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

嘉義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 我們正在召募會員們
一個人孤軍奮鬥是多麼的孤單
巨大的高牆需要彼此才?

本會第三次參加在第二次的會議中,因為我們理監事皆忙碌無法出席,提供了紙本意見書(滿滿一疊),也順利的受到專協與部內採納,本次正逢司長交換後首次相關會議,第三次會議中部分機構與代表都提出對於相關意見討論與交流。除了維持第二次意見書的結論及相關...
15/09/2026

本會第三次參加

在第二次的會議中,因為我們理監事皆忙碌無法出席,提供了紙本意見書(滿滿一疊),也順利的受到專協與部內採納,本次正逢司長交換後首次相關會議,第三次會議中部分機構與代表都提出對於相關意見討論與交流。

除了維持第二次意見書的結論及相關制度提供整體建議,與會的幹部也依並將現行狀況提出見解如:社工專業人員的資格問題、假設未來走登錄制度,相關人員與任用的相關先後順序、法規面狀況、實際面問題與本次計畫間的衝突提出見解。

另外本會也提及這兩年與嘉義市政府一同辦理的「執業安全自主檢視」的計畫,正好對上這次研究中7大面向的其中一部分;預計明年開始,市府要機構自主檢核要放入未來標案中,期望之後的公聽會能收集到更多的資訊,不管最後結果如何,能讓這計畫案順利的推進,使我們社工的制度,能走出一個更完善的方向。

《失樂園 》將再次在嘉義上映請各位夥伴把握機會務必詳閱下方說明喔【活動資訊】觀影日期|115年10月3日(六)預計時間|預計上午10點入場。※確切開演時間仍需配合戲院排程,將於活動前3天寄發行前通知,強烈建議預留活動前後各約1小時的彈性時間...
11/09/2026

《失樂園 》
將再次在嘉義上映
請各位夥伴把握機會
務必詳閱下方說明喔

【活動資訊】
觀影日期|115年10月3日(六)
預計時間|預計上午10點入場。
※確切開演時間仍需配合戲院排程,將於活動前3天寄發行前通知,強烈建議預留活動前後各約1小時的彈性時間,以利行程安排。
電影片長|2小時10分鐘
映後座談|邀請本片 #蔡銀娟導演 與 #安置盟理事長徐瑜 進行映後座談,約60分鐘
活動地點|嘉義in89豪華影城
贊助單位|姚雨靜女士
執行單位|台灣全國兒少安置機構聯盟、嘉義市修緣育幼院
報名連結| https://forms.gle/bbzA5NqhKkEBg4Sw6
【報名提醒】
1.本片為輔15級,限年滿15歲以上觀眾參加。
2.報名至9月24日(四)或額滿為止。完成表單不代表取得最終觀影名額。我們將於9月25日寄發報名結果及行前通知,並同步公告於安置盟Facebook粉絲專頁;請以收到確認通知者為最終出席名單。
3.過去曾發生通知信遭信箱系統攔截或歸入垃圾郵件的情形,請報名後密切留意收件匣、垃圾郵件匣及安置盟粉絲專頁。若仍未收到通知,歡迎私訊粉絲專頁詢問。

期待與您一起走進《失樂園》,從看見開始理解,從理解走向支持

再一次走進安置兒少的生活~《失樂園》公益包場又來了!
這一次,我們想再邀請更多人一起走進戲院,看見那些長期被忽略的孩子,也看見努力陪伴他們長大的工作者。

《失樂園》是台灣第一部以兒少安置機構、安置兒少與社工為主體的劇情長片,由《火神的眼淚》導演蔡銀娟編劇與執導,並入選2025年塔林黑夜影展。

電影透過孩子、社工與離院青年的多重視角,帶我們靠近安置體系裡不容易被說出口的真實:受傷如何影響一個孩子長大?照顧者如何在一次次衝突與失望中,仍然試著接住他?而當孩子離開安置之後,社會是否已經準備好接納他?

每一場公益觀影,都不只是一次電影放映,也是一場社會對話。
我們希望大家不只看見孩子的傷,也理解第一線照顧工作的複雜與專業;不只停在心疼,更願意一起思考,這個社會還能為孩子做些什麼。

歡迎關心兒少、教育、社福與公共議題的朋友一起來看。
從看見開始理解,從理解開始支持。

【活動資訊】
觀影日期|115年10月3日(六)
預計時間|預計上午10點入場。
※確切開演時間仍需配合戲院排程,將於活動前3天寄發行前通知,強烈建議預留活動前後各約1小時的彈性時間,以利行程安排。
電影片長|2小時10分鐘
映後座談|邀請本片 #蔡銀娟導演 與 #安置盟理事長徐瑜 進行映後座談,約60分鐘
活動地點|嘉義in89豪華影城
贊助單位|姚雨靜女士
執行單位|台灣全國兒少安置機構聯盟、嘉義市修緣育幼院
報名連結| https://forms.gle/bbzA5NqhKkEBg4Sw6

【報名提醒】
1.本片為輔15級,限年滿15歲以上觀眾參加。
2.報名至9月24日(四)或額滿為止。完成表單不代表取得最終觀影名額。我們將於9月25日寄發報名結果及行前通知,並同步公告於安置盟Facebook粉絲專頁;請以收到確認通知者為最終出席名單。
3.過去曾發生通知信遭信箱系統攔截或歸入垃圾郵件的情形,請報名後密切留意收件匣、垃圾郵件匣及安置盟粉絲專頁。若仍未收到通知,歡迎私訊粉絲專頁詢問。

期待與您一起走進《失樂園》,從看見開始理解,從理解走向支持。

02/09/2026

🌱【勞動部|115年淨零轉型知能課程-南部場】🌱

勞動部將辦理「115年淨零轉型知能課程」半日班,課程全程免費,誠摯邀請大家踴躍報名參加!

💡 為什麼「淨零轉型」與工會、勞工有關?

因應淨零、數位轉型及企業永續發展,企業在推動節能減碳與轉型的過程中,可能涉及工作流程調整、職務調動、人力配置改變,甚至衍生資遣等勞資議題。

因此,淨零轉型不只是環境議題,更與勞工的「工作權益、勞動條件及集體協商」息息相關!

期待透過課程,帶領工會夥伴掌握淨零轉型趨勢及可能面臨的勞動議題,強化工會協商及保障會員權益的知能 💪🌱

📌【9/10(四)|南部半日班】
⏰ 13:30-17:30
📍 南部場|大臺南會展中心 ICC TAINAN(臺南市歸仁區歸仁十二路3號)

🎯 活動全程免費,歡迎有興趣的工會夥伴儘早完成報名!
📩 如需公文或報名簡章,歡迎來信洽詢:[email protected](陳小姐)

報名連結請見留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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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總盟,今年7/1衛生福利部公布的「社福服務溝通協商指引」是本總盟所推動的內容,實有必要對外完整說明《社會福利基本法》第 14 條第 3 項明定:「各級政府委託辦理福利服務時應促進對等權利義務關係」。此條文屬於法律位階之法規與立法授權,各...
26/07/2026

轉貼總盟,今年7/1衛生福利部公布的「社福服務溝通協商指引」是本總盟所推動的內容,實有必要對外完整說明
《社會福利基本法》第 14 條第 3 項明定:「各級政府委託辦理福利服務時應促進對等權利義務關係」。此條文屬於法律位階之法規與立法授權,各級行政機關制訂相關行政指導或裁量基準時,均應受其拘束,不得逾越母法之立法意旨。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主張《社會福利基本法》第 14 條之立法目的,在於改變傳統社福採購中「公私不對等」之結構。行政機關應將溝通協商之實質結果,依「誠實信用原則」合理內化於委託辦理之規劃與招標決策中,而非透過行政指導將其性質定性為「行政機關之單方自由恩給」。

#社福專業拒當政府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工具人

為避免民間團體混淆,以為今年7/1衛生福利部公布的「社福服務溝通協商指引」是本總盟所推動的內容,實有必要對外完整說明:

《社會福利基本法》第14條第3項明定:「各級政府委託辦理福利服務時,應...促進對等權利義務關係」。法律位階高於一切行政指導。

衛福部7/1公布的「社會福利服務溝通協商指引」,將法定之「對等協商義務」降格為機關得自由裁量之「諮詢參考」,實質上削弱了《社會福利基本法》第 14 條旨在建構「對等夥伴關係」的法律效力。在法理上已屬裁量濫用,更是對「社福基本法」立法精神的公然踐踏!

總盟深感遺憾,認為:該指引在「法律上實質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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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基本法》第 14 條,法律授權不容行政指導實質變更。

衛福部斥資450萬產出社福服務溝通協商「結果僅供參考」之指引,並將在8/4起展開分區教育訓練及工作坊 ? 可以華麗轉身?

#白話文:衛福部花了450萬,訂了一份行政指引叫做「協商結果,僅供參考」。一份協商結果僅供參考的行政指引,未經「預告」直接上路,要教育訓練、角色扮演模擬,北、中、南、東分區工作坊,8/4起參加代表由政府指派,還要經過設計公司錄取,同意拍攝影片花絮⋯⋯。

《社會福利基本法》第 14 條第 3 項明定:「各級政府委託辦理福利服務時應促進對等權利義務關係」。此條文屬於法律位階之法規與立法授權,各級行政機關制訂相關行政指導或裁量基準時,均應受其拘束,不得逾越母法之立法意旨。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主張《社會福利基本法》第 14 條之立法目的,在於改變傳統社福採購中「公私不對等」之結構。行政機關應將溝通協商之實質結果,依「誠實信用原則」合理內化於委託辦理之規劃與招標決策中,而非透過行政指導將其性質定性為「行政機關之單方自由恩給」。

很遺憾,總盟多次建請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衡諸正當法律程序,修正草案中關於機關全權裁量之條文,增設實質對等之雙向修正與爭議解決機制,以符法制未果。

#社福服務溝通協商沒有授權子法嗎?
《社會福利基本法》第三十條 本法施行後,各級政府應依本法之規定,制(訂)定、修正或廢止社會福利相關法規。

請衛生福利部衡諸正當法律程序,修正指引中行政機關全權裁量之條文,增設實質對等之雙向修正與爭議解決機制,以符法制。

#文長:以下還原「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2026/6/9審查會議之版本」,擬定之「社會福利服務採購溝通協商指引(草案)」,其許多條文之實質效果,恐引發違反法律保留原則、逾越《社會福利基本法》法律授權範圍及行政裁量濫用之法理疑慮。衛福部的指引將法定之「對等協商義務」降格為機關得自由裁量之「諮詢參考」,實質上削弱了《社會福利基本法》第 14 條旨在建構「對等夥伴關係」的法律效力。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本於促進公私協力與健全社福環境之立場,2026/6/9已由孫一信秘書長代表出席衛福部審查會議,針對草案內容提出以下具體法理問題與修正建議如下 :

一、辦理方式
草案原文:「辦理方式得依案件性質彈性採行,例如召開會議、座談、書面意見徵詢或其他交流形式。」

1、行政程序法上之「實質參與」與「對等協商」,必須兼顧資訊雙向透明與即時審辯之可能性。草案授權機關得彈性採行「書面意見徵詢」或性質不明之「其他交流形式」,缺乏客觀裁量基準,恐流於形式審查,致使實質參與權受損。
2、草案中「依案件性質彈性採行」之客觀判斷標準為何?「書面徵詢」與「其他交流形式」之具體範疇與法定程序為何?
3、若行政機關採行單向之書面意見徵詢,如何確保該程序符合《社會福利基本法》第 14 條所要求之「對等權利義務關係」之法定要件?

二、協商結果整理與後續辦理
草案原文:「主辦機關應審酌與會人員意見之合理性、可行性及與案件需求之關聯性...經主辦機關審酌採納之事項,得納入後續規劃處理。」

1、「合理性」、「可行性」與「案件需求關聯性」皆屬不確定法律概念。若缺乏客觀審查機制,而將此類概念之解釋權與最終裁決權全數收歸於行政機關之「片面心證」,恐構成行政裁量之專斷,並違反行政程序法上之利益衡平原則。
2、當主辦機關與民間契約相對人(服務使用者、服務提供者)對於上述不確定法律概念產生實質見解分歧時,草案是否規劃建立第三方爭議調解或裁決機制?
3、若無相關救濟與調解配套,如何避免行政機關在採購規劃階段流於單方行政專斷,進而違背私法自治與對等原則?

三、附錄:得列與原則不屬於協商項目
草案原文: 表格劃分「得列協商項目」與「原則不屬於協商項目」。

1、社會福利委託辦理之核心爭議,往往源於外部法令(如勞動基準法、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變更,導致契約成本與行政負擔產生實質變動。草案將此類外部法規與委託條件之衝突排除於協商範疇之外,未能有效處理政府採購法上之風險合理分配原則。
2、當外部法令之法定變更導致履約成本大幅變動,且與既有社福法規或政府委託條件產生不一致時,將其列為「原則不屬於協商項目」之法律依據與正當理由為何?
3、排除此類涉及核心履約能力之法律衝突項目,如何落實《社會福利基本法》所揭示之「對等風險分擔」與「協力夥伴關係」?

四、附錄:最後提醒事項
草案原文:「溝通協商所彙集之意見,僅供主辦機關作為...參考;是否採納,仍由主辦機關依案件需求...審酌辦理。」

1、本條特別加註「僅供參考」與「是否採納仍由主辦機關審酌」,實質上使《社會福利基本法》第 14 條之強制性授權規定,退化為無法律約束力之純粹任意規定。此項宣示將使行政機關仍得依循舊有採購慣例,損及新法通過後應變更之法律效果。
2、草案明文將協商結果限縮為「僅供參考」,在法律效果與實務運作上,與《社會福利基本法》第 14 條立法通過前之採購錯誤態樣,有何本質上之客觀差異?
3、此項「僅供參考」之規定,是否已構成對母法強行授權精神之限縮解釋,進而產生法規牴觸之疑慮?

#社福服務溝通協商沒有授權子法嗎?
有的,《社會福利基本法》第三十條 本法施行後,各級政府應依本法之規定,制(訂)定、修正或廢止社會福利相關法規。

#社福協商權被誰設計了?
一份協商結果僅供參考的行政指引,未經「預告」直接上路,要教育訓練、角色扮演模擬,北、中、南、東分區工作坊,8/4起參加代表由政府指派,還要經過設計公司錄取,同意拍攝影片花絮⋯⋯。

請衛生福利部衡諸正當法律程序,修正指引中行政機關全權裁量之條文,增設實質對等之雙向修正與爭議解決機制,以符法制。

#衞生福利部

聽說喔...每個月還有一萬多人被詐騙!!我們辛苦工作、承受社會群眾、服務對象與政策的壓力,為了不過是一份微薄的薪水,我們依靠投資、斜槓等等方式,賺取更多的生活費,是為了讓自己可以獲更安定,而不是讓一群詐騙份子生活的更滋潤!!詐騙始終存在,學...
20/07/2026



聽說喔...每個月還有一萬多人被詐騙!!

我們辛苦工作、承受社會群眾、服務對象與政策的壓力,為了不過是一份微薄的薪水,我們依靠投資、斜槓等等方式,賺取更多的生活費,是為了讓自己可以獲更安定,而不是讓一群詐騙份子生活的更滋潤!!

詐騙始終存在,學會辨識詐騙,才讓我們安心生活,切記以下幾點:

假檢警👮


假交友💏、假投資📈


假網拍🖥️


若有任何詐騙疑慮,請撥打 165 反詐騙專線

19/05/2026

#社福採購 #委辦案 #政府委託【社福採購制度出了什麼問題,讓第一線越做越血汗?】https://rightplus.org/2026/05/18/procurement/
​
🛑 採購案編列的費用指引和標準長期悖離市場行情,公益團體還常需要自行吸收隱藏性的人事費和營運成本。
​
🛑 政府為了自己主計單位的年底關帳作業,經常強硬提前驗收,還常發生付款拖延達半年到 10 個月之久。
​
民間公益團體依循採購法和政府公私合作,卻經常在採購過程中遇到挫敗和不平等對待。
​
多次向衛福部強烈反彈卻得不到回應,便轉而向行政院反映,監察院也跟進糾正,兩院都已發佈相關報告,並提出目前社福採購的各種缺失。
​
監察院報告直指,這些以補助思維框限採購預算的弊端,是造成 #社工低薪和過勞血汗 的最大結構性幫兇,許多地方政府更長年將民間團體視為政府的「附庸」甚至「廉價勞工」。
​
🔥 更詳細的制度討論都在今天的文章裡!https://rightplus.org/2026/05/18/procur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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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延伸閱讀
誰讓 113 險斷線?(上)維持一個 24 小時的全國保護專線有多困難? https://rightplus.org/2018/04/10/113forhel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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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捐款支持多多益善,用媒體 X 公益的專業視角,為你帶來社福公益界的重要新聞 https://us.rightplus.org/LPwve

24/04/2026

4月23日下午,本會代表參加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召開「公私部門協力穩定社工人力座談會」,對於因剴剴案的一審判決,造成社工人員在執行工作上的壓力與不安,進而可能導致社工人員的各種後續狀況進行討論,以下就本會的參與過程及理解進行說明。

首先,有關昨日會議後,衛福部發布之新聞稿中所提出的四點共識,本會認為該會議中並未有相關的結論,會議過程主要是蒐集各界資訊,且相關建議仍待後續討論、釐清及確認。

其中本會所關注「社工保證人」相關條件、規範等,會議開始主席即表示將在4月24日由衛福部與司法人員進行討論,但本會並未收到相關會議邀請,故無法有太多著墨。但今天石崇良部長在立法院的質詢中提到,未來社工可比照醫療法82條,提供社工相關協助,本會事前並未得知相關訊息,也未蒐集醫事人員在實務運作的相關經驗,建議可以放在未來社工師法修法進行討論,期待衛福部對於社工在執行業務的各面向保障,未來可以進行全面的盤點,及在制度上的精進與積極作為。

另關於第一線社工在實務工作上運行的困難與挑戰,以至於影響服務工作執行上的品質,本次會議中已有多位不同單位代表進行發言,如:大量行政作業壓縮實際提供服務時間、KPI導向切斷工作脈絡、薪資與相關保障差導致人力不穩定、督考評鑑作業不符合實際狀況,與會先進提出多項具體可行的建議,但目前尚無相關回應。

本會就制度面的調整提出兩項建議:

1. 建立起具制度性的意見蒐集途徑與管道,如:定期辦理分區座談,了解第一線狀況與蒐集反饋意見。

目前獲得明確回應,預計分區辦理4場次座談,蒐集第一線社工回應與訴求。

2. 本會對於社工人員的執業安全風險狀況,除行之有年每年一次的「防身術學習」外,應在「訪視安全」、「場地安全」與「社會溝通」等狀況,建立起預防與風險管理的機制與作為,且應包含所有實際執業的社工。

呂次長回應,將先由衛福部內所其管轄3司1署全部業務納入檢討,跨部會部份,需再向政委建議與探討相關狀況。

另外,因本次會議時間與每位代表發言時間皆有限,本會仍把握機會,給予會後兩點建議。

1. 各項會議,應該盡可能納入更多第一線社工的參與及意見,以蒐集實務相關現況。

2. 應盡早提出會議日期與時間,讓第一線社工有時間討論與蒐集相關意見。

嘉義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
2026.4.24

 #挺社工
22/04/2026

#挺社工

4/22行政院前的活動,本工會理監事因業務跟既定行程都無法出席,但已知有會員會參加!4/23的這場會議,我們覺得需要參加好好的對相關事件進行溝通!
21/04/2026

4/22行政院前的活動,本工會理監事因業務跟既定行程都無法出席,但已知有會員會參加!

4/23的這場會議,我們覺得需要參加好好的對相關事件進行溝通!

幫轉~422挺社工挺自己-行政院陳情中投包車為便利有意同行夥伴交通及交流,目前預計安排接洽車輛北上,統計至4/20(一)1800止,若有10人以上會安排小巴,20人以上會安排中巴,車輛預計停靠埔里鎮公所、舊正交流道、朝馬等三站,包車費用由參...
20/04/2026

幫轉~

422挺社工挺自己-行政院陳情中投包車

為便利有意同行夥伴交通及交流,目前預計安排接洽車輛北上,統計至4/20(一)1800止,若有10人以上會安排小巴,20人以上會安排中巴,車輛預計停靠埔里鎮公所、舊正交流道、朝馬等三站,包車費用由參與者平均分擔,會控制在一人800元左右,當天收費(單程、來回都是均一價,若有收到斗內會再補貼大家費用,而若報名未出席,仍請依諾負擔費用)

採實名制報名,報名者請留下姓名、電話、mail、line帳號,以利後續聯繫

若對本次包車有疑問,可聯繫 [email protected],葉社工

專治因416判決而吃不下睡不著的你,為便利有意同行夥伴交通及交流,安排車輛北上 (感謝諸多斗內者,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報名者請務必出席) 車輛停靠: 0600埔里鎮公所 0630舊正交流道(歐群科技) 0700台中朝馬(7-11潮貴門市)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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