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4/2026
【真相未明】科學園的暗室
——記電工學徒陳卓鈞,還有鍥而不捨的陳爸爸
文:莫復陳 (工業傷亡權益會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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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白頭人送黑頭人的故事。
卓鈞是入職未滿3個月的電工學徒,正參與在科學園幫手安裝太陽能板的電力工程。就在2023年9月10日,一個看似平凡日常的星期日,卓鈞早上跟爸爸打招呼,說他還要開工就出門了。
不到中午,警方登門造訪,叫陳爸爸和媽媽去醫院。是的,工業意外就是如此無情,而且猝不及防。就在數小時之間,卓鈞去世了。
陳爸爸驚聞惡耗,苦苦追問其中名為「美明工程有限公司」(美明)的判頭才知道,是有師傅在已斷電的一號倉工作,卻指示卓鈞進入尚未斷電的二號倉,而且倉內空間極其狹窄,師傅只拆走倉內中間一塊鐵板,上下兩塊仍留住。卓鈞需彎身瓹入窿罅工作,觸電後完全無法、也無處閃避。
事後陳爸爸翻箱倒篋、奔波頻撲,不斷整理遺物、搜集各種或會有用的資訊、聯絡各個政府部門和曾聯絡過他的公司,只為確認誰是卓鈞的僱主。陳爸爸說:「是誰帶人入去工作,就應該負責他的安全!」
苦候多時的聆訊,終於在2025年8月4日展開,「中國電力國際發展有限公司」(中電)、「港華中國電力(香港)綜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港華)、「去也有限公司」(去也),需接受多日的聆訊。連同先前已認罪的「天揚工程有限公司」(天揚),合共有四間公司各被控干犯包括「沒有採取措施以防止發生電力危險」等8項罪名。
而令陳爸爸意難平的,是叫卓鈞去工作的美明公司並無列入被告。而另一樣令人意難平的是,也許陳爸爸太勤力了,法庭傳召了他做控方證人,陳爸爸因而無法旁聽審訊。
不過,就算能夠旁聽,也不過是見到另一個迷霧滿佈的暗室。在法庭上,我們會見到中電的證人說自己只是「中標方」,投得工程後已全交予港華負責,意外發生後慰問家屬只因中電是港華股東;但科學園的證人又說意外前還未跟中電及港華簽訂三方協議,所以中電還是總承建商;至於去也的證人,他承認中電和港華的名義都會用,只視乎當時入場做工程的要求。
那麼,究竟誰是管理整個工程的大判,是中電、港華,抑或去也?誰才是直接僱主,是去也、天揚,抑或美明?「工程最多分三判」的倡議言猶在耳,但今次見到的權責不清,甚至連誰是大判都可爭拗整年。
是的,這場審訊足足為期一整年。要到意外發生後足足2年半,就在2026年4月28日,案件方迎來最後一天的審訊,之後再排期裁決,決定究竟責任誰屬。4月28日也是我們念茲在茲的工殤紀念日,謹以此文悼念逝去的陳卓鈞,願我們記住犧牲的工友,繼續追尋,直到見到真相與公道、檢討與改善、和解與釋懷。
( #四二八工殤紀念日.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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