上之風險合理分配原則。
2、當外部法令之法定變更導致履約成本大幅變動,且與既有社福法規或政府委託條件產生不一致時,將其列為「原則不屬於協商項目」之法律依據與正當理由為何?
3、排除此類涉及核心履約能力之法律衝突項目,如何落實《社會福利基本法》所揭示之「對等風險分擔」與「協力夥伴關係」?

四、附錄:最後提醒事項
草案原文:「溝通協商所彙集之意見,僅供主辦機關作為...參考;是否採納,仍由主辦機關依案件需求...審酌辦理。」

1、本條特別加註「僅供參考」與「是否採納仍由主辦機關審酌」,實質上使《社會福利基本法》第 14 條之強制性授權規定,退化為無法律約束力之純粹任意規定。此項宣示將使行政機關仍得依循舊有採購慣例,損及新法通過後應變更之法律效果。
2、草案明文將協商結果限縮為「僅供參考」,在法律效果與實務運作上,與《社會福利基本法》第 14 條立法通過前之採購錯誤態樣,有何本質上之客觀差異?
3、此項「僅供參考」之規定,是否已構成對母法強行授權精神之限縮解釋,進而產生法規牴觸之疑慮?

#社福服務溝通協商沒有授權子法嗎?
有的,《社會福利基本法》第三十條 本法施行後,各級政府應依本法之規定,制(訂)定、修正或廢止社會福利相關法規。

#社福協商權被誰設計了?
一份協商結果僅供參考的行政指引,未經「預告」直接上路,要教育訓練、角色扮演模擬,北、中、南、東分區工作坊,8/4起參加代表由政府指派,還要經過設計公司錄取,同意拍攝影片花絮⋯⋯。

請衛生福利部衡諸正當法律程序,修正指引中行政機關全權裁量之條文,增設實質對等之雙向修正與爭議解決機制,以符法制。

#衞生福利部

📢精神康復者就業穩定獎勵計畫公告本年度申請名額已達上限,即日起停止受理新的申請案件。已完成送件之申請案件,將依計畫流程進行審查。後續相關資訊將公告於康復之友聯盟官網與社群平台,敬請持續關注!
17/07/2026

📢精神康復者就業穩定獎勵計畫公告
本年度申請名額已達上限,即日起停止受理新的申請案件。
已完成送件之申請案件,將依計畫流程進行審查。
後續相關資訊將公告於康復之友聯盟官網與社群平台,敬請持續關注!

【康盟專題|用科學與事實對抗偏見 Vol.01】💡 用事實和科學證據對抗偏見:重新認識「強制性措施」與大腦的真實科學【編輯說明】本文由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秘書長張朝翔撰寫,原刊於作者個人 Facebook,經作者授權由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
15/07/2026

【康盟專題|用科學與事實對抗偏見 Vol.01】

💡 用事實和科學證據對抗偏見:重新認識「強制性措施」與大腦的真實科學

【編輯說明】

本文由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秘書長張朝翔撰寫,原刊於作者個人 Facebook,經作者授權由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康盟)轉載,並納入「用科學與事實對抗偏見」系列專題。

本文內容為作者依相關文獻、書籍及公開演講資料所作之整理與觀點分析,不當然代表康盟就個別政策或制度所形成的正式立場。

──────────────────

最近在整理關於「強制住措施」的議題,搜尋了許多文獻、書籍及相關專題演講資料。我想繼續堅持我的一貫文章精神:「用事實和科學證據對抗偏見(confront prejudice with facts and scientific evidence)」。

透過目前所已知資料的整理,我想試著回應社會上面臨的普遍偏見。許多偏見並非基於科學與事實,卻因社會大眾甚至專業人員的誤解,造成了無數的對立與遺憾。我們真正需要看見的,是人權、健康權與醫療權之間的動態平衡。

在「治療倡導中心(TAC, Treatment Advocacy Center)」的一場演講中,台下有一位聽眾向主講者提出了這個深沉的提問:

Q:面對如此多的社會挑戰與疾病污名,家屬和照顧夥伴該如何尋找並維持希望?是否有份清晰的路線圖可以引導我們?

主講者的回答震撼了許多人:

「首先要去尋找、閱讀並聆聽那些復元與成功的案例,同時去了解真正的科學研究。社會上存在許多迷思,例如認為思覺失調症是一種退化性疾病、病情隨時間只會越來越糟,但實證研究的結果並非如此。因此,充實正確的疾病知識非常重要。」

這句話點出了核心——現今社會上對於「思覺失調症是一種退化性疾病、病情隨時間只會越來越糟」的假設與論述,需要我們重新基於科學與實證去翻轉它。

這位講者是誰?他是 Xavier Amador 博士。

他不僅是臨床心理師、哥倫比亞大學醫學院臨床心理學教授,也是全球著名的「LEAP溝通模式」創辦人、曾任美國精神疾病聯盟(NAMI)的核心領袖,更是美國重要法庭心理學家。但他最深刻的身份,是一位精神疾病患者的家屬(他的哥哥 Henry 與兒子都是思覺失調症患者)。

1. 故事的起點:Amador 與 Henry 的生命交織

Amador 發展 LEAP 溝通模式的初衷,源於他與哥哥 Henry 的深厚關係。他們是來自古巴的難民,父親在革命中喪生,母親獨自撫養四個孩子。對 Amador 來說,哥哥 Henry 不僅是兄長,更像是父親與最好的朋友。

▍發病與衝突

20年後,當 Amador 在紐約攻讀心理學時,接到 Henry 語無倫次的電話,聲稱自己彈吉他發出的波形殺死了繼父,並聽到了魔鬼的聲音。Amador 趕回亞利桑那州,此時的 Henry 充滿了強烈的自殺傾向與罪惡感。

▍「我沒生病」的起點

因為 Henry 面臨嚴重的自殺風險,Amador 最終不得不叫警察將他強制送醫。在醫院接受一個月的抗精神病藥物治療後,Henry 的症狀大幅改善。出院時,醫師叮囑他必須終身服藥,Henry 當下點頭同意。

但僅僅四個小時後,Amador 就在家裡的垃圾桶發現了藥丸。當他詢問時,Henry 憤怒且防衛地說:「我沒生病,我不需要幫助,你才是瘋了的那個人。」

▍破碎的七年

此後,他們陷入了長達七年的惡性循環。Henry 拒絕服藥、反覆流落街頭、每年被強制住院 3 到 4 次,7年間強制住院將近30次。原本親密的兄弟關係,在不斷的「說理、逼藥、對抗」中徹底破裂。

2. 核心轉折與覺察:從對抗到「LEAP」的誕生

改變的契機出現在 Amador 博士班實習期間。當時他遇到一位同樣對他吐口水、咒罵、堅稱自己沒病的住院女患者。當時的督導給了他一個關鍵建議:

「停止對她講道理,她根本聽不進去。去向她道歉,並問她『妳真正想要的是什麼?』」

Amador 照做了。女患者說她想出院,且希望母親不要再叫警察。Amador 選擇站在她的立場,與她建立「夥伴關係」來達成這兩個目標。女患者因此願意配合服藥並順利出院,此後兩人在門診追蹤了一年,狀況穩定。

這次經驗讓 Amador 徹底頓悟:過去七年他對待哥哥 Henry 的方式全錯了。 每次他試圖用心理學的專業、科學與證據去「教育」或「說服」哥哥生病了、需要吃藥,只會把哥哥推得更遠。

▍Amador 的道歉與轉變

他打電話給 Henry 誠懇道歉,並做出承諾:「Henry,我很抱歉過去一直說你得了思覺失調症,我保證以後再也不會提了;我也很抱歉一直逼你吃藥,我保證以後不會再強迫你。」

▍奇蹟的轉變

當 Amador 改變了自己,不再強求 Henry 改變時,奇蹟發生了。Henry 在六個月內主動接受了長效抗精神病針劑治療,並在接下來的 20 年裡(直到因車禍過世)穩定接受治療。他重獲了兩份志工工作、重返會所(Clubhouse),有了女朋友,兄弟關係也完全修復。

▍終生不變的病識感缺失

在 Henry 穩定治療的最後一年,Amador 問他:「你已經穩定治療 20 年了,那你現在相信自己有思覺失調症了嗎?」

Henry 依然笑著回答:「沒有,我沒生病,你知道的。」

Amador 追問,那為什麼還願意打針?Henry 說:「我是為了你,以及另外兩位我愛的人才打針的。」

這帶出了一個極為重要的科學發現:即使臨床上成功治療、症狀減緩,患者的大腦依然可能無法產生病識感。他們願意接受治療,不是因為被說服「生病了」,而是因為「人際關係」與「信任」。

3. 科學實證:疾病失認症(Anosognosia)是大腦生理症狀,而非心理防衛

社會大眾或部分臨床人員常將患者不承認生病歸咎於「心理否認(Denial)」或逃避污名。但 Amador 博士用一連串實證研究反駁:這不是心理問題,這是生理問題。

歷史與定義: 「疾病失認症(Anosognosia)」源於一百多年前的神經科學,最初用來形容腦傷導致半身癱瘓的病人——他們的生理大腦完全無法察覺自己癱瘓。

神經心理學研究: 自1990年代起(由哥倫比亞大學發起,後經全球300多項研究複製),證實思覺失調症與躁鬱症患者的大腦額葉(Frontal lobes)執行功能受損。額葉受損的程度,直接預測了患者表現出疾病失認症的嚴重度。

大腦結構顯像(Brain Imaging): 超過20項大腦結構與解剖研究顯示,有病識感與無病識感的患者,大腦前額葉皮質的「灰質(Gray matter)」體積有顯著差異(無病識感者灰質減少)。且這在從未服藥的初發病患者身上就已觀察到,證實這是疾病本身對大腦帶來的生理損傷,而非藥物造成,更非心理防衛機制。

臨床現象(虛談/Confabulation): 當患者被問到「為什麼在醫院」時,大腦為了填補這個由神經受損造成的認知缺陷,會自動編造故事。這如同額葉受損病人將時鐘畫得一團亂卻堅稱完美一樣,思覺失調症患者也會編造各種理由來合理解釋自己為何住院。

DSM手冊的官方定調: Amador 博士曾受邀參與 DSM-4 與 DSM-5 的修訂。目前《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5)官方已明確指出:思覺失調症與躁鬱症患者的無病識感,是一種大腦生理症狀(manifestation of the illness),可等同於神經學上的 Anosognosia,它是預測患者拒絕服藥與反覆復發住院的最主要指標。 研究顯示,約有 50% 的思覺失調症與雙極性情感性疾患(躁鬱症)患者受此症狀影響。

4. 翻轉僵局的工具:LEAP 溝通法

既然無法透過「辯論」去說服大腦受損的患者,家屬與專業人員就必須轉變策略。我們要透過「關係的強度」來贏得信任,而非透過「辯論的強度」來強求認同。

LEAP 是實證為基礎的溝通模式,融合了「以案主為中心的治療」、「認知治療」與「動機式晤談法」,現今也廣泛用於訓練心理衛生專業人員、家屬、危機介入警員(CIT)與法官:

L - Listen(主動傾聽): 不用情緒化地反駁,而是以高度尊重的態度,將患者的話「反射重述」給他聽(例如:「所以你認為你沒生病,你最大的痛苦是家人一直叫警察,我理解得對嗎?」),讓患者體驗到被聽懂與傾聽。

E - Empathize(表達同理): 同理患者因為妄想或被強迫治療所產生的挫折、憤怒與恐懼(例如:「如果大家都說我有病、強迫我住院,我一定也會覺得非常挫折和生氣。」)。

A - Agree(尋找共識): 放棄「強迫對方承認生病」的目標。改去尋找雙方的共同目標,例如:不想再住院、想要睡得好、想要找工作、希望媽媽不要再叫警察。

P - Partner(建立夥伴關係): 針對上述共識聯手(例如:「為了讓你不再住進這間討厭的醫院、為了讓警察不再來,我們一起和醫師討論看看,有沒有什麼藥能讓你晚上睡得好,好嗎?」)。

💡 在不完美的體制中,我們如何維持希望?

回到最初的提問,當面對破碎的體制,希望在哪裡?Amador 提醒我們:這是一場馬拉松,而非短跑。復元可能需要半年、兩年甚至五年,但絕大多數人都是有希望走向有意義的復元生活的。

Amador 分享了兩個真實的例子:

Eric Smith: 曾因病流落街頭、反覆進出刑事司法系統,甚至曾登上《時人雜誌》封面。但現在他復原得非常健全且美好,過得不可思議地好,目前也與 Amador 有工作上的合作。

Matt Routan: 經歷過無家可歸、多次被捕,在州立精神醫院住院了六個月。當時他的父母心力交瘁、無計可施。然而,馬特現在已經連續七年穩定服藥、定期接受心理治療,並且在會所(Clubhouse)工作、協助同儕財務。他正用自己的切身經驗去幫助其他有相同經歷的人。

我想說的是,體制並不完美,即便是美國也一樣。但回到體制建立的初衷,不論是強制住院、醫療、社區精神復健、社區支持,還是目前國際上在談的 Soteria(蘇特利亞)模式,最終我們都在尋找不同的方法、策略、溝通與對話,去幫助與支持精神疾病患者。

不論他們是否深受疾病失認症(Anosognosia)的影響,我們都可以試著繞過疾病的障礙,重新以「關係」建立連結,用同理與愛去點亮復元的可能。

這也是各種對話模式、關係建立取向、病房開放環境設計、以及非強制性社區處遇模式之所以多元發展的關鍵原因。而在這個漫長的過程中,我們也必須時刻不忘回到「科學實證」,用客觀、理性的視角來檢驗、優化現有的醫療、復健與社區處遇模式。

未來,我有機會會再陸續跟大家探討各項體制、以及世界衛生組織(WHO)社區心理健康服務模式設計的議題。康盟未來也會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協助整理,並推出專欄,持續以「用科學與事實對抗偏見」為主軸,為大家進行系統性的介紹。

我們一起努力,用理解取代誤解,用科學實證翻轉偏見。

📌 相關影片與參考資料

[Ask Dr. Amador - Navigating Severe Mental Illness]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_QEVRVEDT0

[I Am Not Sick; I Don’t Need Help / Webinar by Dr. Amador]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5aEzu32R48

機構官網|認識 LEAP 模式:

[LEAP Institute 官方網站:關於創辦人與計畫介紹]
https://leapinstitute.org/about/

經典必讀|Dr. Amador 繁中版著作:

[《他不知道他病了:協助精神障礙者接受治療》書籍介紹]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989506

延伸閱讀|有效社區處遇模式(張朝翔,2022):

[從美國SAMHSA實證中心看有效的社區處遇模式:兼論台灣精神衛生法修法的核心關鍵]
https://www.civilmedia.tw/archives/114586

▍ 關於 Xavier Amador 博士(Dr. Xavier Amador)

🏫 學術與醫療機構經歷

哥倫比亞大學醫學院: 曾任精神病學與臨床心理學教授(1989-2002年),並獲得該校終身教職。

紐約州精神病學研究所: 曾任心理學部主任。2002 年,他因為渴望將高深的學術研究真正推廣到臨床第一線與家屬的日常實踐中,毅然辭去了哥大教職與研究所主任的職位,全心投入 LEAP 機構的發展。

紐約州立大學(SUNY): 曾任客座心理學教授。

⚖️ 精神醫學界重要公共職務

全球診斷標準制定者: 曾擔任美國精神醫學學會(APA)《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IV-TR)中「思覺失調症及其他思覺失調型障礙」分組的共同主席(Co-Chair),直接參與了全球精神醫學診斷標準的制定。

全美家屬與同儕互助的推手: 在美國精神疾病聯盟(NAMI,等同於美國的康復之友聯盟)中,曾任研究、教育與實踐中心主任,並創立了 NAMI 科學委員會。他在全美推動了多項影響深遠的家屬與同儕互助計畫(如著名的 Family-to-Family, Peer-to-Peer 課程),後亦擔任 NAMI 董事會成員。

⚖️ 司法與法庭科學專家(Forensic Psychologist)

他也是美國著名且資深的法庭心理學家,曾參與超過 80 件死刑案件的心理評估,並在多起全美矚目的重大歷史案件中擔任專家證人,將精神醫學與心理學的專業實踐於司法正義之中。

(註:文中提及之「治療倡導中心 TAC」,是由《思覺失調症完全手冊》作者 E. Fuller Torrey 醫師所創辦。該組織長期倡導「輔助性門診治療 AOT」,關注精神疾病司法犯罪化問題,並致力於消除大腦「疾病失認症」的社會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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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及資料說明】

作者:張朝翔/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秘書長

本文原刊於作者個人 Facebook,經作者授權由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轉載。

本文撰寫過程曾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協助蒐整公開資料及進行初步整理,相關內容已由作者查核、修訂與確認;文章所涉觀點及論述仍以作者署名內容與所列參考資料為準。

本文涉及疾病失認症、精神醫療及強制性措施等議題,旨在促進公共討論與知識交流,不構成針對個別情況的醫療、法律或危機處遇建議。

如需引用或轉載,請註明作者、文章名稱及原始刊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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