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6/2026
💪代發本會基層工會勞資爭議新聞稿
「佳格公司連連違法打壓工會,申請裁決等半年勞動部還在睡」記者會
主辦單位:佳格食品企業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
新聞聯絡人: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 秘書 魏豫綾0912-862-820
佳格食品企業工會 理事長 吳崇宇 0910-286-574
時間:115年6月16日(二)10:00
地點:勞動部(台北市中正區松江路207號)
從去年9月開始,佳格公司連連做出打壓工會的行動,從停止會費代扣、拒絕提供團協協商資料,到惡意變更會務假申請流程、阻擋會務假,佳格工會也在去年12月就送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然而,直到現在,工會已等待超過半年,但是任何一次裁決會議都還沒有召開!當工會受到資方違法打壓的時候,請問勞動部到底在哪裡?
佳格公司阻擋工會幹部2月的會務假,工會在1月就送出勞資爭議調解並通知公司,然而公司卻執意違反勞資爭議處理法第8條規範的「勞資爭議在調解、仲裁或裁決期間,資方不得因該勞資爭議事件而歇業、停工、終止勞動契約或為其他不利於勞工之行為」,記工會幹部曠職。我們也想請問勞動部,工會已向公司明確說明會務內容包含文件歸檔、整理、清查會籍等,屬於工會法施行細則第32條日常會務。過往申請此項會務,公司也都直接准假而不會介入。請問勞動部,難道公司可以無限上綱的主張自己有准駁權,就拒絕給予會務假嗎?
甚至,會務假的申請流程現在也在工會與公司的團協協商之中,但是公司卻在這個時候片面變更核准方式。以往公司都是事前核可工會會務,從三月開始卻片面主張要事後檢視工會檢附資料才要決定核准幾小時的會務假。在勞動部的「團體協約法誠信協商義務參考手冊」中就有明確寫出:勞資雙方於協商期間應秉持誠信原則,若雇主未經協商就片面變更勞動條件(如擅自變更工時、減薪),可能會違反誠信協商。請問勞動部,佳格公司這麼明顯的片面變更會務假申請流程,難道是勞動部允許的誠信協商嗎?
佳格工會針對會務假的問題,也已經開過勞資爭議調解會議,但是居然連工會幹部尋求政府的權利救濟管道,都還要被公司記曠職!請問勞動部,佳格公司阻礙工會幹部救濟的行為,勞動部還要放任佳格公司打壓工會多久?裁決等待半年仍未召開,工會幹部被記曠職,若連續三日就可能會遭到開除。請問勞動部要等待多久才會感受到工會面對的資方威脅?難道要等到工會幹部都被資方解決完了、工會都要散了,才要出來表示資方違法嗎?
佳格工會呼籲勞動部:
一、 立刻認定佳格公司違法,儘速賠償工會幹部!
二、 明確劃定准駁權,杜絕其他公司有樣學樣、無限上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