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社會工作師公會

新北市社會工作師公會 宗旨
以協助政府推動社會福利政策,建立社會工作專業服務體系,確保受服務對象之權益,維護會員權益及謀求會員福利為宗旨。

沿革
100.01.28依據新北市政府更名辦法更名為「社團法人新北市社會工作師公會」。
90.04.19 臺北縣政府社會局函復公會發起人李美珍,准予依法籌組「臺北縣社會工作師公會」。
90.05.24 召開發起人會議。
90.05.25 於聯合報登報公告召募會員。
90.06.01 召開第一次籌備會。
90.06.29 召開第二次籌備會。
90.07.17 召開公會成立暨第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臺北縣社會工作師公會正式成立。



宗旨
以協助政府推動社會福利政策,建立社會工作專業服務體系,確保受服務對象之權益,維護會員權益及謀求會員福利為宗旨。


任務
一、保障會員之權益。
二、規範會員之行為。
三、代表會員共同意志之表達
四、社會工作師與服務對象間糾紛之調處。
五、社會工作資料之調查、統計、研究及發布。
六、社會工作師實務經驗之認定。
七、接受政府、機關、民間團體委託辦理社會服務與研究


八、各項社會運動之參與。
九、會員資料之建立及動態調查、登記。
十、社會工作在職訓練及講習之舉辦。
十一、國際社會工作組織之聯繫、交流與合作。
十二、推動社會工作發展之各項活動。


年度大事紀
100.08.25 兒童團體活動(馨圓單親中心)
100.08.19 兒童團體活動(馨圓單親中心)
100.08.03 「親情百分百」兒童團體活動(馨圓單親中心)
100.08.01 單親中心服務宣導─樹林地區(馨圓單親中心)
100.07.27 「夏日巧手創意」兒童團體活動(馨圓單親中心)
100.07.13 新北市馨圓單親家庭服務中心開幕典禮
100.06.16 第四屆第五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100.05.25 承辦新北市馨圓單親家庭服務中心
100.04.24 「改變.創新.成長」100年社工日活動
100.04.21 「閃亮100,社工精彩」第六屆閃亮社工表揚
100.03.17 高風險通報宣導(泰山區義學國中)
100.03.03 第四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100.01.19 第四屆第一次臨時理監事會議
99.12.13 第四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99.09.27 第四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99.08.13 第四屆第一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99.07.23 第四屆第一次會員大會
99.06.10 第三屆第十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99.04.13 第三屆第十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99.01.27 第三屆第十一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98.10.22 第三屆第十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98.08.13 第三屆第三次會員大會
98.07.24 第三屆第一次臨時理監事聯席會議
98.06.05 第三屆第九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98.05.25、26 98年校園巡迴講座-社工實務對談
       (個案管理與專業成長、家庭社會工作實施之分享)
98.04.10 98年社工日活動(第四屆閃亮社工頒獎典禮暨社工師的使命與挑戰專題研討會)
98.03.05 第三屆第八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98.01.15 第三屆第七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97.11.08 97年愛滋病防治—社工人員教育訓練
97.10.09 第三屆第六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97.09.17 第三屆第二次會員大會
97.06 本會參與臺北市政府社會局97年度「離婚案件子女監護權及探視權訪視調查」實務研討會
97.05 舉辦「97年閃亮社工頒獎典禮暨關懷社工人身安全專題研討」
97.04 召開第三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97.03 與臺北縣政府社會局簽約97年兒童少年監護權訪視調查工作
   本會理事長列席「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二屆第十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97.02 召開第三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97.01 本會接受臺北縣政府96年度「兒童少年監護權訪視調查服務」方案續約評鑑
96.12 召開第三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本會辦公室遷至行政院衛生署台北醫院
   舉辦「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務工作研習」
96.10 辦理理監事移交及至法院辦理相關程序
96.09 召開第三屆第一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96.08 於天秤座餐廳舉辦「第三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暨理監事改選」

16/04/2026

【新北市社工師公會針對「剴剴案」判決聲明】
近日「剴剴案」相關審理與輿論發展,再度引發社會對兒童保護制度的高度關注。本會首先對剴剴的不幸離世表達最深沉的哀悼。任何兒童遭受虐待甚至失去生命,都是整個社會共同的失敗。
然而,在案件判決的結果在4月16日出爐後,卻有著令人失望的結果,我們認為的失望,係針對法官對擔任本案社工的被告認定有應負有保證人地位之責。另外,當本案還在司法程序進行過程,社會輿論持續出現對個別社工的大量網路公審、人格羞辱、獵巫式指控與汙名化。本案當事人無論是否進行上訴,本會對以上的判決結果及社會現象深感憂慮,並認為不僅傷害整體社會工作環境,更可能對整體兒少保護體系造成長遠衝擊。

一、案件悲劇不應簡化為「單一社工責任」
「剴剴案」源於一名一歲幼童在寄養照顧過程中遭保母長期虐待致死,震驚社會。涉案保母已遭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及18年徒刑。在司法調查過程中,負責訪視與媒合安置的社工亦被依過失致死及相關罪名起訴。然而,兒少保護工作本質上是高度「系統性合作」的專業工作,涉及社政、社福機構、寄養系統、醫療、教育、警政、司法等部門,就整體通報網絡架構來看,將一個制度性事件完全歸咎於單一第一線工作者,不僅忽略制度結構的責任,也可能造成「代罪羔羊」(Scapegoating)的效應。
德國社會學家Ulrich Beck曾指出,在高度複雜的現代社會中,風險往往被「個人化」,也就是把制度問題轉化為個人責任。當悲劇發生時,社會氛圍傾向透過懲罰個體來尋求正義實踐,在各種社會新聞事件,經常看到各種獵巫行動就顯示這種正義私刑的行為不僅模糊事情的焦點,也往往掩蓋真正需要改革的制度問題。

二、網路公審與獵巫文化的危險
在本案過程中,部分網紅與社群媒體平台以高度情緒化的方式,用情緒化、煽動性的言論評論案件,甚至公開社工姓名、影像與個人資訊,形成輿論審判。亦發生警方將社工上銬移送、媒體大量拍攝的情況,引發司法與人權團體批評,認為此舉可能侵害當事人權利並造成社會誤導。然而,情緒性的指責並不能保護下一個孩子,反而可能讓更多專業人員選擇離開這個領域。

三、社工長期面臨的結構困境
本會必須誠實指出,台灣社工長期處於高風險、低支持的制度環境。
(一)、人力嚴重不足
兒少保護社工每年往往需同時負責數十件甚至上百件案件,訪視、評估、危機處理與行政文書工作交錯進行。如此高負荷情境下,任何制度若只要求「零錯誤」,卻未提供足夠人力與資源,本身即是不合理的制度設計。
(二)、專業角色被誤解
社工並非警察,也不是法官,更不是全天候監控者。社工的工作是在有限資訊與有限權力之下,進行風險評估、家庭支持與資源連結。兒童保護是一個「不確定性極高」的專業領域,許多虐待行為具有高度隱蔽性。當照顧者刻意隱瞞、孩子尚無語言能力時,判斷困難度極高。
(三)、社會支持不足與職業污名
在事件發生後,社工不僅面臨司法壓力,也可能遭受網路霸凌、人身威脅與社會污名。這樣的工作環境,正在逐漸削弱社工體系的專業士氣。

四、國內外案例的警示
世界各國在重大兒虐案件後,都曾出現「責怪社工」的現象。2000年英國「Victoria Climbie案」(英國一名8歲女童遭其姑姑與姑姑男友虐待致死,在事發之前警方、社會服務部門、醫療體系、全國防止虐待兒童協會以及當地教會都曾與女童接觸,但並未有人注意到她遭受虐待的跡象)與2007年「Baby P案」(英國一名27歲的母親因為未阻止17個月大的Peter受繼父虐待致死,有關當局曾探視過男嬰至少60次,卻未發現這起受虐事件)後,社工遭受嚴厲批判與輿論攻擊,導致大量兒保社工離職,反而使兒童保護系統更為脆弱。
同樣地,台灣多起兒少事件,例如1980年代跨國嬰兒販運事件後,促使出養制度修改;2009年邱小妹事件後建置高風險服務;2010年曹小妹事件後重視兒保網絡工作;2011年王昊事件後兒少權法修法,加強對違反毒品使用條例者家中兒少的查訪,以上都是促使制度改革與法律修正的案例。這些案例都提醒我們:真正能保護孩子的,是制度改革,而不是情緒宣洩。

五、新北市社工師公會在此提出以下立場:
(一)、尊重司法程序與最終判決結果
任何刑事責任應由法院依證據審理,而非由輿論審判。
(二)、反對將制度問題個人化
我們不認同在制度缺陷尚未全面檢討改善前,將所有責任集中於第一線社工。
(三)、呼籲停止網路獵巫與污名化
對個別社工的人身攻擊,只會讓更多專業人才離開兒少保護體系。
(四) 、要求政府正視社工人力與制度問題
包含合理案件量、人力編制、專業支持與跨系統合作機制。
(五)、主張應嚴格釐清社工專業與刑事保證人義務之合理邊界
反對在缺乏實質職權(如強制入屋權)與制度配套下,過度擴張認定專業人員之個人刑責。呼籲司法應回歸「期待可能性」與「權責對等」原則,審酌第一線人員受限於資源與資訊不對稱之困境,避免將體系性風險轉嫁為單一社工之保證人義務。

六、我們真正應該問的問題
剴剴的離開,是一個孩子的悲劇,也是制度的警鐘。如果社會只停留在「誰該被懲罰」,那麼下一個孩子仍可能在制度漏洞中受傷。新北市社工師公會呼籲社會各界,在追求正義的同時,也請給予社工專業理解與支持,因為守護孩子,從來不是一個人的責任,而是整個社會的共同使命。社會真正需要正視的問題是:
• 我們是否給了社工足夠的人力?
• 我們是否建立完整的兒童保護網絡?
• 我們是否願意支持那些每天走進高風險家庭的人?

賀!!!本會獲得領航金獎公益獎!!!感謝!!新北市社會局社會工作科彥伯科長,委派映青督導及祥鈺督導致贈獲獎花束💐
09/12/2025

賀!!!本會獲得領航金獎公益獎!!!
感謝!!新北市社會局社會工作科彥伯科長,
委派映青督導及祥鈺督導
致贈獲獎花束💐

01/10/2025
本會於 8月1日 成功舉行了理事長交接典禮,🎉 特別感謝新北市政府社會局長暨創會理事長 李美珍局長 及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工作科 劉彥伯科長 蒞臨現場,共同見證這個歷史性時刻。首先,感謝 張紀薇理事長 在過去幾年的辛勤領導和奉獻。她的智慧與...
07/08/2025

本會於 8月1日 成功舉行了理事長交接典禮,
🎉 特別感謝新北市政府社會局長暨創會理事長 李美珍局長 及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工作科 劉彥伯科長 蒞臨現場,共同見證這個歷史性時刻。

首先,感謝 張紀薇理事長 在過去幾年的辛勤領導和奉獻。她的智慧與遠見不僅讓公會穩步發展,也為每一位會員創造了更多的機會與價值。

同時,我們也非常榮幸地迎接 王潔媛理事長,作為新一屆理事長。相信在她的帶領下,本會將繼續秉持「服務會員、共創未來」的精神,邁向更美好的未來。

感謝每一位會員一路以來的支持與信任,正因為有你們的並肩努力,我們才能一起邁向更美好的未來!讓我們共同迎接挑戰,開創屬於我們的未來!💪

🍂『戲品兒少』助人核心價值工作坊🍂           典藏社工的「流金歲月」回顧、玩味那些曾經屬於社工的美好故事一同堅定生活信念、安頓自我情緒、活絡人際合作★時間:9/3(三)0930-1630 ★地點:崇友文教基金會(台北市中正區公園路...
31/07/2025

🍂『戲品兒少』助人核心價值工作坊🍂

典藏社工的「流金歲月」
回顧、玩味那些曾經屬於社工的美好故事
一同堅定生活信念、安頓自我情緒、活絡人際合作

★時間:9/3(三)0930-1630
★地點:崇友文教基金會(台北市中正區公園路30號10樓A室)
★對象:兒少領域社工,至多30人
★帶領老師:張志豪心理師
★報名方式:網路報名至8/22(五),額滿即止
★報名網址:https://reurl.cc/oY1kVq
★重要提醒:
1.活動未收取保證金,但很希望報名的夥伴可以用心響應,珍惜資源。
2.因臨時突發事故需請假者,請提早告知,無故未到者,取消未來報名資格。
#新北市社會工作師公會 #見賢思琪教育基金會
#戲品兒少 #助人核心價值工作坊

🍃『戲品兒少』助人核心價值工作坊🍃             開啟社工的「異想世界」     聆聽、認識那些來自潛意識的心靈預象提升想像能力、轉化多元想法、活化身體機能★時間:9/12(五)0930-1630 ★地點:崇友文教基金會(台北市中...
31/07/2025

🍃『戲品兒少』助人核心價值工作坊🍃
開啟社工的「異想世界」
聆聽、認識那些來自潛意識的心靈預象
提升想像能力、轉化多元想法、活化身體機能
★時間:9/12(五)0930-1630
★地點:崇友文教基金會(台北市中正區公園路30號10樓A室)
★對象:兒少領域社工,至多30人
★帶領老師:張志豪心理師
★報名方式:網路報名至9/3(三),額滿即止
★報名網址:https://reurl.cc/89oKlX
★重要提醒:
1.活動未收取保證金,但很希望報名的夥伴可以用心響應,珍惜資源。
2.因臨時突發事故需請假者,請提早告知,無故未到者,取消未來報名資格。
#新北市社會工作師公會 #見賢思琪教育基金會
#戲品兒少 #助人核心價值工作坊

親愛的社工師夥伴 您好:在這個洋溢感恩與溫情的季節裡,公會誠摯獻上最真摯的祝福,特別準備了一份專屬暖心小禮,誠摯邀請您與摯愛的家人一同共享節日的美好時光。感謝每一位社工師的辛勞與付出,因為有您,愛與關懷才能在每個角落綿延不絕。願這份心意,帶...
17/07/2025

親愛的社工師夥伴 您好:
在這個洋溢感恩與溫情的季節裡,
公會誠摯獻上最真摯的祝福,特別準備了一份專屬暖心小禮,誠摯邀請您與摯愛的家人一同共享節日的美好時光。
感謝每一位社工師的辛勞與付出,
因為有您,愛與關懷才能在每個角落綿延不絕。
願這份心意,帶給您與家人滿滿的溫暖與感動。

活動資訊如下:
兌換期間:2025年8月1日(五)至8月10日(日)
兌換地點:雙北及桃園地區 路易莎咖啡直營門市
兌換方式:
請出示新北市社工師執業執照影本(只包含姓名與執照號碼),
即可兌換價值80元的飲品或等值商品乙份。

Address

242新北市新莊區新崑路139號2樓
Taichung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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