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5/2026
【 #勵馨分享】無罪判決,不等於性侵事件未曾發生
藝人 NONO 遭控性侵、猥褻案件,近日部分案件獲判無罪,引發社會關注與討論。
判決書中提到:「疑影雖重,終非鐵證;人言雖喧,未足代法。」指出刑事審判必須以證據為基礎,不能僅依靠輿論或推測定罪。
在刑事案件中,檢方提出的證據,必須達到足以高度確信犯罪事實的程度,法院才可能作出有罪判決。也因此,「無罪判決」代表的是 #證據未達刑事定罪門檻,並 #不等同於事件從未發生。
▍性侵案件中的蒐證困境
勵馨基金會長期陪伴性侵害被害人,看見許多人在透過司法尋求正義時,面臨艱難處境。
性侵害案件多發生於密閉空間,缺乏目擊者,相關證據也可能隨時間流失。若被害人在事件後未能即時驗傷、保留對話紀錄,或因震驚、害怕、自責、權勢關係等因素而延遲求助,往往會讓後續舉證更加困難。
因此,在性侵害案件中,因蒐證不足而不起訴或獲判無罪的情況,其實並不少見。
▍「完美被害人」的迷思
社會與司法實務中,至今仍常存在對「完美被害人」的期待。
有人認為,被害人應該要立刻反抗、馬上報警、情緒崩潰,甚至留下明顯外傷,才像是真正的受害者;若表現冷靜、記憶片段、陳述反覆,便容易遭到質疑。
然而, #創傷本來就可能影響人的記憶與表達。許多性侵害被害人在事發當下,可能出現僵住、解離、混亂等反應;事後也可能因恐懼、羞愧,或擔心不被相信,而長時間不敢說出口。
我們期待社會在關注案件結果的同時,也能理解性侵害案件中的創傷反應與司法限制,避免以單一想像檢視被害人的行為與反應。
---
■ 勵馨基金會苗栗分事務所
| 服務電話:037-260035
| 服務時間:平日上午8:30-12:30、下午1:30-5:30
| 專講邀請:https://reurl.cc/RL9lLG
| 捐款帳戶:(808) 1193-968-023308 / 玉山銀行東門分行
藝人NONO(陳宣裕)遭控性侵、猥褻案件,近日部分案件獲判無罪,引發社會關注與討論。
⠀
判決書上指出:「疑影雖重,終非鐵證,人言雖喧,未足代法。」強調刑事審判必須以證據為依歸,不能憑臆測或輿論作為定罪基礎。
⠀
檢方提出的證據,必須達到幾乎可以確定其犯罪事實的程度,法院才可能判決有罪。
⠀
▍性侵案件的蒐證困難與舉證限制
⠀
勵馨基金會長年服務性侵害被害人,深刻看見服務對象在透過法律尋求正義時,所面臨的司法困境。
⠀
在性侵害案件中,確實存在高度蒐證困難。多數案件發生於密閉空間,缺乏第三人在場,相關證據也可能隨時間流逝而消失。
⠀
若被害人在受侵害後未能即時驗傷、保留對話紀錄,或因震驚、害怕、自責、權勢關係等因素而延遲求助,往往會使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面臨更高的舉證門檻。
⠀
因此,在性侵害案件中,因蒐證困難而導致不起訴或無罪的情況並不罕見。
⠀
▍不夠「完美」的被害人
⠀⠀
同時,社會與司法實務中,仍普遍存在對「完美被害人」的想像。
⠀⠀
人們常期待被害人必須立刻反抗、馬上報警、情緒崩潰,甚至留下明顯外傷,才符合「被害人」的樣貌。若表現冷靜,或陳述出現片段、反覆與不一致,便容易被質疑其可信度。
⠀
但事實上,創傷反應本來就可能影響記憶與表達方式。許多性侵害被害人在事發當下會出現僵住、解離、混亂等反應,事後也可能因恐懼、羞愧或不被相信,而長時間不敢說出口。
⠀
尤其在權勢不對等、熟人性侵或兒少性侵案件中,延遲揭露與陳述不一致,更是實務上常見的創傷反應。
⠀
若缺乏對創傷反應的理解,這些現象不僅容易被誤讀,也可能使被害人在求助與司法過程中承受額外的質疑與壓力。
⠀
▍建構更具創傷知情的司法機制
⠀
勵馨基金會認為,司法應堅守證據原則與無罪推定,但同時也必須持續檢視:現行制度是否足夠理解性侵害案件的特殊性?是否能真正回應被害人的處境?
⠀
我們呼籲建立更具「創傷知情」觀點的性侵害案件證據法則,納入創傷反應指標與專業鑑別機制,並持續強化司法人員的性別敏感度與創傷知能訓練。
⠀
唯有制度更理解創傷、減少性侵迷思與二次傷害,被害人才可能在司法過程中獲得更完整的支持與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