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8/2026
【營所e吉棒】
📢營利事業注意!災害損失報備更便利了🌪️🏭
遭遇颱風、地震等災害造成損失怎麼辦?
財政部修正「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書面審核營利事業災害損失報備及商品或固定資產報廢案件作業要點」,自115年5月12日起生效囉!✨
📌 修正重點一次看
✅ 書面審核金額提高
🔹災害損失:500萬元⬆️提高至1,000萬元
🔹商品、原物料報廢:500萬元⬆️提高至1,000萬元
🔹耐用年數已達1/2以上固定資產報廢:500萬元⬆️提高至1,000萬元
符合條件者,可採書面審核,免實地勘查或簡化程序👍
✅ 報備期限更彈性
原則上應於災害發生次日起30日內報備;
災害損失發生地屬重大災害地區範圍,經國稅局公告可延長報備申請期限至3個月以上⏳
📸 小提醒
發生災害時,記得第一時間拍照存證,並保存相關證明文件,以利後續申請認列損失。
💻 線上申請超便利 https://gov.tw/2z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