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受僱人員企業工會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受僱人員企業工會 97年4月正式成立工會

14/09/2026

工會快訊NO.390

各位會員大家好:

【元大金前八月大賺近500億元,應合理回饋勞工共享經營成果】
一、元大金控前8月稅後純益達499.41億元,年增114.55%;元大銀行前8月稅後純益107.59億元,年增44.07%,整體獲利表現亮眼,顯示公司經營成果持續成長。

二、本會認為,公司亮眼獲利除經營團隊努力外,更是全體員工共同投入、辛勤付出的成果。員工是企業創造績效與獲利的重要夥伴,經營成果自應合理回饋勞工。

三、爰此,本會建請資方秉持「共創、共享、共好」精神,依公司實際獲利及員工貢獻,提出具體合理之回饋方案,透過獎金、調薪或利潤分享等方式,讓員工實質共享公司經營成果,以凝聚員工向心力,促進勞資共同永續發展。

近期會務說明如下:
一、 元大金控及其從屬公司員工團體保險(含眷屬)續保、加保作業本月已開始,請於民國115年9月18日期限前將資料寄回人資部。本會提醒會員,隨著重大疾病風險日益受到重視,完善的保險保障更顯重要。據會員實際反映,當家人不幸罹患癌症等重大疾病或意外傷害時,若平時已有適當保險規劃,公司團體保險可在關鍵時刻提供實質保障,減輕家庭經濟負擔。

二、職福會子女獎助學金之申請至9月30日截止,請各位會員務必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三、本會於9月10、11日舉辦115年勞工教育訓練,特別邀請劉硯田律師講授「職場霸凌」相關議題,強化工會幹部專業知能,提升未來參與職場霸凌調查及審議工作之能力。本次活動除充實幹部勞權專業外,也藉此與友會及民意代表交流,深化工會間合作與勞工權益倡議。未來本會將持續辦理勞工教育訓練,並研議增加會員參與名額,讓更多會員了解工會、參與工會,共同關注勞工權益。

本會對行方友善積極處理員工事宜給予高度肯定,本人進一步期許能把員工的回饋當成善意的提醒和進步的機會,公司於業界更上層樓。創造友善職場需要付出善意,有新會員的團結加入,工會力量才會強大,如果各位會員們有任何權益問題請會員們立即和各地幹部聯絡或直接打給工會,由我們為大家守護權益,謝謝大家。

元大商業銀行受僱人員企業工會理事長 楊啟榮

02/09/2026

工會快訊NO.389

各位會員大家好:

【工會提醒】會員權益事項請透過正式管道反映

近期據悉,有多位匿名同仁致電行方,並自稱為本會會員,反映相關作業制度或工作安排有不合理之情形。惟因該同仁不願提供姓名或其他足資確認身分之資訊,致本會及行方均無法確認其是否確為本會會員,亦難以進一步瞭解及查證其所反映事項之具體內容與真實情況(該同仁都敢致電行方了!怎會擔心來電與本會洽談?)。

本會必須特別說明,凡涉及會員勞動權益、工作環境、作業制度或其他應由工會協助處理之事項,本會均十分重視,並願意積極協助會員向行方反映及爭取。惟為確保反映事項之真實性,並避免他人假借本會或本會會員身分向行方反映意見,致影響工會代表性及會員權益,本會仍須透過適當方式確認會員身分及瞭解實際情況。

因此,本會已適時向行方表示,日後如再接獲自稱為本會會員之同仁反映相關問題,而身分無法確認時,建請行方可請該同仁直接與本會聯繫,由本會進一步瞭解、確認及協助處理,以確保會員權益事項能透過正式且正確之管道獲得妥善處理。

本會也再次呼籲各位會員,如於工作上發現有任何不合理情形,或認為自身勞動權益受到影響,均可直接與本會聯繫反映。本會將依實際情況進行瞭解,並視需要協助與行方溝通、協商及爭取。

工會是會員共同的代表,會員的聲音唯有透過正確且可確認的管道反映,才能讓工會有效掌握問題、凝聚會員力量,並共同維護全體會員應有之勞動權益。

近期會務說明:

一、本會於本週參與二場勞資會議,並就會員關切事項提出多項提案,會議討論情形摘要如下:
(一) 9月16日召開元大商業銀行第七屆第五次勞資會議:
1. 建請行方檢討並修正個金AO考核項目機制,建立更合理且符合實務之績效評核。
2. 建請行方研議提供退休人員優惠存款及貸款利率,以延續員工福利照顧制度。
3. 建請行方研議退休人員之優惠存款利率,得依本行現行員工優惠存款制度及市場利率變化訂定適當優惠幅度,並建立明確且一致之適用條件,使退休同仁退休後仍能享有合理之福利保障
(二). 9月29日召開元大銀行與元大銀行受僱人員企業工會第32次勞資會議:
1.建請公司研議建立符合資格員工自願申請舊制退休金年資結清並轉入勞工退休金新制個人專戶機制,以兼顧勞工退休保障、企業財務健全及勞資雙方長期共好發展。
2.建請行方全面檢視各區作業服務部人力配置及延長工時情形,並就長期人力短缺所衍生之加班問題提出具體改善措施,以保障勞工健康權益並避免違反相關勞動法令。
3.有關集團未來規劃以證券業務為主導,可能將證券分公司(據點)與銀行分行遷移或整合至同一建築物辦公,以促進跨業合作及發揮集團綜效一案,建請行方於相關規劃正式推動前,應提前與工會進行溝通,並就業務模式、工作內容及勞動條件可能產生之變動進行完整評估,以保障員工權益。

二、 近期中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針對斗南分行及頭份分行進行現場勞動檢查,並分別於8月28日及8月31日前往中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進行複查。為瞭解複查情形及維護會員勞動權益,理事長特指派工會幹部於上述兩日陪同前往。

經複查結果,兩家分行目前暫未發現違反相關勞動法令之情事。惟複查過程中特別提醒,有關加班後選擇請領加班費或補休之事項,應加強宣導,並尊重勞工依法自由選擇之權利,不宜由主管或單位片面限制或指定。

本會對行方友善積極處理員工事宜給予高度肯定,本人進一步期許能把員工的回饋當成善意的提醒和進步的機會,公司於業界更上層樓。創造友善職場需要付出善意,有新會員的團結加入,工會力量才會強大,如果各位會員們有任何權益問題請會員們立即和各地幹部聯絡或直接打給工會,由我們為大家守護權益,謝謝大家。

元大商業銀行受僱人員企業工會 理事長 楊啟榮

21/08/2026

工會快訊NO.388

透過工會行動發聲,為勞工權益爭取更好的未來

各位會員大家好:

工會的存在,不只是處理個別會員所遭遇的勞動問題,更重要的是透過組織的力量,將勞工共同面對的困境與訴求,傳達至政府、民意代表及社會各界,促使相關政策與制度朝更有利於勞工權益保障的方向改善。

8月19日,本會上級工會進行重要陳情活動,特別感謝康裕成議長及賴瑞隆立委促成安排,由工會理事長林順基、副理事長張國璋等工會代表前往總統府,當面拜會賴清德總統,直接表達勞工及工會長期關切的重要訴求。

值得向會員說明的是,本會亦積極參與上級工會會務運作,並派任本會幹部於上級工會擔任常務理事及理事、會員代表等職務,透過實際參與上級工會的決策、會務及勞工政策討論,使本會不僅能在公司內部為會員爭取權益,更能藉由上級工會的平台,與各產業工會共同發聲,將勞工關切的議題向政府及社會各界反映。

一、經濟成長的成果,應由全體勞工共同分享
高雄市產業總工會林順基理事長於會中指出,雖然賴總統上任以來,我國經濟成長表現亮眼,但經濟成長不應只反映在整體數字上,更應讓廣大勞工實際感受到薪資與勞動條件的改善。
以2026年上半年資料來看,經常性薪資平均數為48,981元,但經常性薪資中位數僅39,283元,顯示仍有相當多數勞工薪資未達平均水準。在經濟高度成長的同時,勞工之間的勞動條件與所得差距亦可能持續擴大。
更值得關注的是,隨著人口高齡化及退休生活成本增加,愈來愈多勞工對退休後的生活保障感到憂心。因此,今年五一勞動節遊行中,北、高兩地均有約四千名勞工走上街頭,表達提高勞工退休金提撥率的訴求。目前立法院亦已有多項相關提案,顯示此一議題已受到社會及民意代表的高度重視。
林理事長特別呼籲,政府應正視廣大勞工對退休保障的期待,支持改善勞工退休保障制度。若政府擔心提高提撥率將增加中小企業負擔,更應思考透過適當政策協助企業,共同改善勞工勞動條件。唯有讓產業升級與勞工權益同步前進,才能真正落實產業轉型,也才能實現「尊嚴勞動」的目標。

二、產業轉型之際,勞工技能提升不能缺席
張國璋副理事長則針對國防自主及產業快速發展所帶來的影響提出建言。隨著相關產業鏈持續發展,傳統製造業也面臨新的技術與工作型態變化。
面對產業發展一日千里的趨勢,如何協助在職勞工持續提升專業技能、接受新技術訓練,已是刻不容緩的重要課題。工會長期關心的,不只是勞工「有沒有工作」,更包括勞工能否透過教育訓練及技能提升,因應產業變遷,保有穩定的工作機會與職涯發展空間。

三、淨零轉型不能以犧牲勞工工作權為代價
此外,中鋼工會楊乙記理事長及石油工會一分會常務理事,亦針對近期淨零轉型對鋼鐵業及石化業所造成的衝擊,向總統表達工會的憂慮。
面對部分工廠陸續關廠或產業調整,勞工最直接面臨的就是工作權與家庭生計問題。工會認為,提高環境品質、推動淨零轉型是社會必須共同努力的方向,但政府在推動相關政策的同時,也必須重視「公正轉型」的精神,不能讓勞工成為產業轉型下的犧牲者。
工會期待政府在產業政策規劃過程中,應及早與工會及勞工團體溝通,建立完善的就業保障、轉職協助及技能培訓機制,讓勞工在產業轉型過程中能夠安心、有保障地面對改變。

四、透過上級工會平台,讓不同產業的勞工訴求都有發聲機會
本次拜會及陳情活動所聚焦的議題,主要以傳統產業勞工所面臨的產業轉型、淨零政策、工作權保障及技能培訓等問題為主。然而,這也讓我們看見,工會透過組織力量及上級工會的平台,能夠將產業勞工共同面臨的問題,進一步帶入政府政策討論層級。

本會雖屬金融業工會,但金融產業同樣面臨數位轉型、人工智慧應用、組織整併、人力調整、工作型態改變及勞動條件等各項挑戰。未來如本會會員在金融業相關議題上有重大且具共同性的勞工權益問題,本會亦可透過與上級工會的組織連結及幹部參與機制,循本次模式整合工會訴求,適時向主管機關、民意代表及政府相關單位反映。

這正是本會持續派任幹部參與上級工會會務的重要意義。除了加強與不同產業工會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外,更能在面對涉及產業政策或重大勞工權益議題時,增加本會對外發聲及政策倡議的管道。

也就是說,工會爭取會員權益,不應只侷限於公司內部的勞資協商;當議題涉及產業政策、政府制度或整體勞工權益時,本會同樣可以透過上級工會及工會團結的力量,讓金融業勞工的聲音有機會被更多政府部門及社會各界聽見。

五、工會的力量,就是勞工團結後的力量
此次能夠進入總統府,直接向國家最高領導人表達勞工訴求,正是工會透過長期組織、團結與行動所展現的重要成果。
賴清德總統於會中表示,針對工會所提出的相關訴求,將請行政團隊與工會進一步研議。這也再次說明,勞工的聲音不會自然而然被聽見,而是必須透過工會組織,將個別勞工的心聲凝聚成共同訴求,才能形成足以影響企業及政府政策的力量。
一個人的聲音或許有限,但勞工團結起來,就能形成改變制度的重要力量。

本會也將持續透過公司內部的勞資協商、勞資會議及各項合法工會行動,並結合上級工會及友會的力量,建立更廣泛的勞工團結網絡。無論是金融業勞工的薪資、獎金、工作條件、人力配置、退休保障或產業轉型等議題,只要涉及會員共同權益,本會都將積極研議最適當的方式發聲與爭取。

會員朋友們,您所繳納的每一份會費、參與的每一次工會活動,以及對工會的支持,都是工會持續為勞工發聲的重要力量。唯有團結,才能讓勞工的權益受到真正的重視;唯有持續行動,才能讓合理的訴求一步一步轉化為具體成果。

本次活動或許主要聚焦於傳統產業,但也讓我們更加確信:只要工會有組織、有代表、有團結的力量,任何產業勞工的重要訴求,都有機會透過不同層級的工會平台向外發聲,爭取應有的重視與改善。

工會爭取的道路或許不會一蹴可幾,但只要我們持續團結、堅定發聲,就能讓勞工權益不再只是口號,而是逐步成為更公平、更有保障的制度與未來。
團結有力量,工會在前行;為會員權益努力,為勞工更好的未來持續奮鬥!

元大商業銀行受僱人員企業工會 理事長 楊啟榮

05/08/2026

工會快訊NO.387

各位會員大家好:

近期會務說明:
一、 近期本會接獲上級工會「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簡稱全金聯)轉介案件,係另工會會員向行外四處尋求協助致電該上級工會,諮詢有關勞動條件疑似受侵害之相關問題。經上級工會確認其為本行員工後,遂建議其逕與本會聯繫,以利進一步瞭解案情。
本會於接獲該員來電後,秉持保障勞工權益之精神,主動關心並詳細瞭解事件始末。惟經確認,該員並非本會會員,且其所反映事項已由其所屬工會循程序協助處理中。

本會遂向該員說明,其所致電之上級工會與其所加入之工會並無組織隸屬或會員工會關係(另工會並非全金聯會員工會)。依《工會法》保障之工會自主原則及團結權精神,各工會均應尊重彼此之代表權與職權範圍,會員勞動權益之維護,原則上應由其所屬工會依法代表協處,俾利維持工會代表制度之完整性及勞資協商機制之正當運作。

工會之成立目的,在於凝聚會員力量,透過會員授權行使團體協商、勞資爭議處理及權益維護等法定職能。倘於個案處理過程中,由其他無代表權之工會介入,不僅可能造成案件處理窗口混淆、影響協商一致性,更可能削弱會員所屬工會之代表性,進而影響工會團結及勞資關係之正常運作。

基此,本會充分尊重各工會之自主運作及代表權限,亦尊重會員所屬工會已啟動之處理程序。於案件已有代表工會協助處理之情形下,無論結局如何?本會及該上級工會均不宜跨會介入個案或表示具體意見,以避免造成重複處理、權責不明或影響既有程序之進行。惟本會仍期盼各工會本於維護勞工權益之共同目標,相互尊重、理性合作,共同促進勞工團結及健全之勞資關係。

「工會代表權並非可任意選擇或重複行使,而係建立於會員加入工會後所形成之團體授權。唯有尊重各工會依法取得之代表地位,避免跨會介入或重複代表,方能維護工會制度之公信力、保障團結權之實現,並避免資方藉由工會間之意見分歧,削弱勞工集體協商力量。此亦為本會一貫堅持尊重工會自主、維護工會團結及勞工整體權益之基本立場。」

二、 近期本會接獲會員就人力配置不足所衍生之勞動條件問題提出申訴,經本會彙整相關事證後,已函請人力資源部正視並妥適檢討人力配置及改善措施。惟據了解,該事業部主管竟將會員長期經常性加班之原因,歸咎於同仁依法排定休假所致,此種說法顯屬倒果為因,未能正視問題根源,亦無助於解決長期存在之人力困境。
事實上,事業單位現雖要求同仁每日加班至20時前即應停止工作,惟此僅係限制加班時數之行政措施,並非改善超時工作之根本解方。究其原因,實係長期人力配置不足、業務量持續增加及工作負荷失衡所致,絕非會員依法行使休假權利所造成。倘以員工正常休假作為加班成因,不僅忽視《勞動基準法》所保障之休假權益,更有將管理責任轉嫁予基層員工之嫌。

長期以不足之人力支應持續成長之業務需求,已造成會員經常性延長工時,嚴重影響身心健康、家庭生活及勞動權益,亦增加職場職業安全與職場不法侵害之風險。此情形更與董事長於股東會中公開承諾將備載人力提高至百分之二十,以因應營運發展及穩定人力之政策方向顯有落差,亟待公司提出具體改善方案,以落實對員工之承諾。

另本會亦依人力資源部長官先前之要求,已於事前將相關個案及人力問題提報人力資源部知悉,期能透過勞資溝通機制儘速協調改善。惟倘後續仍未見具體改善成效或提出有效人力補充措施,本會將依法提案至勞資會議正式討論,並要求公司就人力配置、加班管理及員工權益保障提出具體改善計畫,以維護全體會員之勞動權益。

三、接獲個金事業處會員反映,原訂應公布之第二季業績獎金計算報表迄今仍未對外公告,致會員無從核對獎金計算內容及自身權益。惟在獎金計算明細尚未公布之前,事業單位卻已著手修正獎金計算辦法中之風險係數,且擬追溯自四月份起開始適用,已引發會員高度疑慮。

本會認為,獎金制度屬勞動條件之一環,其計算標準應秉持公開、透明、明確及信賴保護原則。如於獎金計算期間屆滿後,始片面變更計算方式,並溯及既往適用於已完成之業績期間,恐有違反勞動契約誠信原則及不利益變更勞動條件之疑慮,亦可能損及員工已合理期待之獎金權益,顯有違法之虞。

本會要求公司於正式實施前,應完整向全體同仁說明修正理由、法源依據及適用範圍,並停止任何溯及既往適用之作法,以維護獎金制度之公平性、可預見性及全體會員之合法勞動權益。

四、 有關延長工時之申請,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勞工就延長工時所得依法享有選擇請領加班費或換取補休之權利,雇主不得片面限制或剝奪勞工之選擇權。爰此,單位主管不得逕自限定員工僅得申請加班費,而排除補休選項,亦不得以任何行政措施或管理方式變相限制勞工依法行使補休權利。

本會重申,加班補償制度應依法辦理,尊重勞工自主選擇權,任何片面限制補休申請或強制指定補償方式之作法,均有違反《勞動基準法》及勞動行政機關相關函釋之虞。請公司立即檢視並要求各單位主管確實依法辦理,避免因不當管理措施侵害員工合法勞動權益。

本會對行方友善積極處理員工事宜給予高度肯定,本人進一步期許能把員工的回饋當成善意的提醒和進步的機會,公司於業界更上層樓。創造友善職場需要付出善意,有新會員的團結加入,工會力量才會強大,如果各位會員們有任何權益問題請會員們立即和各地幹部聯絡或直接打給工會,由我們為大家守護權益,謝謝大家。

元大商業銀行受僱人員企業工會 理事長 楊啟榮

31/07/2026

工會快訊NO.386

各位會員大家好:

職工福利委員會會議紀要暨本會說明:
7月29日召開本行職工福利委員會,本次會議主要議程為因原主任委員退休,依法辦理主任委員補選。

依據《職工福利金條例》第五條第二項規定:「職工福利委員會之工會代表,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二。」本行職工福利委員會現行委員共15人,其中依法配置為資方代表5人、元大銀行受僱人員企業工會代表5人,以及另一工會代表5人,以符合相關法令規定。

基於工會共同維護勞工福利及促進職工福利委員會健全運作之理念,本會於補選前即主動尋求另一工會合作,期望就工會所占三分之二席次建立共識,透過共同推選方式支持工會代表擔任主任委員,以彰顯《職工福利金條例》保障工會參與職工福利事務之立法精神。

惟遺憾另一工會在會議上主動表示放棄推派候選人,亦未接受本會所提出之合作理念,致本次補選最終由本會及資方委員各推派一位候選人參選。

投票結果,另一工會五位委員全數支持資方候選人,加計資方五位委員後,以10票對5票,由資方候選人蔡明宏副總經理當選本屆職工福利委員會主任委員。

本會對於此次未能促成工會共同合作推舉主任委員,深感遺憾。然而,本會尊重民主程序及投票結果,並秉持理性、成熟及尊重制度之態度,向當選之主任委員表達誠摯祝賀,亦期盼未來能秉持公平、公正及公開原則推動職工福利業務,持續維護全體同仁之福利權益。

未來,本會仍將堅守維護會員權益之立場,持續依法爭取工會應有之參與及監督角色,並以促進勞資和諧、增進全體員工福利為目標,善盡工會職責,爭取會員最大的福祉。

本會對行方友善積極處理員工事宜給予高度肯定,本人進一步期許能把員工的回饋當成善意的提醒和進步的機會,公司於業界更上層樓。創造友善職場需要付出善意,有新會員的團結加入,工會力量才會強大,如果各位會員們有任何權益問題請會員們立即和各地幹部聯絡或直接打給工會,由我們為大家守護權益,謝謝大家。

元大商業銀行受僱人員企業工會 理事長 楊啟榮

24/07/2026

工會快訊NO.385
各位會員大家好:
福委會主任委員補選會務說明
因職工福利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敬堂執行副總榮退,福委會將於7月29日召開委員會議,辦理主任委員補選事宜。
本會認為,職工福利委員會肩負全體員工福利措施之規劃、推動及監督,攸關每位同仁的福利權益與勞資和諧發展,因此主任委員人選除應具備公信力與協調能力外,更應秉持公平、公正及以全體員工福祉為優先之理念。相信資方亦將推舉適任代表,共同推動各項福利工作。
本會長期關注並積極參與福委會運作,秉持「保障員工權益、提升員工福利」之宗旨,將於7月29日福委會會議中推派本會幹部參選主任委員,期盼透過勞資共同合作,讓福委會的決策更貼近員工需求,持續提升各項福利措施,增進全體同仁福祉。
為凝聚勞方共識,本會亦主動與另一工會何理事長聯繫,確認是否推派人選參與本次主任委員補選;如對方不另行推派人選,則懇請支持本會所提名之勞方代表,共同爭取勞方在福委會之代表性與發言權。何理事長表示,將於7月27日前回覆本會,以利雙方就本次主任委員補選合作方向進一步研商。
本會始終相信,員工福利的提升,應建立在勞資互信、共同參與及公開透明的基礎上。未來無論本次補選結果如何,本會都將持續善盡工會監督與建言職責,積極爭取更完善的福利制度,確保福利資源公平合理運用,並以維護全體員工權益為最高原則,敬請各位會員持續支持與鼓勵,攜手打造更優質、更友善的職場環境。
近期會務說明如下:
一、7月16日至17日,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召開第10屆第10次理、監事會議。歷次會議多於臺北舉辦,本次為深化各會員工會間之交流合作,特移師高雄市產業總工會辦理,並安排由中鋼企業工會帶領參訪中鋼廠區,實地了解其工會運作經驗及勞資合作成果,促進各工會間之經驗分享與交流。本會身為全金聯會員工會,亦派員參與,期藉由與各友會互動交流,汲取工會實務經驗,作為未來推動會員服務及勞資協商之重要參考,持續提升工會服務品質與維護會員權益之量能。
二、7月22日召開水湳分行遷移安置計畫會議,本會全程參與並持續就會員安置情形、工作權益及相關配套措施向公司表達意見。針對會員所反映之各項問題,本會將持續追蹤後續辦理情形,督促公司落實各項安置承諾,確保遷移過程兼顧會員權益。
本會對行方友善積極處理員工事宜給予高度肯定,本人進一步期許能把員工的回饋當成善意的提醒和進步的機會,公司於業界更上層樓。創造友善職場需要付出善意,有新會員的團結加入,工會力量才會強大,如果各位會員們有任何權益問題請會員們立即和各地幹部聯絡或直接打給工會,由我們為大家守護權益,謝謝大家。

元大商業銀行受僱人員企業工會理事長 楊啟榮

13/07/2026

工會快訊NO.384

各位會員大家好:

本會就115年6月23日元大銀行勞資會議中,有關某工會女性理事長(提案代表)提出建請行方評估研議本行新個金業務績效獎金計算適用方式一案,說明如下:該提案主張,相關獎金辦法業經董事會於115年2月25日核定,惟事業單位卻逕自追溯自同年1月1日起實施,顯已違反制度公平,亦有損員工之信賴利益。依據勞動法,雇主就涉及勞動條件之制度變更,原則上不得溯及既往適用於勞工,尤其當該變更可能影響既有或可合理期待之報酬時,更應從嚴檢視其合法性與正當性。

雖該提案確實切中近期個金業務獎金制度所引發之爭議核心,然令人遺憾的是,提案代表於會中,在資方代表以「個金事業處當初送簽時即可能附載追溯自1月實施」之推測性說明,並經列席之個金事業單位高層簡要回應「是」後,即未再就關鍵爭點進一步釐清與爭辯,致使該案討論未臻完整而做出決議,反令人質疑是否存作球之嫌!

相較之下,本會代表當場即明確表達立場,指出獎金辦法之追溯適用欠缺合理性與正當性,且本會亦已備妥相關事證與論述,將另於115年6月25日元大銀行與受僱人員企業工會之勞資會議中正式提出討論,以避免外界誤認本會認同前述見解或相關決議。
此外,本會基於實事求是之立場,亦已就本案爭議之適法性諮詢本會法律顧問。經法顧綜合分析相關法理後,認為本案與資方於會中所主張之見解存在顯著落差,且具高度爭議性,尚難逕認其作法具備充分法律依據。本會重申,任何涉及勞動條件之制度設計與調整,均應建立於程序正義、資訊透明與勞資對等協商之基礎上,方能維繫制度之正當性與員工之基本信賴。
近期會務說明:
一、 7月6、7日二日本會參加友會於臺中舉辦之「職場霸凌事件案例座談會」。本次有幸邀請臺北市產業總工會陳淑綸秘書長擔任講座,會中工會幹部踴躍提出實務上遭遇之職場霸凌案例,共同研討相關法令適用、蒐證重點及處理程序。陳秘書長亦針對各項案例逐一分析,並分享豐富的實務經驗與處理方式,讓與會人員獲益良多。短短數小時的座談內容充實精采,與會幹部皆感意猶未盡,充分展現跨工會經驗交流的重要價值。會後,本會亦邀請中龍鋼鐵層峰管理階層及中龍鋼鐵工會理事長率領工會幹部共同交流,針對工會運作、勞資協商等議題交換寶貴經驗,進一步深化各產業間之合作與聯繫,共同為提升勞工權益及促進和諧勞資關係持續努力。

二、 7月8日勞動部厚偉司長蒞臨本會拜訪,由本會理事長偕同幹部接待交流。會談過程中,雙方就勞工權益、退休制度等議題充分交換意見。司長並分享勞動部針對適用純舊制退休金勞工所規劃之新方案,表示該方案無須經立法院修法,只需修正《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完成預告程序後,預計最快可於7月底前實施。此項措施有助於提升純舊制勞工退休金運用效益,增加退休權益保障,本會將持續關注政策推動進度,並積極為會員爭取更完善的退休保障與退休金增值機制。

三、 7月9日,本會辦理水湳分行遷移安置會員關懷訪視。因理事長另有重要會務行程,由副理事長偕同金控工會理事長代表本會前往,關懷受影響會員並聽取意見。感謝水湳分行經理協助提供獨立會議室,使會員得以在不受干擾的環境中充分表達意見與訴求。本會亦將會員所反映之各項問題逐一紀錄,訪視過程順利圓滿。本會將彙整會員意見及相關建議,並於7月22日召開水湳分行遷移安置計畫會議前,提前提供人資部協助研議與協調,期盼透過勞資充分溝通,共同妥善處理會員關切事項,保障會員工作權益。

本會對行方友善積極處理員工事宜給予高度肯定,本人進一步期許能把員工的回饋當成善意的提醒和進步的機會,公司於業界更上層樓。創造友善職場需要付出善意,有新會員的團結加入,工會力量才會強大,如果各位會員們有任何權益問題請會員們立即和各地幹部聯絡或直接打給工會,由我們為大家守護權益,謝謝大家。

元大商業銀行受僱人員企業工會理事長 楊啟榮

30/06/2026

工會快訊NO.383

各位會員大家好:

近期會務說明如下:
本會於本週參與二場勞資會議,並就會員關切事項提出多項提案,會議討論情形摘要如下:
一、 6月23日召開元大商業銀行第七屆第五次勞資會議:
1. 建請行方保障退休員工貸款含(房貸、消費性)權益,維持在職期間優惠利率。
結論:現行員工貸款辦法依勞基法滿65歳退休者,於退休前申辦房、信貸於滿65歲退休後仍適用員工貸款利率。惟提前自請退休者不在此優惠方案內。
2.建請行方改善新進人員公差費用報支之機制,減輕墊付款壓力並提升行政效率。
結論:本案人資部作為作業優化之參酌,若有較急迫者可先以紙本方式作業申請。
3.建請行方調升現行「特別休假」累積上限,以優惠假方式提高至35天,以提升員工休假彈性並保障休假權益。
結論:本案人力資源部做未來相關辦法或制度之參酌。
4.建請行方評估理財專員調薪方案,以反映理專工作負荷、業績責任及市場薪資水準,提供員士氣與留才成效。
結論:本行現行理專獎金辦法薪資之提高會連動獎金目標之調整,以114年統計,理專整體達成率約200%,內獎報酬級距約19~62倍,相較內獎較優,若有理專同仁有意願挑戰高目標者可個案提出。

二、 6月25日召開元大銀行與元大銀行受僱人員企業工會第31次勞資會議:
1. 近期分行單位存匯OP人員反映存匯業務部交責任務增加造成分行單人力問題亂象層出不窮,影響甚鉅,建請行方應審慎處理調整。
結論:
(1).有關分行單位人力調查,若分行未如實回報行方,本會若發現將提供分行單位予行方知悉。
(2).有關分行開戶流程,持續與分行討論優化流程。
(3).分行支援將避免跨縣市(區)支援。
(4).個金助理協助個金案件,先決條件必需分行人力可支應。
(5).4-5新人留任率管理KPI扣分0.2分將為調整。
2. 面對金融科技日新月異,AI(人工智慧)已不再是遙遠的科技名詞,而是深刻影響我們每日工作的現實。在技術進步的洪流中,每一位會員的勞動權益行方應確保技術轉型不以犧牲基層員工為代價。
結論:本會堅決反對以AI取代員工人力,並要求行方未來於相關制度規劃及轉型政策推動時,應優先保障員工工作權益。行方表示將納入未來相關制度研議之參考。
3. 建請事業單位於各營業場所評估配置輪椅設備,以利高齡及行動不便客戶辦理業務,兼顧無障礙服務及員工執行職務安全。
結論:照案執行。
4. 有關個金車貸業務會員反映集中辦公後,績效制度訂定欠缺透明、政策執行標準不一,致影響勞動條件及考核公平性。
結論:
(1)個金房、信貸獎金已有明顯改善,建議繼續保持。
(2)個金車貸獎金制度應再進行適當調整,以兼顧業務推展及員工權益。
(3)加班應依法申報,如遇主管不同意或有其他爭議情形,會員可向工會反映協助處理。
(4)車貸案件來源應建立公開、透明之分配機制,以避免爭議。
(5)如會員因案件分配不公而影響年終考評或相關權益,可透過工會提出申訴,由工會協助維護權益。
「本會將持續追蹤後續改善情形,如實際執行情況與會議結論不符,或會員權益仍受影響,將再提案要求行方檢討改善,並視情況循相關勞資爭議程序處理。」
本會對行方友善積極處理員工事宜給予高度肯定,本人進一步期許能把員工的回饋當成善意的提醒和進步的機會,公司於業界更上層樓。創造友善職場需要付出善意,有新會員的團結加入,工會力量才會強大,如果各位會員們有任何權益問題請會員們立即和各地幹部聯絡或直接打給工會,由我們為大家守護權益,謝謝大家。

元大商業銀行受僱人員企業工會理事長 楊啟榮

12/06/2026

工會快訊NO.382

各位會員大家好:

一、輝達執行長黃仁勳日前在韓國節目分享其用人理念。他表示,在現今社會與AI時代,聰明與高智商人才並不稀缺,因為比起智力,更重視一個人的人格特質與待人處事態度。黃仁勳認為,真正有價值的人才,是願意付出、樂於分享,並能真心為他人的成功感到高興的人。因為具備善良、慷慨與合作精神的人,無論身處何種環境,都更有機會獲得成功與他人的信任。

二、 誠如黃仁勳所言,成功不只是個人成就的累積,更來自彼此支持、互相成就的過程。企業的成長與經營成果,也有賴於每一位員工的努力與貢獻。因此,除了勉勵會員持續秉持團結合作、互助共榮的精神外,也期盼公司更應該在人才管理與組織文化上,能以尊重、信任及成就員工為核心價值,讓員工的付出被看見、專業被肯定,共同營造友善職場環境。唯有勞資雙方秉持互相尊重、彼此成就的理念,才能凝聚向心力,創造企業、員工與股東三贏的局面,攜手朝永續發展與共好目標邁進。

近期會務說明如下:

一、有關大昌分行長期存在人力嚴重不足問題,本會持續關注並積極向公司反映。理事長日前於與行方召開分行安置計畫會議時,再次就該分行人力缺口問題提出建議,爭取儘速改善。感謝總行長官於瞭解相關情形後,立即親自致電分行了解實際需求,並於本週完成該分行人力補實作業,有效減輕同仁工作負擔。本會也將持續追蹤各單位人力配置情形,適時向公司反映基層需求。

二、6月12日元大金控召開股東常會,本會理事長偕同元大金控企業工會二位理事長親赴臺北會場,代表會員向公司高層反映員工關切事項,重點如下:

1.『元大金控暨各子公司企業工會』理事長表示,元大金控屢獲DJSI與標普全球永續年鑑肯定,是台灣金融業的ESG標竿,企業要維持這樣的高競爭力,關鍵就在於落實「照顧員工」的精神,故工會代表全體會員提出呼籲,請公司營收持續創高時,更應強化『獲利回饋員工』的力道,在場也獲善意回應。
2.『元大銀行受僱人員企業工會』理事長則針對銀行分行人力配置議題提出建言。由於相關事項屬銀行事業範疇,翁健董事長請元大銀行張財育董事長回應。張董事長表示,未來將朝提高全行人力備載率方向努力,並承諾由現行約16%提升至20%,以強化人力調度彈性,改善分行人力運用現況。

本會認為,無論是薪資福利、人力配置或勞動條件改善,皆需透過持續溝通與積極反映,方能促成具體成果。未來也將持續善用各項勞資協商及公司治理機制,為會員爭取合理權益。

PS:本次股東會中,僅由元大金控暨各子公司企業工會及元大銀行受僱人員企業工會二位理事長針對員工權益、人力配置及獲利共享等議題向董事長提出建言。相較之下,另工會理事長雖同樣出席會議,惟對會員普遍關心之相關議題未有任何發言!金控董總甚至不知有到會場。本會認為,工會幹部受會員付託,應善用各種公開場合為勞工發聲,方不負會員期待。

三、 會員事先與本會預約至本工會討論會員權益,6月12日本會接待會員至本工會討論,本會傾聽後針封不合理之處將向行方提出改善建議。

本會對行方友善積極處理員工事宜給予高度肯定,本人進一步期許能把員工的回饋當成善意的提醒和進步的機會,公司於業界更上層樓。創造友善職場需要付出善意,有新會員的團結加入,工會力量才會強大,如果各位會員們有任何權益問題請會員們立即和各地幹部聯絡或直接打給工會,由我們為大家守護權益,謝謝大家。

元大商業銀行受僱人員企業工會 理事長 楊啟榮

03/06/2026

工會快訊NO.381

各位會員大家好:

一、 近年來全球企業勞資關係發展顯示,企業獲利的創造不僅來自資本投入,更仰賴全體員工的努力與貢獻。基於本行過去長期薪資成長停滯,本會自105年起持續向公司爭取年度加薪,成功打破過去多年薪資凍漲情形,逐步建立常態性調薪機制。相信一路走來的資深同仁都清楚,今日的加薪成果並非理所當然,而是工會多年努力爭取的成果。

二、 近期韓國三星員工因認為企業獲利與員工薪酬成長未能充分連結,主張應參考台積電獲利分享制度,最終透過集體行動促使資方展開協商。反觀台積電,當市場傳出可能調整甚至縮減員工分紅時,即使僅屬傳聞,仍立即引發員工高度關注與反彈,公司隨後亦出面澄清並強調將持續與員工共享經營成果。此外,中華電信工會近年亦多次以員工股東身分於股東會中提出薪資待遇、人才留任及勞工權益等議題,展現現代勞工已不再只是被動接受管理,而是透過工會組織及公司治理機制,積極監督企業是否落實成果共享。

三、 從上述案例不難發現,三星員工希望建立如台積電般的成果共享制度;而台積電員工則對任何可能影響分紅的消息高度敏感。這與本行近年個金集中辦公後衍生薪酬報酬疑慮,以及分行存匯同仁工作負荷持續增加導致人力流失等問題,均有相似之處。企業若期待員工共同承擔經營壓力,自應建立合理且具成長性的薪酬制度,而非忽視基層員工的真實處境。

四、銀行業更應從中獲得啟示。近年金融業獲利屢創新高,股東報酬及股利發放持續成長,但基層員工卻同時面臨數位轉型、法遵監管、洗錢防制及業務競爭等多重壓力,工作負荷有增無減。若企業獲利持續提升,薪資成長卻長期落後於企業獲利及物價漲幅,不僅有違成果共享原則,更將影響員工士氣、人才留任及企業長遠競爭力。

五、 三星案例證明,員工會為爭取合理分享企業成果而站出來;台積電案例則證明,即便是全球頂尖企業,也必須重視員工對薪酬及分紅制度的期待。企業獲利愈好,愈應重視與員工共享成果,這不僅是勞工權益問題,更是企業永續發展與人才競爭的核心課題。

六、 工會認為,銀行每年調薪不應被視為額外福利、施捨、恩惠!而是勞工參與創造企業價值後所應獲得的合理報酬。當股東享有企業成長果實時,長期付出勞務、承擔業務與經營壓力的員工,更不應被排除在成果共享之外。唯有建立「獲利成長、薪資同步成長」的制度,才能真正落實勞資共榮,實現企業永續經營。

近期會務說明如下:
一、 勞資會議本會提案如下:
(1). 6月23日召開元大商業銀行第七屆第五次勞資會議:
1. 建請行方保障退休員工貸款含(房貸、消費性)權益,維持在職期間優惠利率。
2.建請行方改善新進人員公差費用報支之機制,減輕墊付款壓力並提升行政效率。
3.建請行方調升現行「特別休假」累積上限,以優惠假方式提高至35天,以提升員工休假彈性並保障休假權益。
4.建請行方評估理財專員調薪方案,以反映理專工作負荷、業績責任及市場薪資水準,提供員士氣與留才成效。

(2). 6月25日召開元大銀行與元大銀行受僱人員企業工會第31次勞資會議:
1. 近期分行單位存匯OP人員反映存匯業務部交責任務增加造成分行單人力問題亂象層出不窮,影響甚鉅,建請行方應審慎處理調整。
2. 面對金融科技日新月異,AI(人工智慧)已不再是遙遠的科技名詞,而是深刻影響我們每日工作的現實。在技術進步的洪流中,每一位會員的勞動權益行方應確保技術轉型不以犧牲基層員工為代價。
3. 建請事業單位於各營業場所評估配置輪椅設備,以利高齡及行動不便客戶辦理業務,兼顧無障礙服務及員工執行職務安全。
4. 有關個金車貸業務會員反映集中辦公後,績效制度訂定欠缺透明、政策執行標準不一,致影響勞動條件及考核公平性。

本會對行方友善積極處理員工事宜給予高度肯定,本人進一步期許能把員工的回饋當成善意的提醒和進步的機會,公司於業界更上層樓。創造友善職場需要付出善意,有新會員的團結加入,工會力量才會強大,如果各位會員們有任何權益問題請會員們立即和各地幹部聯絡或直接打給工會,由我們為大家守護權益,謝謝大家。

元大商業銀行受僱人員企業工會理事長 楊啟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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