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9/2026
#5月報稅 社會保險費「列舉扣除無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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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已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下列 4 大社會保險費 #可全額列舉扣除、無金額上限!明(116)年 5 月綜合所得稅申報就能適用:
🛡️勞工保險
🛡️農民健康保險
🛡️國民年金保險
🛡️軍公教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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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個人參加這些社會保險大多是依法強制加保,因此,比照全民健保費「核實扣除」,不受保險費列舉扣除額每人每年 24,000 元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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