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2/2025
@頭號粉絲
【勞保政府撥補與最終支付責任入法外,也應明文承諾不降給付、打開投保薪資上限、合理改善財源】_台灣工人鬥陣總工會針對勞保條例審查聲明
時間:114年12月17日星期三
聲明單位: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
聯絡人:
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理事長 何政家0919-107-213
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秘書長 姚光祖0952-127-020
有關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預計於12月18日(四)逐條審查勞保條例,處理政府撥補勞保財務與最終支付責任入法乙案,台灣工人鬥陣總工會三點聲明如下:
一、勞保政府最終支付責任入法外,亦應明文承諾不降給付
針對本次修法要處理的政府撥補勞保財務與最終支付責任入法,一直是勞保財務改善方案中,社會共識最高的方案,本會一向支持。同時,針對行政院終於願意依據工會長年呼籲,提出政府撥補與最終支付責任入法的修法草案,本會也予以肯定。
然而,本會早在2024年何佩珊前部長公開表示「撥補就是改革」時,就曾到行政院召開記者會,呼籲不降給付也應有更明確承諾。
雖然從何佩珊到洪申翰部長,都曾公開承諾目前勞保政策不會降低給付,然而,勞保不降給付的承諾層級,卻只有到部長,不曾有行政院或總統層級的承諾,也讓基層勞工擔心,即便政府持續撥補,也會負最終支付責任,但若未來勞保財務負擔持續增加,屆時政府是否會以砍年金降低給付的方式來處理,仍讓全台勞工憂心。
因此,如果不砍勞保,不降給付確實是未來將持續落實的國家政策方向,是否也應趁本次修法時機,將不降勞保給付的承諾明文入法,或至少明文落於文字,以避免未來爭議。
同時,工鬥總工會也要強調,依據勞保局統計,截至2024年,187萬領取勞保年金的退休勞工,每人平均給付是19,344元,但其中有超過100萬人(1,004,526人)每月給付在2萬元以下,佔全體領勞保年金勞工的53.6%,而如果是女性勞工,月領2萬以下更是高達60萬人(601,156人),佔全體領勞保年金女性勞工的59.3%。在目前基本生活物價和照護成本持續增加的情況下,平均不到2萬的年金給付,實在難以維持勞工老年生活,若未來還要降低給付,絕對會造成嚴重社會動盪。
因此,為強化全國不分世代的勞工對於勞保制度的社會信任,避免現行年輕勞工承擔較高勞保給付金額,未來卻可能被砍給付的世代不公現象,工鬥總工會特別趁本次勞保修法時機呼籲,除政府撥補與最終支付責任入法外,也應將不降勞保給付的承諾明文入法或明確有白紙黑字決議,以保障勞工長期權益。
二、打開勞保投保薪資45,800元上限,建立投保最高上限調整機制
依據現行勞保年金給付的計算公式,勞工每月勞保年金的金額,是以【最高投保薪資60個月平均 X 1.55% X 勞保投保年資】作為公式,然而勞保最高投保薪資長年來是由勞動部政策制定,從2016年調升到45,800元以來,已有10年未再調整,也因此,大幅限制了勞保年金給付可以請領到的金額。
然而,勞保最高投保薪資上限在2006年調高到43,900元時,當時投保最高投保級距的勞工只有160萬人,佔全體投保人數的18%,而當年受僱員工平均每人每月總薪資是40,352元,基本工資則只有15,840元;而到了2016年提升到45,800元時,投保最高投保級距的人數已經來到255萬人,佔全體投保勞工的25%,平均總薪資則是44,221元,基本工資已經漲到20,008元。
但現在,依據勞保局最新統計,截至2025年10月,投保最高級距的勞工已經來到370萬人(3,703076人),佔全體勞保投保人數的35.1%,而且受僱員工總薪資平均已經達到57,223元,經常性薪資平均也已經來到48,252元,最低工資也已經高達28,590元。等於是在基本最低工資和平均薪資持續提高,但勞保最高投保薪資上限卻持續鎖在45,800元的情況下,已經有35%以上的投保勞工,全部都塞在最高級距,這已是勞保制度除了財務財源外,必須要面對和處理的問題。
同時,歷年來勞保最高投保薪資上限都是透過勞動部行政命令變更,是否應該要建立制度性的調整機制,甚至是明文入法,也應該是本次難得地勞保修法機會時,可以考慮的方向。
三、勞保財源仍應持續檢討合理調整
最後,針對勞保財務改革,工鬥總工會也長年主張,應該應該透過增收富人稅或財富稅等方式,來讓勞保財務更加穩定,同時也加強社會重分配機制,縮減我國貧富差距。
而在勞保政府撥補及最終支付責任入法即將審查,甚至非常可能修正通過的現在,工鬥總工會針對勞保財務改革,仍有四項建議:增收富人稅或財富稅、合理調整保費費率、通盤檢討5人以下事業單位不用強制納保制度,以及提高基金投資收益績效。
首先,如果政府撥補和最終支付責任入法,目前政府針對勞保財務的主要改善方案,就會是透過政府預算持續撥補,然而,政府若要持續撥補勞保財務,必然需要政府財政長期穩健,而我國租稅負擔率相較先進國家長期偏低,財政部公告資料顯示,我國2024年租稅負擔率僅14.7%,遠低於美國19.1%、英國28.6%、韓國20.4%或德國23.4%,顯見仍有調整空間。
因此,無論是透過增加營所稅,或者是增加多棟房屋持有者的囤房稅,還有提高財富繼承成本的遺產稅,以及針對高額資本利得或鉅額資產持有課徵更高的資本利得或持有稅等方向,都應該是有助於我國社會與財富重分配,讓社會整體更加團結的可能改革方向。
同時,針對勞保保費費率的合理調整,特別是目前勞保保費已經即將來到法定上限12%,但仍距離平衡費率有距離,若在維持現行資方70%:勞工20%:政府補助10%的受僱勞工勞保保費分配比例的前提下,提高勞保保費也仍有提高整體僱主對勞工退休保障負擔的重分配意義,我們也希望政府能在保障勞工權益和社會資源合理重分配的角度下,思考合理調整勞保保費費率的可能性。
另外,政府長期以來主導勞動基金各項投資操作,而在目前政府宣稱,股票投資市場狀況良好,且假設如勞動部所稱,政府每年撥補後勞保基金水位將穩定提升的情況下,勞工群體亦期待政府能夠確保勞保基金投資績效能夠提高,讓經濟成長的紅利,能夠回饋給基層勞工。
最後,工鬥總工會也強烈呼籲,應該要通盤檢討我國現行5人以下事業單位不用強制納保的規定,這與世界各國社會保險制度設計有明顯的落差,我國除了特別開放5人以下事業單位,不需強制成立投保單位,幫受僱勞工投保勞保,這與我國其他勞工制度,如勞退新制,或其他社會保險制度,如全民健康保險等,都有明顯落差,明顯讓5人以下事業單位可以降低成本。
工鬥總工會仍主張,勞保投保制度應該要回歸事業單位只要有聘僱勞工,就應該強制成立投保單位幫受僱勞工投保的方向,這樣才更合理,也對於勞保財務和制度公平性更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