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2/2025
人的尊嚴
本月系列之三,延續上月「人的組成/構造」之後,漫談人生的焦點逐漸擴大和廣泛,今天談論的人的尊嚴——既可理解為人的價值:也是人皆具有的自我價值。人的尊嚴,其軸心思想會在不同的領域的爭議中浮現出來,特別是非我族類的排他主義思想中尤爲明顯。就如種族歧視、性別歧視(包含同性戀等議題)、年齡歧視(可包含墮胎的議題)、壓迫和邊緣化他人等等,都與人的尊嚴的軸心觀念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而以上的爭議,誰對誰錯?如何定位人的尊嚴和價值,本文將逐步揭曉之。但是,本系列三「人的尊嚴」内容將根據不同的課題分爲小篇幅逐一漫談之。
#人的尊嚴:
人的價值基礎是如何定位?應該是首當其衝需要解決的問題。今日先進的科技和大數據時代,若想要搜索和獲得一些科普資料,是易如反掌、秒閒就能查到相關的資料。根據一般科普或學術性的資料顯示,特別是人類學的觀察和推測,人是由初民(不開化)進步到現代的文明社會。明顯人的尊嚴和自我價值的定義,也由初民部落社會觀念逐漸進步到現代文明的社會;在逐步開化的過程,其思想也必定是逐漸成熟的。古代社會人對自我價值,尊嚴是直接被當時所處的文化生態影響的。因此,人自我價值或人的尊嚴也是基於不同文化生態環境而變得多元和複雜;甚至會有有偏頗、更會有錯誤之處。
其實無論持守任何觀念和立場?要正確的抓準人的尊嚴、人自我價值的定義,都無法避開最早設計人類、創造人類的造物主。人類若承認自己不是單細胞進化而來的、不是自然生成的;那只有一個可能,就是由造物主創造而成的。那麽,要正確的找回人的尊嚴、人的價值,除非只有回到創造人類的主宰不可。下文將採集部分代表性的相關議題,逐步展開一般社會文化對人的尊嚴、自我價值觀之偏頗,最後再從造物主所賦予的意義中尋回正確的自我價值觀,以助人類的生活更有意義,讓人生更加精彩。首先要關注的議題/課題是,種族歧視。
[種族歧視]
種族歧視的問題,古今中外皆有,中國古代「四夷」(東夷、南蠻、西戎、北狄)的組合「南蠻北夷」是對中原地區周邊不同方向民族的稱呼,帶有文化優越感和區分性,指代南方和北方的非華夏族群,通常泛指落後、未開化的異族。只因篇幅所限在此不能列舉所有,只能列舉一二。嚴格而論種族歧視觀念,是嚴重踐踏了人性和尊嚴的錯誤思想,也是文化中的陋習。構成種族歧視觀念有多種因素,除了歷史的因素、個人或族群利益關係的因素以外、最大的原因是大民族主義、非我族類的排他主義和狹窄心胸所致。
當今最先進和最發達的國家、自恃是山上的城、所謂基督教國家的美國社會都仍然存在種族歧視的問題,而且歷來已久。若要例舉美國歷史上最嚴重、最長久的種族歧視問題的話,當屬白人歧視黑人的種族隔離法。其實在美國社會白人奴役黑人的事情是歷史性的問題,歷史上爲了解放黑奴也曾經發生過内戰(南北戰爭)。直到了二十世紀時,有一位黑人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恩(Martin Luther King Jr. : 1929~1968)用非暴力對抗的渠道爲自己的族人爭取平等權利。這場非暴力對抗運動的導火綫,始於1955年時,在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的一名黑人女性羅莎·帕克斯(Rosa Parks),因爲在公車上拒絕讓座給白人而被捕。爲此事件金恩牧師帶領市民抵制坐公車以示抗議,長達381天。稱爲蒙哥馬利巴士抵制運動,公車杯葛/抵制:Montgomery Bus Boycott。結果,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公車上的種族隔離,被視爲違憲。 不僅如此,金恩在1963年經過伯明翰 (Birmingham)、華盛頓 (Washington) 等各地發起和平游行及集會演説,他最具影響力的演説是:《我有一個夢》(I Have a Dream)。這次集會人數超過二十五萬人,次年1964年金恩也獲得諾貝爾和平獎。
1965年金恩爲了進一步爭取到黑人投票權,在阿拉巴馬州塞爾瑪 (Selma) 發起和平游行及集會,在警察血腥的暴力下最終也獲得投票權。可惜1968年4月4日金恩在田納西州孟菲斯市的一家旅館裏遭遇刺殺,享年39嵗。
馬丁·路德·金恩雖英年早逝,但是他堅始終持以非暴力不合作的精神為美國黑人爭取到了人人平等的合法權益。他的努力和奉獻精神不僅改變了美國社會的結構,更是終結了長達數十年的種族隔離法——種族歧視。發生在美國社會的白人歧視黑人的悲壯歷史,雖然藉著非暴力抗爭的渠道取得了合法的平等身份;但是民間根深蒂固的排他主義之殘餘思想仍然存在,部分白人轉而歧視黃種人的事件偶爾也會發生。
這裏一個問題值得思考,爲什麽金恩可以通過非暴力不合作運動,可以成功爭取到合法的平等身份,甚至連國家機制也接納和肯定他呢?當然不排除他的不懈努力和爭取,是必須被肯定的。但是除了個人的努力以外,他的成功具備了外在環境的獨特優勢;那就是美國法律的優勢,因爲美國的法律是建基在先輩基督徒的敬虔信仰上。美國人權宣言主要指《獨立宣言》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及其核心理念,強調「人人生而平等」(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與「生命、自由、追求幸福」(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的不可剝奪權利,是美國立國基礎與人權思想的源頭。如果沒有以上的獨特優勢,他幾乎很難爭取到平等權利。
另外「人人生而平等」的思想不是美國人自己憑空幻想出來的,乃是源自聖經的理念;是神創造人時所賦予的基本價值和「尊嚴」,因爲人是照著神的形象和樣式造的。其實評價一個人的價值或尊嚴不是基於人的外在形象和膚色,是基於一個人的内在德性。但是人因爲犯罪、背叛和離開神之後,其内在德性已墮落在罪中,甚至嚴重影響了神所賦予的真正價值和尊嚴。若要重拾人的真正尊嚴及價值,就必須回到創造人類的主宰,並相信和接受祂的修復方式——就是相信和接受耶穌基督的拯救,生命才能修復及還原到神所造的尊嚴。因爲神已經透過耶穌基督所賦予人類的尊嚴和價值是全新的、也是具備了真理的仁義和聖潔。(林後五17;弗四24)人只要在基督裏不僅僅是成爲新造的人,而且彼此的關係不僅沒有種族歧視、都成爲神家裏人的人,不是外人,是弟兄姐妹的關係了。您願意恢復神所預備的、全新的尊嚴嗎?
朋友!請思想:
1、您成長的環境有沒有種族歧視的觀念?
2、您有沒有被其他人/族群排斥過?
3、您相信耶穌能恢復人類已失去的尊嚴嗎?
本系列「人的尊嚴」的內容尚未完結、只因所涉課題較廣,所以本篇先暫時止筆於 [種族歧視]的課題,下次請繼續關注本系列之續篇~性別歧視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