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區拯溺會前身 黃大仙社區服務中心拯溺組成於一九七二年,由當時一班有興趣於拯溺活動之中心會員組成,當年拯溺組主席為黎耀輝先生;而拯溺組本身隸屬社會福利署黃大仙社區服務中心轄下之小組工作部,拯溺組英文為 WONG TAI SIN COMMUNITY CENTRE LIFE SAVING CLUB,簡稱 W.T.S.C.C.L.S.C.。每年由組員自行選任主席,並由中心委派一名全職社工任顧問,由於拯溺組屬一交誼小組,所以並沒有特別之分工,主要由主席與三至五名組員協助組務運作,而當時平均每年開辦之拯溺訓練計劃不多於五項。踏入八十年代,由於組務開始擴展,人手不足以應付繁忙之工作,逐漸由小組領導方式改為分工制方式,開始分設六個不同之部門,分別是行政?財政?訓練?物質?服務及活動等,每個部門設正副負責人兩名,形成一幹事會,幹事會之主要工作是負責日常組務之運作,且在各部中設立執行小組以;協助部門工作
,而各部門之負責人稱為「幹事」,執行小組之成員為「委員」。一九八六年,市政總署開始推行泳池拯溺會計劃,在轄下之泳池設立拯溺會,「黃大仙社區中心拯溺組」幸運地被選作摩士公園泳池之拯溺會,由於拯溺組本身隸屬社會福利署,所以在多次幹事會仔細討論後,決定脫離社署獨立,最後在 一九八七年四月一日正式成立,改為 「黃大仙區拯溺會」,英文名 WONG TAI SIN DISTRICT LIFE SAVING SOCIETY,簡稱 W.T.S.D.L.S.S.,而原來已有十四年歷史之「黃大仙社區中心拯溺會」於同日正式解散,在新成立之拯溺會中仍沿用有拯溺組之制度,並且在第一次臨時幹事會中議決舊有之「黃大仙社區中心拯溺組」幹事會成員將留任新拯溺會之各部門兩年,直至一九八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本身是「黃大仙社區中心拯溺組」組員將保留會藉一年,並將行政部內之公關主仕一職另立一新部門,稱為公共關係部,並將原有之物資部解散,歸納行政部管理,臨時幹事會成員包括主席蔡溢昌先生?副主席黃炳森先生、行政秘書歐陽佩瓊小姐?公共關係秘書梁婉茵小姐?財務秘書麥毓明先生?訓練秘書鄺文龍先生?服務秘書鄭偉強先生及節目秘書陳潤霖先生,後補委員為張貝珊小姐?王建鳴先生及李錦洪先生,並由主席蔡溢昌先生委任多位成員為執行委員,協助推行會務。「黃大仙區拯溺會」在一九八九年三月十八日假黃大仙社區中心舉行第一次週年大會,並在大會中選出新一屆幹事會,其後更得黃大仙區議會主席李玉?醫生?市政局議員楊勵賢女士及黃大仙區議員康鳳傑小姐分別任正?副會長,黃大仙區議員陳振發先生?黃大仙分區康樂主任張柱恒先生及黃大仙分區康樂事務主任陳淑嫻小姐分別任會務顧問康體顧問及康樂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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